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民族是恩怨分明的,他们对迫害他们的人是死追不放,坚决惩罚的。大到对于二战的纳粹分子,即使他们逃到天涯海角,犹太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绳之以法。小到慕尼黑事件(不知道的可参考电影“慕尼黑”),由以色列女总统亲自策划暗杀那些在慕尼黑奥运村屠杀以色列运动员的极端分子。
在另一方面,犹太人对于他们的恩人也是弥久不忘的,他们是懂得感恩的民族。二战时,曾经有3万犹太人在上海避难。给犹太人发放签证的是维也纳的总领事何凤山先生。何凤山抵住了纳粹的压力,每天给犹太人发放逃生的签证。2001年,以色列政府在耶路撒冷犹太人大屠杀纪念馆举行隆重仪式,授予何凤山先生“国际义人”的封号。何凤山的后代代替父亲接受了奖章和证书。被救助的犹太人后代也参加了仪式。即使今天,各地曾在上海避难过的犹太人以及后代还是络绎不绝地去上海寻访历史的遗迹,感谢中国人民当时的慷慨。
而我们呢?对于有血海深仇的敌人谈友谊,讲一衣带水,战争赔款也免了,应受惩罚的人也逃之夭夭了,并且安度晚年。我们既往不咎。而对于有恩的人呢?据说在南京大屠杀中救助了无数中国人的魏特琳女士竟然遭到诽谤,以后竟然郁郁寡欢而自杀;对于拉贝先生,南京人倒是没有忘记,在其窘困的时候,曾经邮寄食物给他(中国人对于食物总是有特殊的偏好,但食物是杯水车薪的),而这也只限于49年前,后来政局变动后,就没有下文了。我们是否也给过他们什么“义人”的称号呢?好像没听说过,我们知道他们的名字还都是从文艺作品中来的。
中国人是恩怨不分明的。从历史上来说就是。对于创伤,恶事,恶人过去了就过去了,不再追究。忠胆义士总是被诬陷,邪恶小人总是得志。中国同样的悲剧总是一演再演。对于恶人的大度其实就是对于好人的不公平。所以在中国不公平的事件是很多的。
没有恩,也没有怨,一团浆糊,稀里糊涂,这样的民族会被人尊敬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