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方氏思维模式”,就是用“以正压邪”的决心、单枪匹马的阵势、一查到底的干劲,对中国社会上那些相对来说比较“肮脏的事件”进行披露和揭露的一种单循环思路。
“方氏思维模式”带来的积极效果,就是让正义得到伸张,让真相得到显露,让虚假无处藏身,给民众一个交待,还社会一个公平。
“方氏思维模式”带来的消极后果,就是激发私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导致社会某些领域的不稳定、促使更多的人去钻研法律空白、催生更多的造假科技手段。最终,当事人自己也会陷入这个思维模式的消极之中。
诚然,“方氏思维模式”有其值得肯定的一面,但一千个方舟子、一万个方舟子又能如何?他的力量可以改变这个社会吗?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问题的核心,是社会的整体机制。这样一个本来就不完善、不公平的社会机制,让那些不能出人头地,或者获得某些利益,或者心怀鬼胎的人士,通过种种手段满足自己欲望,人为制造更多的社会不公。
假如我们这个社会有一个比较好的监督与防范机制,人们基本上找不到“空子”可钻,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上、社会上的所有事情,都是有法可依,唯有遵纪守法才能生存,那么,还会有“方氏思维模式”的存在吗?还会有那些“方氏思维模式”带来的消极后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