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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朗诵:岁月如风
如风的岁月里依稀有几行深深浅浅的脚印 ,,,,,,
williamzou 发表评论于
回复arrietty的评论:
谢谢才女光临并鼓励!问好!
arrietty 发表评论于
太喜欢了。贴也好看
音乐也好棒,是我最喜欢的大提琴之一
殇
williamzou 发表评论于
转一篇文章过来和大家分享:
林徽因究竟爱不爱徐志摩
作者:赵世斋 文章来源:国际在线
有人问我,诗人徐志摩一生写诗无数,哪些诗你认为写得最好?很多人会说那首挥一挥衣袖的《再别康桥》,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再别康桥》不是他最好的诗。徐志摩最好的一首诗是他的人生,是他的比诗歌还诗意的人生。其次,就是他曾说过的一句话,这句话是仅次于他那传奇人生,既诗情又悲情的句子,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这是满含悲剧色彩的血泪句子,徐志摩的所有诗歌,都不及这句话打动后人的心灵。我也曾数次见到这句话,就有想流泪的感觉,徐志摩是性情中人里的性情中人。他的周围仿佛是围绕着云彩的,这是他区别于同时代诗人文人的最大特点。我曾想写一篇文章,叫《中国历代能堪称风华绝代的男人》,历数千年,独屈原、李白、李后主、纳兰性德,接下来,我认为就是近代徐志摩和当代张国荣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些人,活着的时候是个传奇,死了就都成为了绝唱和迷,而且活着的时候,不但女人喜欢,男人也为之绝倒倾倒,这样的男人,便足以堪称风华绝代了。
好了,这里还是说一说文章的主人公徐志摩和林徽因。1931年的11月19日,徐志摩从南京机场登机,在刚和上海的陆小曼妻子吵过架之后,此时,他决定去北京聆听林徽因要在协和礼堂举办的演讲。林徽因即将要演讲的题目是《中国的宫室建筑艺术》。
徐志摩对陆小曼是热爱的,但是陆小曼似乎很难被徐志摩掌控和约束,浅白些说就是,陆小曼并不听话、抽烟、不节制的花钱、追求所谓上流社会的奢靡生活等等,弄得徐志摩极为压抑和气愤,甚至自己的绵薄工资已经供应不起陆小曼的花销。徐志摩自然想到了他的梦中情人,林徽因。所以,他要去北京的讲座捧场,其实,也是去看一看他所思念的人。
可是,由于飞机驾驶员这个蠢货,晚上打了一宿麻将,将脑袋也打麻了,飞机撞山,糊了!这飞机损失个把无所谓,民国的飞行员死个个把也无所谓,关键徐志摩在上面,一代才子徐志摩啊,死在了济南上空,像西天的云霞般消散于尘世。
所以,这也该引起后人之鉴,世上像陆小曼这样的老婆,最好不要和丈夫吵架,特别是要出远门时,吵架是晦气的,徐志摩气愤气闷地要死,到了南京就想直接去北京,不想呆在江南,晚一班飞机不就没事了?可是他现在讨厌陆小曼了,至少在这个气头上非常讨厌。当然,徐志摩也无须那么激动,林徽因都是别人的妻子了,办个演讲,你还那么激动做什么,又不是第一次见面,这到好,徐志摩急匆匆地赶去,一个逼走他去,一个吸引他去,而那个机场的蠢猪驾驶员还打麻将,疲劳驾驶,徐志摩真是万劫不复啊!
对此,作为写作的人,我对徐志摩是万分地同情,也觉得他真是命苦。徐志摩的儿子,曾在美国说他父亲命苦,我认为也是如此。徐志摩这一生,追求什么,什么都得不到,命运总是让他和他所要得到的人与事前,隔一条河,只能让他隔岸呐喊,纵然他喊得撕心裂肺,这岸的人都无动于衷,他的内心火热,远远胜过了人间的悲凉与冷淡,世人的情感系数和他不在一个层面上。这到不要紧,只要他不敏感,不是诗人,当个傻子活活,麻木地活活,一生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他不甘啊,他偏偏是上苍降下的文曲星,他生来就是为敏感而生,为多情而生的,他真是个好命!而他,又真是个苦命!
我同情徐志摩的感情遭遇。而我也并不因为徐志摩的遭遇,像很多读者一样,去怨恨林徽因,我也非常喜欢林徽因这个诗人。我认为,徐志摩若活着,或者在天有灵,或者临死那一刹那有意识的话,他肯定是微笑着的,因为他居然为他最爱的林徽因死去了,这是他一直想做而没做成的事,这次,命运成全了他,他知道这是命!这是让他幻化成云彩的命运安排,林徽因如彩虹,引导了这个自卑又自信,其实又深深自卑着的诗人,徐志摩知道,他死了,必会永恒,那他对林徽因的爱也将永恒了,这样想来,他就值了。
然而,林徽因也是个有血有肉,细腻敏感的诗人啊。徐志摩去世,而且是这样一种方式去世,她怎能不难过呢?在1931年12月7日,徐志摩遇难半个月后,林徽因于《晨报副刊》撰文《悼志摩》,她这样深情地写到:
他这样的温和,这样的优容,真能使许多人惭愧,我可以忠实地说,至少他要比我们多数的人伟大许多;他觉得人类各种的情感动作全有它不同的,价值放大了的人类的眼光,同情是不该只限于我们划定的范围内。他是对的,朋友们,归根说,我们能够懂得几个人,了解几桩事,几种情感?哪一桩事,哪一个人没有多面的看法!为此说来志摩的朋友之多,不是个可怪的事;凡是认得他的人不论深浅对他全有特殊的感情,也是极为自然的结果。
林徽因比任何人都了解徐志摩,她还说:
志摩的最动人的特点,是他那不可信的纯净的天真,对他的理想的愚诚,对艺术欣赏的认真,体会情感的切实,全是难能可贵到极点。他站在雨中等虹,他甘冒社会的大不韪争他的恋爱自由;他坐曲折的火车到乡间去拜哈岱,他抛弃博士一类的引诱卷了书包到英国,只为要拜罗素做老师,他为了一种特异的境遇,一时特异的感动,从此在生命途中冒险,从此抛弃所有的旧业,只是尝试写几行新诗——这几年新诗尝试的运命并不太令人踊跃,冷嘲热骂只是家常便饭——他常能走几里路去采几茎花,费许多周折去看一个朋友说两句话;这些,还有许多,都不是我们寻常能够轻易了解的神秘。我说神秘,其实竟许是傻,是痴!
任何傻子和痴人,都明白,一个女人在给爱她的男人写悼词,这盖棺定论文章时说他“傻”与“痴”,会是不喜欢他的。恰恰,林徽因对徐志摩有着深刻的感情,如果说单单是朋友地同情,我不认为一个对感情如此严谨甚至有些“吝啬”的林徽因会如此深情,要知道张学良将军也追过林徽因,但是林徽因却一眼也不看这个张少帅,管你什么军阀公子家产万贯。她知道,诗人徐志摩,是感动过她,并值得自己去感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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