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
注 释 麟:麒麟,传说的动物,与龙凤龟同为四灵。它有蹄不踏,有额不抵,有角不触,被古人看作至高至美的野兽,因而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的所谓仁厚、诚实。 趾:足,指麒麟的蹄。 振振(音真):诚实仁厚的样子。 公子:与公姓、公族皆指贵族子孙。 于(音虚):通吁,叹词。 定:通颠,额。 |
要比较好地理解这首诗,首先要知道麒麟在中国古代人们心目的神圣地位。这一点对于我们新社会的人来说可能是很难理解的,因为新中国的教育告诉我们那些都是迷信,麒麟跟龙凤一样都是瞎想乱编的动物,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这从根本上颠覆了现代人对麟的态度和看法,所以会对麟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新社会关于麟的教育,在说明麟是神化动物这一点是没错的,实事求是。但效果却是在思想品德教育上全面抹杀了麟作为一种崇尚对象的积极意义。 麟在过去作为一种灵兽,实际上是给大众塑造和树立一个学习的模板,提倡人们努力做到象麟那样言行有信,仁慈博爱。这些美德标准跟我们二三十年前大力提倡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有什么差别?我们能接受“五讲四美三热爱”这样的提法,为什么却无法接受过去人们赋予麟的那些美好品质呢?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我们的新文化运动造成的结果,因此对于新文化运动的争议始终不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要充分理解麟的神圣和美好,光看前面的词语解释可能还不够,因为至少我在看了那个注释后对麟的看法还是跟大多数人一样的,觉得荒唐可笑。实话说,我最开始看这首诗时,第一感觉就是这是典型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嘛,太虚伪了!我心里暗想这是我在《诗经》里看到的最糟糕的一首。我相信很多人在第一次看这首诗时会有和我同样的想法。但是后来看了陆机的注释后,我的态度一下子改变了。 陆机在《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员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锺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行中规矩,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入陷阱,不罹罗网”,这些都是多么美好的品质啊!难道不是应该提倡的吗?因此在一个讲究仁义诚信的文明古国,人们自上而下地提倡和尊崇麟也就不足为怪了。民间有很多关于麒麟的美好传说,它是祥瑞的象征。这从过去很多人的名字里有“麟”字可以得到印证。现在80之后出生的人,你看到谁的名字里还有“麟”字?(港台和海外华裔除外)有估计也被人笑死了。这是不是我们传统文化的悲哀呢? 深刻理解这首诗的另外一个关键点是这首诗是在什么场合吟诵的。从诗里看,这个被赞美的男子肯定不是婴儿,所以说不太可能是“出生”、“抓周”、“满月”或“百日”之类婴儿期间的庆祝活动。婚礼仪式上可能吗?有可能,但婚礼强调的是欢乐喜庆热闹等,这篇有些过于肃穆,因此我觉得可能性不大。那么古代男子在结婚成家之前最重要的礼节仪式是什么呢?显然是二十岁时的成人仪式,古人称之为“弱冠之礼”。 摘录一段关于弱冠礼仪的文字: 【弱冠(guàn) :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成年加冠之礼,因未及壮年,故称弱冠。古代男子,年至二十,便要在宗庙中行加冠的礼数。冠礼由父亲主持,并由指定的贵宾为行冠礼的青年加冠三次,分别代表拥有治人、为国效力、参加祭祀的权力。加冠后,由贵宾向冠者宣读祝辞,并赐上一个与俊士德行相当的美“字”,使他成为受人尊敬的贵族。】 看过这些再回看原诗,应该很清楚了,这是加冠后,由贵宾向冠者宣读的祝辞。 连我们现在的新中国都开始恢复举行男子成年仪式了,可见这个成年仪式的重要性,也就不难理解这个祝辞里用到了象征完美的麟了。崇尚仁义诚信,追求完美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原动力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