婚姻关系2.0指的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关系的概念
传统的中国婚姻基本上是以婚姻道德的观念来驱动的,列入男主外女主内,男人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女人要顾家,婚外情是不齿的,因为我们都是在中国长大的,我们的基本婚姻价值观是从我们父母和家人那里看到,潜移默化的就渐渐固定下来了,我们的择偶也是基于这种婚姻观念,而中国的婚姻法和执法,社会系统都是基于这种共同的观念, 这是我们五千年的文化和道德所决定的。
婚姻中A+B=C. 我们更注重C。
中华婚姻,讲究的是婚姻中的自我牺牲,家庭的团队精神,牺牲小我,成就家的“大我”。
但是, 当我们这些人移民到加拿大后,社会系统,价值体系,文化环境都变了, 当然与之相对应的婚姻support 和 保障的法律系统也变了。
西方的这一套东西,我们把它叫婚姻关系3.0。
为何叫3.0呢,这是因为我们正处在西方女权运动第三波的阶段。第三波女权分子认为:男人就是“金子和精子提供者”(你别笑,实事就是这样的)。一个家庭里男人处在一个supporter的地位,相对应的,女人才是家庭的主导者。婚姻是A+B。
注重的是自己的利益,这里C不是重要的,“不和就离”,对应的就是法律的制定了, 因为没有C, 法律就非常“保护弱者”。这就是为何在加拿大, “结昏”是件天大的事(女人都是眼泪鼻涕的一大桶的。。)。结昏,特别是对男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会结婚,这是有非常大的财务上和精神上的风险的。在加拿大在适龄男女中只有不到50%的人正是结婚,多数人选择同居,也不生孩子。
在这里没有社会道德压力,只有法律。夫妻不和,就打官司。
在加拿大的中国女人是非常占便宜的。为啥这么说呢?
她们既享受了中国男人基于婚姻2.0里各种好处(责任感,勤奋顾家忠诚),又享受了西方的婚姻3.0里的好处(几乎一边倒的偏帮女人的法律保障)。她们对这种好处也“觉醒”的比中国男人早,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潜意识的(妇女保护组织的宣传)。
而中国男人处在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上,他们既要满足婚姻2.0做个负责任的好男人, 同时也要面对婚姻3.0里的挑战。对于西方男人,他只要搞好3.0里的东西就好了。
很多的在婚姻2.0里的她眼里曾经的好男人,几年后都成了婚姻3.0下面的“次品”了,不少还被贴上了“家庭暴力”刑事犯人的标签(相当于,中国我们叫“反革命”)。 特别是40岁附近的男人更是有不同的故事,中国男人输得很惨。
于是我在想一个问题:为何这么多优秀的事业上成功的丈夫会在加拿大婚姻里倒下?,如果他们在中国会输得这么惨吗?,如果有区别,那区别在哪里?
结论是:如果是在中国,这群男人不会输给女人,因为法律和社会环境,社会对婚姻认同的不同。
那区别又在哪里呢,因为婚姻2.0和婚姻3.0基本上是不同的婚姻系统。
加拿大的男人为何会输呢?,这是因为我们男人没有意识到在这两套系统里,对男人的标准和要求,对婚姻的期望和付出是很不一样的。我们埋头于与西方的经济社会融合,适应这里的工作环境了,这些我们是成功的,但是我们忽略了其实我们同样的也要与这里社会价值观融合,最重要的就是婚姻的社会价值观。我们缺了这一课。当然就要接受这里的结果。
列入:夫妻间如果丈夫给搞毛了(女人婚外情啥的),男人给女人一个嘴把子,这与其说是身体上的伤害,还不如说是精神上的警告。在中国是合理的,警察也许还会帮男人说话呢。但是在这里,这就是“家庭暴力”了,因为这里没有通奸罪,对婚外情的女人也没有过错方之说。如果作妻子懂得这里的法律(婚姻3.0的规则),那么她就会打911,警察就会把男人和那些杀人犯一样,关进牢里,是刑事罪。而不少女人都知道这些法律的东西,也有女人就是利用这些法律来“维护” 自己的利益,但是同时男人受到了非常大的伤害,因为中国男人在遇到这些事前,都“假设”他和她都在婚姻2.0里,而没有花时间来学习婚姻3.0的新东西,从而适应这里不同的婚姻游戏规则。
这就是我们在加拿大婚姻失败的其中原因。同样的case如果是在中国对男人的结果是很不同的。
这就使婚姻2.0, 和婚姻3.0的区别,为此我写过一篇总结就是用婚姻2.0和婚姻3.0的概念,发表在rolia昏版里。
这是我是看了许多西方婚姻和女权的书,听了许多的“40岁男人的家庭暴力案子”后,领悟总结出来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