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关于我的“疑似狼”的文章不理解,认为狗“放养”在街上,就应该击毙,我在这里再说几句。
在美国,一个城市每天被收容的走失在街上的狗有近百条,实际上“丧家之犬”是不咬人的,养狗的人都知道,狗只有在明确的势力范围意识下才防备外人,这些走丢的狗即使原来很猛的,也会变得温顺,因为它们需要新的家园,这才有“狗仗人势”的说法。
美国的每一个城市都有许许多多收养狗的组织,一旦有人报告,就派出义工去收集流狼狗,从来没有听说狗在街上就属“放养”,会危险到必须击杀的地步。
我经常会受到电子邮件,告诉我有狗需要收养的信息,我的狗也都是收养来的,一百五十斤的成年大狗,都是两岁上下的,并没有拿着枪去领回来的,因为这种失去过家园的狗,一般都特别懂事,我的Max是条德国牧羊犬和瑞士山地犬的混血,领回来两年了,每每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就会大声哭起来,因为它记得它过去的主人送了医院,再也没有回来养它。
我从六年前开始陆续收养狗,都是去狗的收容站找狗,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有的是原来的主人找到了,不得不送回去,有的是“性格不合”,让给更喜欢的人,但是从来都不觉得狗会危险到要武力对峙并击毙的可能,除非可以证明有狂犬病了。我现在有一条藏獒,一条牧羊犬,都有一百五十斤以上,看到生人经过我的院子,它们都很警戒凶狠,但是牵出我的住宅,去梳毛洗澡或去散步,就变得彬彬有礼,这就是狗的心理逻辑,知道一点常识的人一定不止我一个,不相信报道中的“疑似狼”真的有危险的举动。
我写过一篇“偷鸡摸狗”的故事,就是在街上发现一只德国牧羊犬,“疑似”走失了,就去“套”它,可惜它跑进一家住宅,原来不是走丢的,是在它自己家附近散步而已,﹣ 在街上看到狗慌什么?可以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