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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古董围脖(真的围脖),不舍得,又不实用(图,有点吓人,慎入)
2012-02-28 16:37:31
我和老公都爱看世界,和你分享我们看到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内心的世界。
此围脖非彼微博。这是老公游强的奶奶的。游强父亲去世后,由游强的后妈转到我的手上。这也太不符合时代的潮流了,再说我也很惧怕动物保护组织。上好的白狐皮,一根杂毛都没有。制得也很好。 从来没见过真的白狐狸,还真是个标本一样的。 跟老妈说,等我回中国,就带回去,卖个好的价钱。老妈道:“你缺那两个钱啊?留着,有纪念意义的。” 那为了这个有纪念意义,我就得供着它:防生虫,防灰尘,搬家带着,找地方放着。 这就给你看看,心脏不好就别往下看。着实有点太逼真了。我也真的体会了人家说的,长得像狐狸精似的是怎么回事了。我是当不成狐狸精的。网亲你当稀奇看。我是当稀奇留的。 更多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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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21:57:43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谢谢你对我的夸奖。我不喜欢在我的帖子里看到粗口。蜜瓜的帖子都在这里,没有粗口。蜜瓜暴粗口也一样删贴。清净梵音也是第一次来我博客,虽然观点上有争执,但平和的帖子,我也没删他的帖子不是吗?我一般不删贴。你老消消气吧。来就是有缘啊。清净梵音就是学佛的,你是来顶他的,真的相识就是缘,对不对?我不回你了啊,太晚了。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21:38:41
回复楼主,
我刚来的时候就是平平和和的,而且我一看你的帖子就知道你是知书达理的。
我不平平和和地回的都是那些不平平和和的帖子。我倒是希望你没有删掉我的帖子,这样就有一个完整的脉络。现在被你剪辑得好像我上来就骂人似的。
而且楼主似乎很偏袒你的那些旧友,不管他们说的对还是不对。你这样的做法似乎也算不上公平。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21:29:23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我知道。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21:28:48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谢谢你后来的帖子文明了。谢谢你平平和和地回我的贴子。
你先回蜜瓜说:“那你真的是撒旦的子孙,地狱的种子了。”我删掉的帖子里比这还更厉害呢,对吧?大家都不说了。
蜜瓜的帖子你真的弄错了,她说的是几个,你怎么把它看成了“所有的教徒”?生了这么大场闲气。你消消气。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20:06:40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我想经历的是这个过程。估计真的射杀了我也不忍心看的。不管怎么说鹿还是一种很美丽温和无害的动物。
但是估计生态需要一定的平衡吧,鹿繁殖得太多也不行的。
其实钓鱼不也是猎杀动物吗?
呵呵。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9:46:56
回复楼主,
zxylady说“那劳驾你,到你教宗那里打个小报告, 把偶就圈到地狱的名单里去, 省的偶死后判刑费事了。 那什么, 你说不定,还立功多上几级天堂。 多好?”她愿意去地狱,与我无关。
蜜瓜说“见过几个自称是教徒的(whatever 宗教),全是这样。”既然所有的教徒都不入她的法眼,她自己的去向如何,就可想而知了。什么家都不是,我逍遥派就觉得她不地道。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9:45:28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是吗?新西兰也打一种动物,叫possum。见一个,杀一个,因为是外来的,不是本岛的动物。
狩猎我觉得还是有点残酷就是了,我不愿看。我真的理解君子远庖厨的原因。当然都是假模假样的远离,吃的时候又不一样了。哈哈哈,虚伪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8:28:54
对了,等夏天的时候俺村狩猎对开始行动的时候,可能会带上俺去看热闹。
俺提前打过招呼。
俺觉得来加拿大没参加过一次这样的野外活动蛮遗憾的。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8:28:05
回复红茶绿茶菊花茶的评论:
喝茶喝茶,给你压惊。你当看标本好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8:23:32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禁猎的。有些野生动物繁殖得很厉害,政府是允许打猎的,有限额,要申请打猎许可证,一次出猎可以打某动物若干头,某飞鸟若干只等等,不同的动物有不同的限额。
前一阵一个朋友给我一些鹿肉,就是他打猎打回来拿到肉厂去加工的,头骨还做成工艺品摆在家里。
啥时候我秀秀照片给朋友们看。
鹿肉太瘦,不是太好吃,但是也吃惯了也还行。
红茶绿茶菊花茶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8:15:43
吓我一跳。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38:04
回复清净梵音的评论:
既然大家都是凡夫俗子,我们都没有资格论佛了。都在孟浪之列。我也就对你的佛论不回复。
我相信,救人性命,死后有无完整的肉身,都不重要。捐献遗体,救人性命,我相信佛祖也会欣赏。任何宗教都会欣赏。为了转世,见死不救,是很自私的行为,我相信,佛也不会喜欢。
我不相信生活在你周围的人不穿皮鞋,不用皮包,不用皮带,你能怎样远离他们才是福呢?都是杀生取其皮。同他们靠近,就不是福。因为同为皮。
植物也为生命。吃素也为杀生。
问一问题,藏传佛教好像不禁止吃肉?我错了的话,请原谅。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35:51
回复zyxlady的评论:
谢谢。她觉得她是为我好。出发点好,方式不好,不一定能达到好的效果。而且我真的不能认同她的观点,尤其关于遗体捐献。大方向错开来了,就不会有共鸣。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31:22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那你让咒人下地狱是哪家的呢?你都是没主的人。没主又哪来的地狱呢?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28:20
回复林子大了啥鸟都有的评论:
欢迎来访。我认同你的观点。佛教是最讲自身修行了。红尘之中都不得清净,真正修行,只有出凡尘。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24:03
回复prettymama的评论:
“白狐产于北极圈。如今禁猎了。
谢谢。学习了。我认为禁猎就是仁慈。应该禁猎野生动物。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20:35
回复prettymama的评论:
谢谢你。我也是那么想的。我是有信仰无宗教人士。宗教的形成的时间都比较久远,有精华,也有落后的地方。佛教我相信是最讲个人修行的,一般不会干涉他人。基督教和佛教我接触得稍微多一些,伊斯兰教接触得少一点,但也有兴趣,有一次去一位同学家,她给了我一本英文的很薄的小册子,全是不信真主就要下地狱。我立刻便没了兴趣。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11:15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我能想象。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7:04:49
回复piao11的评论:
谢谢飘姐。讲得真好。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6:12:39
zyxlady,
你既然已经找到主了,就把自己的要求呈上去吧,不要麻烦别人了。我更喜欢我的逍遥游。
zyxlady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6:08:23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哟, 还没找到主啊, 可怜啊。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6:06:40
zxylady,
现在还没有,等我有了,一定转达你的要求。
zyxlady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6:01:43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那劳驾你,到你教宗那里打个小报告, 把偶就圈到地狱的名单里去, 省的偶死后判刑费事了。 那什么, 你说不定,还立功多上几级天堂。 多好?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5:57:39
zxylady,
你果然是与“吃素,放生,信教”有仇。
meowzilla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5:56:57
蜜瓜..那甚麼,咱算了,人家激動地馬甲都顧不得換了….你就讓人家緩口氣,換個面具上來拽文吧。 你要知道一個religion fanatic能冷靜的說話是多末難得啊
zyxlady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5:48:29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LZ只是展示了一下她夫家祖传的一条白狐皮子, 这哪里就牵扯到放生了?如果LZ放了这皮子, 它能活回来, 那么LZ早就放了。 这杀生的事情发生在LZ出生前, 现在,LZ供着它的皮子, 想着它的好处,也算它没白白被杀了, 总要比糟蹋了这皮子好。
至于吃素,呵呵, 偶们都是在网上虚拟世界里, LZ的这个东西,大家都看到照片了, 那个什么吃素的, 先不从伦理层面上来理论, 但就从口说无凭上来讲, 说得容易,谁知道你们那些吃素的ID到底是吃什么的? 至于无法论证的东西,就不要拿到网上来自标榜了。
信教这个就更可笑了。 个人走个人的阳关道,独木桥, 谁在咒别人下地狱,大家都看得明明白白。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5:31:28
我虽然不“吃素,放生,信教”,但是我尊敬所有“吃素,放生,信教”的人,向你们学习!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5:29:37
这个坛子里的人很奇怪,一听别人说“吃素,放生,信教”,就群起而攻之,你们与“吃素,放生,信教”有仇啊。
zyxlady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5:07:49
难道LZ说的遗体捐赠也错了? 这都什么和什么吗。拿个比较简单的来说, 很多因为视网膜出毛病的盲人, 在接受遗体捐赠的视网膜后,就重见光明了, 在这么就不是好事了? 等到那个什么音的,自己的身体,或至亲需要换个零件了, 看他怎么办。 YES OR NO。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55:16
请来我这里的网友至少不暴粗口。暴粗口的我会删贴。贴子是我删的。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43:31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嗯,继续表演~~~~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41:30
汉代十三瓜,
人要是不要脸了,就上境界了,你已经在这个境界上走得很远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36:52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继续表演~~~
有没有人给你提名那些奖啊?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34:24
汉代十三瓜,
刚刚说过不骂你了,才一秒钟你又找骂。
我不信任何教,不过我替所有教的教徒再来教训你一下。如果所有宗教的教徒都不入你的法眼,那你真的是撒旦的子孙,地狱的种子了。恭喜你来生有着落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31:45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继续,继续~~~
记得有啥奥斯卡奖啊,金鸡奖啊百花奖啊华表奖啊,别忘记申请最佳演员奖哈~~~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29:57
回复汉代十三瓜,
如果你不骂人,我不会无故骂你。如果你再骂人,我会比你骂得很!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29:42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满嘴仁义道德的人比平常人的火气还大,还没怎么着呢就开骂了哈。————见过几个自称是教徒的(whatever 宗教),全是这样。
呵呵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27:33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继续继续~~~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25:44
回复花雨:
我啥教都不信,看着汉代十三瓜骂人气不过,来打抱不平而已。
骂人者,人恒骂之,我觉得有道理。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16:17
回复汉代十三瓜,
你怕是要做不成地球人了,以你的所言所行,恭喜你很快就会变成地狱人。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15:46
满嘴仁义道德的人比平常人的火气还大,还没怎么着呢就开骂了哈。
信不信教、信什么教都无所谓,还是先把人做好要紧!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4:13:16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说过了,地球人拦不住你,俺还是地球人,所以你继续~~~~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3:59:11
回复汉代十三蜜瓜,
我早就告诉你了,我是打抱不平,你看看你是怎么讥讽清净梵音的,人家好好地在跟你说话,而且说得很有道理。
你没有那个美国时间,我看你闲得发慌。你被骂不愿意啊,那你为什么骂别人? “己不所欲,勿施于人”你不懂啊。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3:53:50
回复太上逍遥游的评论:
我骂过你吗?我没有要求任何人删你的贴,没那美国时间。
你愿意表演疯狂,地球人拦不住你,请便。
太上逍遥游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3:46:37
汉代十三密瓜,
你要想别人不骂你,就不要恶口骂别人,你被骂是自作自受,活该!
你与其要求网管删我骂你的帖子,不如要求把自己骂人的帖子删了,不然我会见你一次,骂你一次,你这个怂包瓜!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2:57:21
一直潜水很少昌泡泡,今天忍不住又上来昌一个。咱先不管你信这个教还是那个教,即然需要OPEN MIND,那么大家就要认可这古董围脖的价值以及楼主保存的意义。论佛教的人也要尊重他人的意愿。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不同派别的宗教,都有它的精髓和糟粕。信仰宗教的人们都是心善的人们,但从古时到现代,每一个宗教派别都有强烈排它的教义,因为想要宗教统一而发起的战争以及灭种族等行为一直都存在。生灵涂炭之时,充满智慧的人都不能守住生命何况旧时的一只狐?任何宗教之人的想法走到极端时离恶也就不远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2:34:26
回复清净梵音的评论:
是啊,跟这帮人聊佛法,真是对什么什么弹琴。等我一起与你去逍遥游。
——————您不仅对啥弹琴,还一再回头一弹再弹。既然您比不上佛祖,甚至一点儿学习精神都没有,还是别在这里大谈佛法了。这里没有几个伪佛教徒,只有一个真佛教徒,我等无比敬服。
慢走不送,千万别回。
清净梵音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0:40:17
回复prettymama,
古语道“怜悯之心,人皆有之。”您连怜悯之心都没有了,不知来生会去哪一道。
如果连自己的来去都不知道,就不要妄议他人了。
清净梵音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0:32:22
回复“汉代蜜瓜”,
如果你不相信任死后有神识,你也可以参加“遗体捐献”。这是你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
我并没有恐吓楼主,只是善意地劝她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再做决定不迟。出于一片至诚,请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另外,我没有说楼主杀生,我说这种行为是杀生。请你看明白了别人说什么再开口骂人。我的原话是“杀生而取其皮,甚为残忍。虽非亲力亲为,宜捐弃之。”
佛祖舍身饲虎是“离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之后的大菩萨境界之所为,所以神识不生嗔恨,反而得到无生法忍。我是凡夫,没有达到这等境界,不敢妄比佛菩萨,不敢舍身喂虎。如果您觉得您有这个境界,就麻烦您来“舍身饲虎”吧,如果您自己也做不到,就不要再这里大话炎炎了。
佛教徒是根据佛陀的教诲来修正自己的行为,并不是人们从一开始信佛就具备佛菩萨的神通道力,这个过程需要无量劫。请你不要把所有的佛教徒都放到佛菩萨的高度来比量。这种说法很无知,就好比你对一个中学生说“你也学物理呀,你怎么不懂相对论呢?”
就算您不是佛教徒,总归是炎黄子孙,儒家教我们“学问深时意气平”,您对佛教一窍不通,却开口伪善,闭口诋毁,您自己水平几何,留给您自己思量吧。
清净梵音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10:07:10
回复piao11:
请问“孟浪”有何出处?我辈不知,愿不吝赐教!
另外请不要叫我“大师”,只有修行成道的人才有资格做大师,我等凡夫俗子,不敢不知天高地厚。请你不要妄加头衔。
你如果想吃肉,那是你自己的自由。但是你不要骂不吃肉的人伪善,小心“口业如山”,因果须自负。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9:17:58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你家小猫好可爱。俺闺女有一次我给她剪刘海剪坏了,她大哭一场不说,两天不理我。
prettymama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8:29:25
很漂亮。这是纪念品。跟甚么宗教拉不上边。那个叫啥音的要这完美早该离人道而入神道了,还哪能在人间教育你。
这地球本就是弱的被干掉,这美丽的小东西既被人做了标本说明这是条不够精的狐狸,够精的都还活着呢。
白狐产于北极圈。如今禁猎了。
meowzilla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8:23:37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哈哈,拿我自己的器官救人, 我倒是不介意, 不过那白狐么... 我觉得捐出去给什么动物保护组织泼油漆, 点把火烧了才更作孽呢.
meowzilla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8:02:56
回复piao11的评论:
呵呵, 就是么, 这张皮草又不是妹子自己买的, 是人家留给她的念想, 根本不存在(她刺激/间接一起)杀生的问题. 再说了, 那种动物不爱自己的皮毛? 我家呆猫之前皮肤病, 被我剪掉了一块毛, 注意, 只是剪掉了一部分, 不是剃光哈, 还跟我怄了好几天的气呢.游妹子都说了, 不管搬去哪里都小心的供着呢.... 也没拿出去炫耀, 标价出售. 这也是一种善, 这狐没有得善终, 但心爱的皮毛被好好的善待而不是做交易, 我觉得也算是妹子行善了呢!
meowzilla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7:52:01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嗯嗯, 很漂亮, 就是很难配衣服..一般料子的衣服根本压不住, 也没有适当的场合穿出去. 就收起来了.......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7:51:51
回复清净梵音的评论:
你真是佛家子弟吗?怎么处处透着伪善?LZ的一条祖传的围脖,你发慈悲咒,搞得好象楼主杀生一样,可人家说捐赠自己的遗体,你又恐吓劝阻。佛祖曾经舍活身而伺虎,你连死后的寄生壳都不舍,一般人都比不了,还自称佛教徒!厚厚
piao11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0:50:46
游妹这件宝贝可要收藏好!不要轻易的因为什么人格的高尚就将这等家传的宝贝给捐了。
动物保护,保护动物,讲究的是一个心底里的想念和骨子里的东西乃至日常举止言行,而不是形式或者嘴巴上喊的口号。
现在很多的人或者组织,他们打着保护这个保护那个尊重这个生命尊重那个生命,就是不尊重人的尊严和生命。
例如素食主义。我历来不反对素食。为了身体为了个人爱好而素食我支持。但是谁说号召素食是为了保护动物尊重生命而为之,我强烈反感。
文革打砸抢烧流失掉那么多的所谓的“四旧”,跟这样的嘴巴上喊喊的保护动物的精神是何其的相像?
保护动物提倡食素?请告诉我保护对象分等级吗?尊重生命保护动物食素?生命分三六九等嘛?素食中的品质材料没有生命嘛?
过去将人分为三六九等,现在人将动物分为三六九等,将生命分成三六九等,将尊严分成三六九等。。。这是保护动物?这是尊重生命?
充其量也就是伪保、伪善罢了。
游妹,支持你收藏在自家的博物馆中。这份人性和亲情,不是谁都有资格谁都有缘收藏的。
说到底还是不忍心说拿出来“曝光”。建议游妹秀完了还是收藏起来吧。看这小东西现在这模样。。。真实是不忍。
希望这段留言没有伤害到朋友们也没有伤害到游妹。
我说的只是感受体会和我的思想~~~
piao11 发表评论于
2012-02-29 00:28:02
回复清净梵音的评论:
你乃一介凡夫,却妄比佛菩萨的境界,未免过于孟浪了。
=====================
佛缘深厚的人,这句话尤其“孟浪”二字不会轻易出口。可见清净大师佛家境界的修炼的还不到火候。
孟浪历来有渊源有出处,凡人尚不可轻言,何况尔等佛家子弟?
善之善者~
清净梵音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2:33:13
幸好我鬼使神差地又回来了一下,楼主您的两个观点可能都稍有偏颇,容我再多啰嗦几句。
1.遗体捐献。这个观点在现代医学的观点是非常好的,是帮助别人。但是如果你多读几本佛经,就会发现:人在医学上宣布死亡之后,神识尚未离开身体。这个过程需要8 - 12 小时,因人而异。再此期间,神识尚有知觉,如果在这个时段割取人体器官,恐怕神识会生嗔恨,以至因嗔恨而往生恶道。
如果你没有佛教的常识,这个问题要跟你解释清楚需要花点儿功夫。如果你的城市里有正信的佛堂寺院,请你去请教一下里面的师父。如果没有这种因缘,可以在网上搜寻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如果还是不能解答你的问题,告诉我你的地址,我可以寄给你几本这方面的佛教书籍。
这是有关来生的大事,千万要谨慎!!!
不相信轮回的人并不是没有轮回,六道轮回是修行人在甚深禅定中观察到的事实真相,佛陀是不会打诳语的,是不会骗我们的。在这个问题上,希望你有open mind.
2.你说的那个佛抱着女人的形象是西藏密宗的欢喜佛。藏密和禅宗是大乘佛教的金字塔顶端,是需要精通显宗的地上菩萨才可以修习的无上甚深微妙法,我等凡夫不能窥其堂奥。
佛教修行到阿罗汉才可以出六道轮回,阿罗汉以上按修行的水平不同有51个阶位的菩萨:十信,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地上菩萨(就是第40个阶位以上的菩萨)才有修习密宗的资格,从初地渐次修行到第7地(即第47个阶位的菩萨)才得三不退,才可以修行你所谓的欢喜佛的境界。
你乃一介凡夫,却妄比佛菩萨的境界,未免过于孟浪了。
如果你读读“地藏菩萨本愿经”,你就会发现地藏菩萨对我们阎浮提众生的评价是什么样子的。我不愿写在这里,恐怕你会接受不了。我们时时刻刻都在受周围环境的影响,多半是坏的影响,否则是不会出生在这个“饮苦食毒”的末法时期,也不会出生在这个秽土世界。我们这个大宇宙中有许多佛菩萨的清净世界,不胜枚举。交浅言深,出乎一片诚心,望勿见怪!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1:05:52
回复清净梵音的评论:
谢谢。一看id就知道你是个信佛之人。这边有礼了。记得佛修炼的时候,不能近女色,但他却抱着女人,徒弟说,那是女色,佛说,我的眼里没有女色。
心里不恶,心地善良,和有什么样的物质在身边没有关系。我是这样读佛的。可能误解了。
就像在下面回饶恕的,我的遗体是捐献的,物尽其用才是从善。
希望我没有理解错。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0:59:47
回复芷草MM的评论:
是啊。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0:58:56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是吗,那好长好大啊。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0:57:59
回复饶恕的评论:
我现在还是收藏在我自己家的博物馆吧。有一天也许会捐给博物馆。谢谢你的建议。我死后我的遗体全部捐献,能用的部分就用,不用的部分做科学研究。写在我的遗嘱里。放在我的医疗保险卡中。生命逝去没有灵魂,就是物质。如果能物尽其用最好。我是这么看的。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0:49:48
回复横塘雨眠的评论:
看来真的是太真实了。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0:49:13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是呀。有就有了,扔了那只狐狸生命还是没有了。放着吧。家里的收藏。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20:47:12
回复花雨101的评论:
我自己也不敢呀,觉得蛮吓人的。
清净梵音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9:40:32
这些东西没有是福!杀生而取其皮,甚为残忍。虽非亲力亲为,宜捐弃之。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等生而为人,与天地并称三杰,要有慈悲哀愍之心,是为善人。
感应篇曰“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 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不可不谨慎啊!
芷草MM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9:21:27
很真实,可怜的狐狸
meowzilla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8:37:47
我有一条玄狐的, clip就是嘴/牙,很长, 从头到尾跟我一样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眼睛居然配成红色的。
饶恕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7:48:23
Once I touched this knid of fur. I felt that it was alive, and its eyes are so real that I was really scared. From then on, I have never touched this kind of thing,feeling guilty. If I have this kind of thing, I would like to give it away to somewhere, such as museum...I just afraid of it...
横塘雨眠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7:43:51
小时候曾在外婆家见过这种围脖,还记得狐狸嘴里尖尖的牙齿.有一次放在窗台上晒着,家里的猫见了都远远地躲开.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7:19:27
把个好好的动物剥皮,觉得残忍。。。不过老辈人也没有动物权利的意识~~好好供着吧~~
花雨101 发表评论于
2012-02-28 17:15:43
千万别戴这个出门,动物保护组织的成员们非跟你拼命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