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的离婚官司

我和老公都爱看世界,和你分享我们看到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内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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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智商低,就不懂这样的一位“天之骄子”;毕业于中国知名学府的高智商"精英"男人,打了一场这样的离婚官司,即损人,又损己,无论心理上还是经济上。尤其损自己,把自己的信誉损掉了不说,经济上的损失也颇为可观,很有可能从此就会得到税务局的特别关照了。

朋友讲给我听的故事。朋友的朋友A,人到中年,有一个孩子,10年前,在来美的两,三年上,便同前夫B闹上了矛盾,期间B曾使用家庭暴力,A带着孩子曾经住进了妇女庇护所。之后有回家住。两个人曾经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车子归女方。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出抚养费。协议签订好以后,女方带着孩子,搬了出去。 后来双方再次和好,女方回到他们共同的房子同居。再后来,仍然过不下去,A带着孩子再次搬离他们共同的房子,带走了车。这一次,没有签订离婚协议,房产上,仍然是A和B两个人的名字。

A带着孩子住公寓,以打劳工及学生贷款的收入艰难度日。B拖欠孩子的抚养费,最后法院判一固定的机构每月从男方B的工资强制扣除孩子的抚养费给A,当然又是A这个单身的妈妈费了很多精力,时间才得到的结果。后来男方B搬离了A和孩子所在的城市,很快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并且同女朋友买了50多万的房子,出租A和孩子所在城市的房子。几年前,男方B同意A和孩子搬回他们以前的房子,A不用交房租,男方B也不再给孩子的抚养费,A专门写了封信给男方B拿去专门的机构,那个专门的机构不用再强制扣除他的工资。但A交地税,水,电,气部分。自从A搬出房子后,男方B一直都在付按揭。

后来A独自抚养的孩子大了(精力上独自抚养),快上大学了,A也找到一位相亲相爱的西人,结婚了。在A结婚和孩子上大学前的几个月,孩子和A仍然住在房产证上是A和B的名字的房子。A和B都决定要卖房子,卖房前,B说得很好,卖房得到的部分,男方要1/3,女方要1/3,剩下1/3,给孩子做学费和生活费用。 A就开始买材料请人花钱装修房子,A的老公,当时还没有同A住在一起,也来帮忙花很多时间和力气装修,房子一切准备就绪的时候,男方B就变卦了。一分钱也不给女方。孩子上大学的钱也不给。都是该他得的,房子是他的。A说,我知道按揭是你一直在付,我只要1/5,男方B拒绝。。。。。。--因为有离婚的协议。

离婚协议签署后双方再次同居的,同居前的离婚协议失效。。。。。。

男方B开始雇佣了一个律师,后来律师觉得男方的官司按照男方的想法,那就是狮子大开口,根本就是一个输,劝说无效,也为了保全自己在律师界的名声,主动请辞。在这样的情况下,B,这样的高智商精英,还不仔细研究家庭法,一味占在自己的“理”上,一次有一次给A出难题 男方B今天一个A欠他的房租,还把他手上A写给强制机构的信拿出来,说他付了抚养费,但A又欠他房租。明天一个首付款都是他出的(他那时挣的工资比A高很多),所以他当然的拥有房子的产权。全然不顾那是婚后共同财产。后天又是另外一个花样,又有一笔什么款是A欠他的。

男方B那一边出妖蛾子,女方A这方的律师费见涨,走trail都是这样的,给律师无限赚钱的机会。B以为这样整倒了A,哪知最近法官判下来,卖房所得一人一半。A的律师费还没有最后判决,但那个胡搅蛮缠的男方B,极其可能要付如果不是全部,也是大半部分A的律师费,就是他胡搅蛮缠才使得官司异常艰难。

法院判决后,男方B仍然不服气,(让我想起文学城里曾经有过的一位,把法官的判决称法律不公平)“理”还在他这一边,但显然“不公平”的法律说理不在他那边,于是他就使用下三滥,上了地方的网站声讨A,说她穷慌了,稼了个没钱的洋人,来同他争他的财产。将A的工作单位公布,一时间那些不明真相的,就跟贴说,这么穷的穷洋人,稼他做什么。(是不是提倡不稼穷人,稼了变穷以后一定记得离掉.) 其实A的老公也是专业工作人士。不懂,钱是A该得到钱,开始A提出了让步,男方一定要那么霸道的全占。难道要A找个富老公,将富老公的钱给前夫用,前夫才开心吗?不说A辛苦养育了孩子这么多年,孩子成才,劳苦功高。不思感激,反而极尽诋毁。

走出家门,据说这位WSN是人人称道的“好人”。

法律不是儿戏,法官也不是吃素的。当男方B说给A的孩子抚养费是房租的时候,法官问他,那么,既然是房租,为何在你当年的税表上没有体现? 诸如此类的这样的漏洞太多,终于在法庭上B严正地向法官证明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说谎者。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网亲,你们有什么办法让这样的精英男,正义的精英,活在自己的梦世界里的精英,醒过来?
 
鄙视这样的精英WS男。


Youshijie 评论于:2012-10-02 17:00:49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azkaban的评论:
谢谢你信息和理智,平心静气的讨论的态度,欢迎你的讨论。
我们都不是法官,具体怎么在法庭上他们怎么出示证据我们都不知道。我知道的就是B男很善于撒谎,还撒到法庭上去了。
有点法律常识就知道,一个人,供着50万的房子,还有另外的一处房子供着,就是说,供着两处房子,收入该是多少?一个月给孩子450块的抚养费,太寡情了。而且就从这一条,我觉得B男就很WS。
从法律上来讲,房产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包括当时的新汽车,都没有分割,他们没有离婚协议。因为他们之间那一纸离婚的约定,因为后来的同居,是自动作废的。
A女并没有利用什么法律的漏洞来要挟B男分房产(A女在财产的问题上,一让再让,你不觉得吗?是个人都看得出是B男将孩子和前妻赶出家门,A女有那么傻自己有房子不分,不住,要每月花1200租房的吗?1200,付个townhouse的按揭,绰绰有余吧?如果是论坛上说的那样)。B男最后为什么骗人家出钱出力装修?A女刚开始只要1/5,把自己放进去的钱拿回来,过分吗?
上法庭的事因我也是知道的,A女孩子上大学,几万一年的学费,生活费,需要将钱拿出来给孩子付学费。B男有钱又不管孩子,吊着房子不卖,A女在孩子搬离后也离开了,房子空置。A女才不得不请律师卖房子。
这一请律师,B男就更加难缠,不断出妖蛾子。最后是法官判决A女分一半卖房所得的。A女只是出示自己的证据。不是A女自己要的。
如果说要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实一点,多学点法律知识,最好听律师的,不要自以为法律站自己这一边。于情上,于理上,再怎么说,A女也是独自抚养孩子成长的妈妈,妈妈好,孩子才得好,看在孩子的份上,B男都不应该这么样地薄情寡义。这也是我鄙视他的原因。还好意思上来求助,将自己打扮成受害者的样子。
当初复合是肯定不可能的,B男也没那么想过,因为他已有女朋友了。可能让A女和孩子住回去,也是为了孩子好一点。但从论坛上的房租的事来看,B男一点都不吃亏。
A女住不住回房子,钱是房租还是共同投资,一点都不是此案的关键,不管是怎么样,那房子都有A女的一半。法律上的。
但是此博文当然中心思想不在怎么分割财产。而是说,还是懂法比较好,在法庭上不要撒谎。不过,对一个从来就满嘴谎言的人来说,可能不撒谎太困难了一点。什么时候做人都要reasonable(合理)一点,不要以为A女好欺负,离婚那么久了,还要欺负人家。孩子都那么大了,B男自己也一天一天老了,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给自己积点德。
B男为什么这么出尔反尔地困难,专门找茬?我的理解是他有嫉妒妄想综合征,而且他曾经扬言,A女的白人男朋友只是玩玩的,没有人会认真对她。然而事实给了他一记耳光,人家结婚了。他就恼羞成怒了,就要找点事出来给A女过不去。那个心理阴暗。自己有女朋友不好好地过好自己的生活。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22:27:54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Youshijie的评论:
“你确定你读到的就是一个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来着?”应该是一个故事,你搜索"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会看到。大家讨论得很热烈。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22:17:57 [回复评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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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讲动机,只讲事实。”这句说得好。我不是法律,也不是法官,所以我对动机更感兴趣。好的动机被别人利用我就廉价地同情一下;坏的动机被别人反击成功我就幸灾乐祸一下。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22:11:35 [回复评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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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懂你关于房租的回答。B 男说的是,抚养费450/月,整个townhouse按650/月租给A女,所以女方不拿450元钱,但另付200的地税,平了房租的帐。我不觉得这个描述有不合理的地方。有争议的是,女方到底算是租房,还是共同供房。以650的房租来抵抚养费,和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再付给女方金钱,对男方来说是赚了还是亏了。这里“租房”不是从法律意义上说的,而是按常识来说大家怎么想的。

男方没把女方的名字去掉,是对复合还存着幻想,还是被迫的,或者是太懒?这确实是个漏洞,但女方怎么理解男方留下这个漏洞的动机很重要。

女方是2005年住回去的,按你的描述,男方和新女友到现在7年了也没结婚。其女友也一直默许A女呆在房产证上?这个描述如果属实,我也BS该男一下。

很不幸,我刚才看到了另一个链接上提供的细节。他们离婚时女方分了新车(价值3万),男方分了房子(首付3万),然后和好,然后又分手,现在女方还要平分首付部分?

我不是法官,也管不了他们分财产,就是想学习一下怎么保护自己...女人被家暴是不幸,但太擅长利用法律也怪吓人的。
Youshijie 评论于:2012-10-01 20:38:31 [回复评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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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zkaban的评论:
你确定你读到的就是一个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来着?

先要澄清一下,我没有一直说家暴的事,我陈述了一些事实。B男是个家暴的施虐者也是不争的事实。“B男的说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个房子租给A女。”B男也是这样跟法官说的,我的博文里说得很清楚,法官问他,年收入的税表里为什么没有申报房租收入?他答不上来。法官问他,收了房租,孩子的抚养费是怎样支付的?他拿不出支付抚养费的证据。(银行帐户上的转账?)手里到是有封信,A女写给强制机构的,让机构停止强行扣钱的信,支持A女的说法。
法律上不讲动机,只讲事实。不过,B男现在的女友就是那个同他住50万房子的女友,所以一路下来,我没看出B男想复合,反而看到他不尽父亲的责任。
故事不知道B男的具体结局。A女在孩子读大学第一年那年再婚了,我朋友说她很幸福。B男在想请A女帮忙装修的时候,曾经骗A女,博文里有交代。法官判决下来了,房子首付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诉讼费用,还没有判决,不过,很大的可能是B男会承担大部分A女的诉讼费,我在博文里交代得很清楚。这是给认为,自认为“理”在他那边的精英WSN的一个教训。不然估计他不会发帖说法律不公吧。
房产证上是A和B共同的名字。到房子出售之前,一直是。
再一次鄙视萎缩男B男。希望他梦醒,回到现实里来。
azkaban 评论于:2012-10-01 11:14:44 [回复评论]删除
这个故事,我是在另一个论坛上看到的,标题是"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男方提供了一些细节,但是有些事被双方故意忽略了。

博主一直说家暴的事,但是离婚多年以后,A女还是要住回B男的房子,B男的说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个房子租给A女。A女的说法是"男方B同意A和孩子搬回他们以前的房子,A不用交房租,男方B也不再给孩子的抚养费"---B男方认为是出租房子给A女,A女说是什么意思,没看明白,是变相的复合吗? 两人都回避谈这样做的动机。

估计B男一直想着和A女复合,这篇文章里提到了他以前的新女友,却没有提后面的故事,我很好奇结局怎样。

A女分房子的依据何在?是和A男未离婚,还是共同投资?真是一笔糊涂帐。
piao11 评论于:2012-09-22 00:36:05 [回复评论]删除
游妹,这类的人只是利用精英这个词,其他,就一垃圾罢了~我见过很多的所谓的男女精英,骨子里的一些东西真的跟精英搭不上界,这个官司楼下一朋友说的实在,幸亏是在国外,换到国内不知道什么结局呢~

这个官司告诉我们,世上万物在变化,夫妻之间的情感也在不是的变化着(或变好或变糟),夫妻彼此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文字上”。

再有这样的满肚子“垃圾”的精英,指望他们能够改变那真的是“妄想”,我从不看好。蜜瓜说的对,哪怕吃官司进局子出来了还是会认为“法律不公”。。。



御树林枫 评论于:2012-09-21 18:15:41 [回复评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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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抱,道德水准在受高等教育之前就决定了。。。。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1 17:15:23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iapdog的评论:
你咋知道他们没有婆婆妈妈的事?很多地方,同居一年,财产分割等同婚姻。他们有没有共同的孩子?有共同的孩子,哪一样不是跟婚姻一样的。至少我没听说过哪个西人想独霸共同财产的。曾经有位西人朋友离婚,在婚姻中,他挣得多,没有孩子,前妻经常不工作,要么就是labor工。离婚官司没判下来之前,每个月800刀的赡养费给前妻,前妻还是有份工作的。判下来的时候,前妻一次性拿走一笔钱做赡养费。我问他,你的前妻分走你多少钱?(我当然没问对问题),他说,那是她的钱。。。。。。不是我的。。。。。。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1 17:00:58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sisbio的评论:
我见到的拜金男,拜权男比拜金女多。谢谢你分享你的故事。很受启发。
iapdog 评论于:2012-09-21 16:18:48 [回复评论]删除
还是不要轻易结婚为好,象那些西人,同居大半辈子,也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国男国女多学学。
sisbio 评论于:2012-09-21 11:24:34 [回复评论]删除
这种人渣, 我就碰一个. 我的EX, 结婚的时候, 房子是他的, 我的钱进股票, 他炒光了... 炒光的同时, 追着我的银行帐号, 把我的钱先花了, 才花自己的. 一年不到, 我就看够了, 要离婚. 离婚的同时, 自己找了个网上的女的, 要去北京看他... 同时还问我的银行支票? 难道要我负担他傍小三的飞机票钱? 离婚的时候, 这下房子全是他的, 股票他说配的钱一毛也没有..
科大毕业的美国的博士..
我原来以为受了高等教育的人, 道德水平起码有基本的东西.. 结果, 让人觉得就是个没有人类COMMON SENSE 的人渣. 我一点不遗憾我丢的钱, 我遗憾在他身上浪费的时间精力. 所以离婚官司, 我都不出庭. 我再多浪费一天时间在他的事上, 都是对我生命的亵渎..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1 10:02:41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我还是我吗的评论:
谢谢你的分享。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1 10:01:04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wumiao的评论:
谢谢wumiao。这种水平的中国男人真的不少,尤其离婚的。那个李阳就不说了,他真是垃圾一个。那个英达,也够垃圾的。都是典型的代表。
我还是我吗 评论于:2012-09-21 01:05:06 [回复评论]删除
如果是在家当全职“保姆”的,千万要走法律程序,律师费高昂,但是要是遇到这种“精英”,最终还是要动用律师的。亲身经历,差点上当。
wumiao 评论于:2012-09-20 18:27:59 [回复评论]删除
其实这种极品男代表着中国60%以上男人普遍水平。
中国国情教育出来的结果:自古以来只有男性对社会家庭付出的多,所以要照顾男性,女性隐性的付出不计算在社会成本之中,女性本身也喜欢以牺牲自己来换取人性的尊严。
扯淡。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48:19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没有关系,我们都是人,怎么知道呢?遇到了,一定早一点离开,止损。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45:47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再同意不过了。在离婚的过程中,不要直接同对方接触,要接触,通过自己的律师。但律师是用来帮你争取利益的,不是用来声讨对方的。离婚谁的责任律师是不管的。自己的权益该要就要,不是你的钱法官也不会判给你,法官判给你的钱都是你该得的(因为律师的原因,说不定该给你的你还没要到呢)。不要听别人谴责你要赡养费,那是你该拿的。是当初男方承诺婚姻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看了太多单声妈妈因为离婚而生活困难的(口头的承诺说变就变)。为了孩子,不要放弃你应该得到的利益。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35:55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颐和园的评论:
我身边女友的女友,或我自己的女友,我们群组里的姐妹们,遇到像这种极品的还真是不少。都是极尽全力地在前妻的身上刮油,像在鸡脚杆上刮油。还有一个说自己没钱,也是跟前妻争共同的房子,协议签好又推翻,最终就是想多拿几个钱。刚一离婚,自己在外面另外买了80万的房子。像上面蜜瓜所说,很多姐妹还是中国似的思维方式,不太懂怎样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最后让极品们得逞。。。。。。

A女,如果在中国,挣得可比B多。她也不悲催了,现在不悲催,至少有相亲相爱的老公,和成才的儿子。离开家暴男,一直追求,好生活总是有的。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20:23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urbb的评论:
是很可怜,不过千万别因为可怜这样的人,把自己给绕进去了。做前妻的没那个能力。A我觉得她就有可能觉得他挺可怜的,也可能在开始离婚的时候总是想,不要把钱给律师,哪里知道B这么霸道,不赶尽杀绝不罢休。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16:14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沉鱼的评论:
问好沉鱼。我同意你的评论。所以以后遇到这样的很多负能量的人,一定要绕道走。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14:13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在中国的男性特权耍惯了,也不知道审时度势,悲催。
Youshijie 评论于:2012-09-20 16:12:49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问好妹儿。物件不会自己伤人吧?这种垃圾还是不称物件了,污了物件的名声。
A女,据说有点受虐综合征,恐惧那个垃圾。
御树林枫 评论于:2012-09-20 14:45:12 [回复评论]删除
这样的精品就是倒贴银子都买不来好。。。
汉代蜜瓜 评论于:2012-09-20 11:01:28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urbb的评论:

好多国女虽然生活在西方,但是离婚的时候为了尽快摆脱困境,选择用中国式离婚方式——比如不要赡养费,让出一部分权益给WSN等。

每当遇到这样的国女,我一般会问:你急着再婚吗?有人选没有?

答曰:没有。

我说:没有你急啥?一边分居一边办离婚,就是为了孩子你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钱一分不能少,你不急着再婚就该干啥干啥,咱不怕拖。手续未完成不妨碍你约会开始新生活。

时间问题而已。他能耗,你就陪他耗!

颐和园 评论于:2012-09-20 06:20:31 [回复评论]删除
A女挺悲催的,碰上这么一个精品,幸亏她在美国。
urbb 评论于:2012-09-20 03:04:00 [回复评论]删除
沉鱼说的对.唉,这种男人其实很可怜哦.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心地又阴暗,就是被现实狠狠地抽了耳光也明白不过来,一辈子就活在自己想出来的所谓理中,然后再怨天尤人.
一开始离婚的时候为什么女方那么懦弱呢? 不过也许是女方的懦弱才更加体现出男方的贪婪.
沉鱼 评论于:2012-09-20 00:40:39 [回复评论]删除
不可能改变这个人的想法的。很多人都是明明自己不对,却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想,自己想什么就是什么。这种生活在自己世界的人,还有很多,可能对没有太亲密关系的外人会非常好,甚至不正常的好,为了证明自己一个形象,从而实现对自己亲密的人的软弱和感情的利用,以自己创建的良好形象来为自己不正当的行为和想法作为自己正确的理由。

现实中,其实有很多这种双重标准和利用对别人的道德限制让自己做不道德的事情的多重人格的人。没办法讲道理的,很可能他自己的脑子里都是这样的双重矛盾,所以他自己在对错上面是没有一个统一客观的标准的,这种人还往往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都对他不好。
汉代蜜瓜 评论于:2012-09-19 18:16:09 [回复评论]删除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嫩,嫩咋抢俺滴沙发涅???

汉代蜜瓜 评论于:2012-09-19 18:15:14 [回复评论]删除
木办法让他醒过来。哪怕关牢里几天,估计出来还是怨世道不公,法律不站他那边,偏袒女人。

苍天啊,冤啊,俺是精英啊,在中国可是有特权滴呀~~

meowzilla 评论于:2012-09-19 18:10:38 [回复评论]删除
!!!!!!!!!!!!!!!!!!!!!!!!
这个。。。就是传说中活在自己世界中的。。。物件么?
Orz
这个A女也。。。忒。。那什么了
一味退让,一味让object B 有机可趁。。。
虐~~~啊

问姐姐好,问宝儿好~~~~~~




随时随地不忘反家暴,如果你有兴趣和需要,点击链接,进入对家暴说不博客:

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55837/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再看一遍这个话题,不由得就想到了吴念真的那个计程车司机的故事,确实有人生惨烈的感觉。人多多少少都有些心理疾病,不象肉体的疾病一样被人同情,危害却更大。

感觉这A女B男都不缺钱,争的也不全是钱,更多的是气,争到最后,骑虎难下,连儿子受到多的心理创伤都顾不上了。

A男很纠结,450的抚养费真的很少,但把房子租给A女确实应该算是稍做补偿,A女如果能以那个价格在别处租到类似的房子也不会去找他吧?

不知道为什么B男开始会说1/3给A女,撒谎不是这么个撒法的。B男肯定也是很有信誉的,否则A女也不会信他。那么肯定有个什么事刺激了B男,并且刺激得非常厉害。或许他有了女朋友也不想前妻嫁人?女方可以往好里想一点,也可以往坏里想一点。每个个体都是不一样的,加上感情的事更是微妙,这个矛盾估计无解。

女方要1/5还是很合理的,养了那么多年孩子补偿这点钱不算什么。但是B男当时正在情绪波动期,现在就算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就是命。

B女的新老公,不好评价,不过对于一个有上大学的儿子的女人来说,选择的余地也不是很大。B男的50万的房子是他自己的还是和女朋友一起买的也未见交代。

靠法律分出胜负,还不如让他们的儿子当法官。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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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信息和理智,平心静气的讨论的态度,欢迎你的讨论。
我们都不是法官,具体怎么在法庭上他们怎么出示证据我们都不知道。我知道的就是B男很善于撒谎,还撒到法庭上去了。
有点法律常识就知道,一个人,供着50万的房子,还有另外的一处房子供着,就是说,供着两处房子,收入该是多少?一个月给孩子450块的抚养费,太寡情了。而且就从这一条,我觉得B男就很WS。
从法律上来讲,房产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包括当时的新汽车,都没有分割,他们没有离婚协议。因为他们之间那一纸离婚的约定,因为后来的同居,是自动作废的。
A女并没有利用什么法律的漏洞来要挟B男分房产(A女在财产的问题上,一让再让,你不觉得吗?是个人都看得出是B男将孩子和前妻赶出家门,A女有那么傻自己有房子不分,不住,要每月花1200租房的吗?1200,付个townhouse的按揭,绰绰有余吧?如果是论坛上说的那样)。B男最后为什么骗人家出钱出力装修?A女刚开始只要1/5,把自己放进去的钱拿回来,过分吗?
上法庭的事因我也是知道的,A女孩子上大学,几万一年的学费,生活费,需要将钱拿出来给孩子付学费。B男有钱又不管孩子,吊着房子不卖,A女在孩子搬离后也离开了,房子空置。A女才不得不请律师卖房子。
这一请律师,B男就更加难缠,不断出妖蛾子。最后是法官判决A女分一半卖房所得的。A女只是出示自己的证据。不是A女自己要的。
如果说要保护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现实一点,多学点法律知识,最好听律师的,不要自以为法律站自己这一边。于情上,于理上,再怎么说,A女也是独自抚养孩子成长的妈妈,妈妈好,孩子才得好,看在孩子的份上,B男都不应该这么样地薄情寡义。这也是我鄙视他的原因。还好意思上来求助,将自己打扮成受害者的样子。
当初复合是肯定不可能的,B男也没那么想过,因为他已有女朋友了。可能让A女和孩子住回去,也是为了孩子好一点。但从论坛上的房租的事来看,B男一点都不吃亏。
A女住不住回房子,钱是房租还是共同投资,一点都不是此案的关键,不管是怎么样,那房子都有A女的一半。法律上的。
但是此博文当然中心思想不在怎么分割财产。而是说,还是懂法比较好,在法庭上不要撒谎。不过,对一个从来就满嘴谎言的人来说,可能不撒谎太困难了一点。什么时候做人都要reasonable(合理)一点,不要以为A女好欺负,离婚那么久了,还要欺负人家。孩子都那么大了,B男自己也一天一天老了,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给自己积点德。
B男为什么这么出尔反尔地困难,专门找茬?我的理解是他有嫉妒妄想综合征,而且他曾经扬言,A女的白人男朋友只是玩玩的,没有人会认真对她。然而事实给了他一记耳光,人家结婚了。他就恼羞成怒了,就要找点事出来给A女过不去。那个心理阴暗。自己有女朋友不好好地过好自己的生活。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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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你读到的就是一个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来着?”应该是一个故事,你搜索"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会看到。大家讨论得很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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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不讲动机,只讲事实。”这句说得好。我不是法律,也不是法官,所以我对动机更感兴趣。好的动机被别人利用我就廉价地同情一下;坏的动机被别人反击成功我就幸灾乐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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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懂你关于房租的回答。B 男说的是,抚养费450/月,整个townhouse按650/月租给A女,所以女方不拿450元钱,但另付200的地税,平了房租的帐。我不觉得这个描述有不合理的地方。有争议的是,女方到底算是租房,还是共同供房。以650的房租来抵抚养费,和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再付给女方金钱,对男方来说是赚了还是亏了。这里“租房”不是从法律意义上说的,而是按常识来说大家怎么想的。

男方没把女方的名字去掉,是对复合还存着幻想,还是被迫的,或者是太懒?这确实是个漏洞,但女方怎么理解男方留下这个漏洞的动机很重要。

女方是2005年住回去的,按你的描述,男方和新女友到现在7年了也没结婚。其女友也一直默许A女呆在房产证上?这个描述如果属实,我也BS该男一下。

很不幸,我刚才看到了另一个链接上提供的细节。他们离婚时女方分了新车(价值3万),男方分了房子(首付3万),然后和好,然后又分手,现在女方还要平分首付部分?

我不是法官,也管不了他们分财产,就是想学习一下怎么保护自己...女人被家暴是不幸,但太擅长利用法律也怪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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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azkaban的评论:
你确定你读到的就是一个故事?那B男是不是抱怨法律不公来着?

先要澄清一下,我没有一直说家暴的事,我陈述了一些事实。B男是个家暴的施虐者也是不争的事实。“B男的说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个房子租给A女。”B男也是这样跟法官说的,我的博文里说得很清楚,法官问他,年收入的税表里为什么没有申报房租收入?他答不上来。法官问他,收了房租,孩子的抚养费是怎样支付的?他拿不出支付抚养费的证据。(银行帐户上的转账?)手里到是有封信,A女写给强制机构的,让机构停止强行扣钱的信,支持A女的说法。
法律上不讲动机,只讲事实。不过,B男现在的女友就是那个同他住50万房子的女友,所以一路下来,我没看出B男想复合,反而看到他不尽父亲的责任。
故事不知道B男的具体结局。A女在孩子读大学第一年那年再婚了,我朋友说她很幸福。B男在想请A女帮忙装修的时候,曾经骗A女,博文里有交代。法官判决下来了,房子首付和增值部分,一人一半。诉讼费用,还没有判决,不过,很大的可能是B男会承担大部分A女的诉讼费,我在博文里交代得很清楚。这是给认为,自认为“理”在他那边的精英WSN的一个教训。不然估计他不会发帖说法律不公吧。
房产证上是A和B共同的名字。到房子出售之前,一直是。
再一次鄙视萎缩男B男。希望他梦醒,回到现实里来。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这个故事,我是在另一个论坛上看到的,标题是"离婚7年后的房产纠纷"。男方提供了一些细节,但是有些事被双方故意忽略了。

博主一直说家暴的事,但是离婚多年以后,A女还是要住回B男的房子,B男的说法是,同意以650的月租把整个房子租给A女。A女的说法是"男方B同意A和孩子搬回他们以前的房子,A不用交房租,男方B也不再给孩子的抚养费"---B男方认为是出租房子给A女,A女说是什么意思,没看明白,是变相的复合吗? 两人都回避谈这样做的动机。

估计B男一直想着和A女复合,这篇文章里提到了他以前的新女友,却没有提后面的故事,我很好奇结局怎样。

A女分房子的依据何在?是和A男未离婚,还是共同投资?真是一笔糊涂帐。
piao11 发表评论于
游妹,这类的人只是利用精英这个词,其他,就一垃圾罢了~我见过很多的所谓的男女精英,骨子里的一些东西真的跟精英搭不上界,这个官司楼下一朋友说的实在,幸亏是在国外,换到国内不知道什么结局呢~

这个官司告诉我们,世上万物在变化,夫妻之间的情感也在不是的变化着(或变好或变糟),夫妻彼此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文字上”。

再有这样的满肚子“垃圾”的精英,指望他们能够改变那真的是“妄想”,我从不看好。蜜瓜说的对,哪怕吃官司进局子出来了还是会认为“法律不公”。。。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回复sisbio的评论:
抱抱,道德水准在受高等教育之前就决定了。。。。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iapdog的评论:
你咋知道他们没有婆婆妈妈的事?很多地方,同居一年,财产分割等同婚姻。他们有没有共同的孩子?有共同的孩子,哪一样不是跟婚姻一样的。至少我没听说过哪个西人想独霸共同财产的。曾经有位西人朋友离婚,在婚姻中,他挣得多,没有孩子,前妻经常不工作,要么就是labor工。离婚官司没判下来之前,每个月800刀的赡养费给前妻,前妻还是有份工作的。判下来的时候,前妻一次性拿走一笔钱做赡养费。我问他,你的前妻分走你多少钱?(我当然没问对问题),他说,那是她的钱。。。。。。不是我的。。。。。。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sisbio的评论:
我见到的拜金男,拜权男比拜金女多。谢谢你分享你的故事。很受启发。
iapdog 发表评论于
还是不要轻易结婚为好,象那些西人,同居大半辈子,也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国男国女多学学。
sisbio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人渣, 我就碰一个. 我的EX, 结婚的时候, 房子是他的, 我的钱进股票, 他炒光了... 炒光的同时, 追着我的银行帐号, 把我的钱先花了, 才花自己的. 一年不到, 我就看够了, 要离婚. 离婚的同时, 自己找了个网上的女的, 要去北京看他... 同时还问我的银行支票? 难道要我负担他傍小三的飞机票钱? 离婚的时候, 这下房子全是他的, 股票他说配的钱一毛也没有..
科大毕业的美国的博士..
我原来以为受了高等教育的人, 道德水平起码有基本的东西.. 结果, 让人觉得就是个没有人类COMMON SENSE 的人渣. 我一点不遗憾我丢的钱, 我遗憾在他身上浪费的时间精力. 所以离婚官司, 我都不出庭. 我再多浪费一天时间在他的事上, 都是对我生命的亵渎..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我还是我吗的评论:
谢谢你的分享。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wumiao的评论:
谢谢wumiao。这种水平的中国男人真的不少,尤其离婚的。那个李阳就不说了,他真是垃圾一个。那个英达,也够垃圾的。都是典型的代表。
我还是我吗 发表评论于
如果是在家当全职“保姆”的,千万要走法律程序,律师费高昂,但是要是遇到这种“精英”,最终还是要动用律师的。亲身经历,差点上当。
wumiao 发表评论于
其实这种极品男代表着中国60%以上男人普遍水平。
中国国情教育出来的结果:自古以来只有男性对社会家庭付出的多,所以要照顾男性,女性隐性的付出不计算在社会成本之中,女性本身也喜欢以牺牲自己来换取人性的尊严。
扯淡。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御树林枫的评论:
没有关系,我们都是人,怎么知道呢?遇到了,一定早一点离开,止损。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再同意不过了。在离婚的过程中,不要直接同对方接触,要接触,通过自己的律师。但律师是用来帮你争取利益的,不是用来声讨对方的。离婚谁的责任律师是不管的。自己的权益该要就要,不是你的钱法官也不会判给你,法官判给你的钱都是你该得的(因为律师的原因,说不定该给你的你还没要到呢)。不要听别人谴责你要赡养费,那是你该拿的。是当初男方承诺婚姻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看了太多单声妈妈因为离婚而生活困难的(口头的承诺说变就变)。为了孩子,不要放弃你应该得到的利益。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颐和园的评论:
我身边女友的女友,或我自己的女友,我们群组里的姐妹们,遇到像这种极品的还真是不少。都是极尽全力地在前妻的身上刮油,像在鸡脚杆上刮油。还有一个说自己没钱,也是跟前妻争共同的房子,协议签好又推翻,最终就是想多拿几个钱。刚一离婚,自己在外面另外买了80万的房子。像上面蜜瓜所说,很多姐妹还是中国似的思维方式,不太懂怎样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最后让极品们得逞。。。。。。

A女,如果在中国,挣得可比B多。她也不悲催了,现在不悲催,至少有相亲相爱的老公,和成才的儿子。离开家暴男,一直追求,好生活总是有的。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urbb的评论:
是很可怜,不过千万别因为可怜这样的人,把自己给绕进去了。做前妻的没那个能力。A我觉得她就有可能觉得他挺可怜的,也可能在开始离婚的时候总是想,不要把钱给律师,哪里知道B这么霸道,不赶尽杀绝不罢休。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沉鱼的评论:
问好沉鱼。我同意你的评论。所以以后遇到这样的很多负能量的人,一定要绕道走。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汉代蜜瓜的评论:
在中国的男性特权耍惯了,也不知道审时度势,悲催。
Youshijie 发表评论于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问好妹儿。物件不会自己伤人吧?这种垃圾还是不称物件了,污了物件的名声。
A女,据说有点受虐综合征,恐惧那个垃圾。
御树林枫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精品就是倒贴银子都买不来好。。。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urbb的评论:

好多国女虽然生活在西方,但是离婚的时候为了尽快摆脱困境,选择用中国式离婚方式——比如不要赡养费,让出一部分权益给WSN等。

每当遇到这样的国女,我一般会问:你急着再婚吗?有人选没有?

答曰:没有。

我说:没有你急啥?一边分居一边办离婚,就是为了孩子你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钱一分不能少,你不急着再婚就该干啥干啥,咱不怕拖。手续未完成不妨碍你约会开始新生活。

时间问题而已。他能耗,你就陪他耗!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A女挺悲催的,碰上这么一个精品,幸亏她在美国。
urbb 发表评论于
沉鱼说的对.唉,这种男人其实很可怜哦.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心地又阴暗,就是被现实狠狠地抽了耳光也明白不过来,一辈子就活在自己想出来的所谓理中,然后再怨天尤人.
一开始离婚的时候为什么女方那么懦弱呢? 不过也许是女方的懦弱才更加体现出男方的贪婪.
沉鱼 发表评论于
不可能改变这个人的想法的。很多人都是明明自己不对,却只站在自己的角度想,自己想什么就是什么。这种生活在自己世界的人,还有很多,可能对没有太亲密关系的外人会非常好,甚至不正常的好,为了证明自己一个形象,从而实现对自己亲密的人的软弱和感情的利用,以自己创建的良好形象来为自己不正当的行为和想法作为自己正确的理由。

现实中,其实有很多这种双重标准和利用对别人的道德限制让自己做不道德的事情的多重人格的人。没办法讲道理的,很可能他自己的脑子里都是这样的双重矛盾,所以他自己在对错上面是没有一个统一客观的标准的,这种人还往往觉得别人都对不起他,都对他不好。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回复meowzilla的评论:

嫩,嫩咋抢俺滴沙发涅???

汉代蜜瓜 发表评论于
木办法让他醒过来。哪怕关牢里几天,估计出来还是怨世道不公,法律不站他那边,偏袒女人。

苍天啊,冤啊,俺是精英啊,在中国可是有特权滴呀~~

meowzilla 发表评论于
!!!!!!!!!!!!!!!!!!!!!!!!
这个。。。就是传说中活在自己世界中的。。。物件么?
Orz
这个A女也。。。忒。。那什么了
一味退让,一味让object B 有机可趁。。。
虐~~~啊

问姐姐好,问宝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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