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轮的最后确定——《南太平洋祭》(49)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打印 被阅读次数


第六章
          
最后的遣返()

        运输轮的确定()

2、确定船只

        其实,尽快遣返亚包的剩余中国官兵,澳大利亚政府比中国政府更为急迫。一方面,按照澳方战后裁军复员计划,1947731日以后,连位于亚包的第8地方军区都要给裁撤掉。如果届时这些中国官兵还呆在那里,则无论是地方行政当局的财政支出还是治安防务,都是一大负担,难以承受。另一方面,诚如澳大利亚军部在1947414日致函外交部所言,尽快为运送中国官兵找到合适船只,已经成为澳方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目前航政局的职责所在。因此,惟有尽早落实船只,方为上策。

        对此事最为积极者,还属第8地方军区司令官鄂文准将。1947317日,他得知Reynella轮在运送完成首批中国官兵遣返任务后已经返回澳大利亚,并且很快就要再次停靠亚包,执行别的运输任务。经与亚包当地航监部门联络确认此事后,他便于42日急电澳军部及战俘管理处,希望能洽商此轮来运输剩余中国官兵。而实际上,在此之前,澳军部也已经会商过外交部及海运部,协商是否可以待Reynella轮完成近期的悉尼至亚包间货物运输之后,可再次用之于中国官兵遣返。但经一轮紧急查询下来,军方于43日得知,Reynella轮虽然近期要停靠亚包,但已排定好只是专事悉尼至亚包二地之间的货物运输,短期内难以被用于执行中国官兵遣返任务。[1]刚刚燃起的一线希望,再次破灭。不过,军方应允,近期内一定要找到一艘合适的船只,以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在此期间,澳外交部一名叫简谟生(Jamieson)的官员,因主管中国官兵的遣返事宜,多方联络船只不果,在万般无奈之下,于417日直接跑到澳军部,找到该部秘书助理倾述,希望他们尽可能地安排行走于澳大利亚至日本的运输船只,尽快将那些待在亚包的中国官兵运走。他甚至表示,哪怕是在这些船的甲板上提供必要的住宿设施即可。因为外交部明白,中国政府无船可派,澳大利亚海军也难以帮得上忙,都指望不上。

        澳军方上下动员找船,其努力毋庸置疑,而且还确有成效。根据56日军方运输处给战俘管理处的函电,早在4月下旬,澳军方运输处就得知,由航政局早时曾洽商过的罗门河号轮,此时正在悉尼的船坞维修。该处遂即会同航政局与该轮所属之船务公司情商,最终得到应允。预计该轮修好后,可于6月初执行中国官兵遣返任务。为此,澳航政局于5月初将此决定告诉了中国驻澳公使馆。郑康祺公使此时也正好接到国内来电频频催促,故在经多方确认后,于516日向中国外交部报告了这个好消息。[2]

3、启碇日期

        罗门河号轮之所以能将在亚包的剩余中国官兵载运回国,是因为它的运输任务及行程都比较合适。按照船务公司给该船排定的运转货物任务,是先从悉尼港载运一批货物,前往墨尔本港;卸货后再由此地装载另一批货物前往香港。按照这一航线安排,该轮就可以顺道驶往亚包,将滞留此地的中国官兵与平民全部带走。

        中国驻澳公使馆在获知该轮可以成行之后,就通过航政局,与船方商洽票价问题。鉴于前一次Reynella轮的收费是16英镑,中国驻澳公使馆希望罗门河号轮的票价不要超过这个价位。很快,航政局就与船方沟通协商,确定此次票价仍维持在每票16英镑,并在64日将此答复转抄前述澳外交部主管此事的官员简谟生备案。根据当时澳大利亚各轮船公司由澳洲至华东的票价,一般都在每票80-100英镑左右。虽然这些运送中国官兵的船只并非客轮,但其载人设施亦与普通客轮相若,故中国驻澳公使馆能坚持交涉,将每票价格订在16英镑,即仅为普通客轮票价的五分之一,确属不易。仅此一项,当时就能为国库节省45千英镑之巨。[3]

/>/>/>

1946-1962年间的罗门河号(River Norman)轮照片。照片出处:http://www.flotilla-australia.com/images/river%20norman-mm.jpg

        虽然罗门河号轮预计6月初可以执行航运任务,但必须先确认该轮旅客荷载能力以及各项设施是否具备,以及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为此,澳军部便与航运当局配合,先对该轮进行核查。航政局在62日致函外交部,通报对该轮荷载能力等项之检查结果。根据该轮的构造,在墨尔本装载货物之后,其甲板货舱之间的空隙地方,可装载450人,足够将亚包的中国官兵与平民全部运走。因此,只要在装完货物之后,在各舱面的间隙之间,铺上草垫,分别间隔起来便成。但如此一来,原本这艘货轮的厨房设施也就显得远远不足以提供400多人在航行中的饮食。为此,该轮尚需添置一口大饭锅,以及足够这些旅客使用的卫生间和饭桌等等。此外,该轮与Reynella轮相比,也没有头等舱设施,但却有医务室和医生及卫生员舱室。因该轮是近期内唯一能在澳洲境内找到的为中国官兵之遣返回国提供运输的轮船,只能就地改装并增添相应的设备,以适应这一需要。在这种情形下,原订6月初出发的日期势必推后。

        上述方案得到澳、中各方首肯。随后,航政局征得澳军部和海军部的支持与协助,并于626日开始,在墨尔本就地为罗门河号轮安装添置上述设施。为此,航政局重新调整了该轮的出发日期,即719日离开墨尔本港,23日抵达昆士兰州的布里斯本港稍事停留,25日从布里斯本出发,31日抵达亚包;82日从亚包启碇,12日抵达香港,途中航程共10天。[4]

        罗门河号轮最终确定的目的地是香港,而并非中国方面所希望的上海。中国驻澳公使馆为此多次往返交涉,希望罗门河号轮能将这些中国官兵载运往上海后,再掉头返回香港卸货;或者经香港卸货后直驶上海。但此次洽商与上一年与Reynella轮交涉经香港再抵上海的计划相比,要困难得多,郑康祺公使最终也没有说服澳方。究其原因,他解释道,“澳航政当局坚称我国财政紊乱,出口货奇缺,离沪外轮向无货物可运,倘派专轮赴沪势将空船而归,故拒绝派专轮运送我官兵至沪。”最终,根据66日航政局给外交部的备忘录,澳方也稍作让步,选择了一个折中方案,即答应罗门河号轮运送“留亚包军民全体赴粤,俾该轮返澳时得在港装运货物”。[5]将中国官兵船运到广州,再由当地相关部门安排这些官兵北返,尽管此举仍然比较麻烦,但亦不失为一个可行的方案。

        从上述郑康祺电文的字里行间,可见当时中国的贫穷与积弱所给外人的观感如何。作为中国的外交官,郑康祺们在交涉过程中所遭受到的屈辱与内心煎熬亦非常人所能想象。对此,他曾在后来一封发往外交部的电文中,满腹牢骚地道出了他及驻澳公使馆人员在此期间所受的委屈与心境:“查自三十六(引者注:此处“六”应该是“五”之误)年三月至本年七月止,本馆为交涉船只运送我官兵平民台侨返国事,曾多方奔走,接洽船只。盖战后各国皆派专轮迎接本国遇救官兵平民等返国,而我独有同胞数千人赖友邦救济,原系一时权宜,故每次往返澳当局屡遭他人讥笑。又值此海轮奇缺之际,请求友邦拨专轮运送我国官兵返国殊非易事。”[6]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忍辱负重,克服困难,将留在亚包的最后一批中国官兵,包括少数平民,由亚包载运到广州,已经算是克尽职守,达成任务了。



[1]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2] 《外交部电饬驻澳公使馆向澳方商请迅予协助遣送我国军民返国》(民国36510);《驻澳公使郑康祺电外交部为澳政府拟派River Norman轮运送我国官兵返国》(民国36516)

[3] 《驻澳公使馆电复外交部调查由澳返国官兵人数及运费详情》(民国36823)。说明:该电文原标题是《联合勤务总司令部电陈外交部关于交涉留澳官兵返国情形及返国旅费》,经核对内容及电文中称谓,可判断该文应该是《驻澳公使馆电复外交部调查由澳返国官兵人数及运费详情》(民国36821)的续电,因而标题应与前电一致。故原标题显系编者或排版误植。

[4]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the Territory/> of Papua/> and New Guinea/>/>, A518, MX112/1

[5] 《驻澳公使郑康祺电外交部为澳政府同意派River Norman轮运送我国官兵返国》(民国3668)。另见: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6] 《驻澳公使馆电复外交部调查由澳返国官兵人数及运费详情》(民国36823)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