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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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貌相---------论找工作中的磕磕绊绊。

俗语说,人不可貌相。可是貌相,就是别人对你的,第一印象。如果不无道理,就没有后来的辩驳之语曰:人不可貌相。因为貌相,有的时候,会失准。但是常规下,貌相显然是,普遍适用的真理。

我面式的时候,一般是只挑工作,不挑老板的。老板,什么样的人都有,自然要学会,迎合各种老板的性格。其实日后,跟老板们,接触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是和同事相处。但是你忘了,老板有对你的,生杀大权。就算听信同事的谗言,把你开除,也在老板的掌控之中。

所以,在挑工作之余,还是要挑挑---------老板的好。好的老板,像一个贤君,值得良臣,择木而栖。如果遇到糊涂的老板,就算你工作能力胜任,有什么用呢?工作,更多的时候,不是看你的技能,而是看你的--------人事相处能力。处的好,工作出错,也会有人保你。处的不好,一点点瑕疵,都会被人轰下台。

而当初面试的时候,你不会知道,你的老板,是什么样的人。所谓日久知人心。但是怎么判断?就是凭借貌相了。凭借你,相面的本领。你就知道,你和此人,是不是合拍,是不是同一个磁场的人?就是人们常说的,合眼缘。一个喜欢你的老板,怎么看你都顺眼。无疑会提拔你,注意你,重用你,袒护你。只要你干得好,就立马得到承认。你怎么会,不升职加薪?只要你不范出格的错误,老板绝对容你得下。

不过,你会说,哪一个老板不会相面?不合他心意的人,面试的时候,他断定不会要你。是的,可是这只是,一个方面的判断,是老板单方面的判断。你对老板不了解,你对自己肯定了解。你自己适合,跟什么样的老板,你自己心里,肯定有杆秤。自己在老板之余,相个面,不就是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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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也以为,挑工作重要,挑老板不重要。在两份相对一样性质的,工作面试中,我取了前者。挑了一份,自己认为满意的工作机会。可是,说实在的,面试时候,老板二的铜玲大眼,令我感觉很不舒服。倒不是他的眼睛,生的奇特,而是眼睛里的光芒,让人很不舒服。虽然觉得他的性格,拧巴不得劲,但是我是冲着工作去的,又不是冲着挑对象去的。

于是就,忽略了老板的恶心眼睛,一意孤行的,去为他工作。结果不出预感,三个月之后,就被炒了。炒的原因,不是我工作出错。因为三个月内,是实习期,老板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辞退我。

那原因是什么?原因是,我无意中,得罪了一位同事。这位其他部门的同事,到我老板那里,告了我的黑状。其实,一个老板,应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管其它部门的同事说什么,你天天亲眼看见我工作。我的工作能力,我的为人处世,你应该自己有个判断。难道,还要去相信别的同事,捕风捉影的说法,而不相信自己的,眼见为实?

一个小职员而已,那么凶巴巴。相信平日里,别人也对她这样的人,颇有微词。可是我的老板,居然怕得罪她,把我开了。说实话,这不是偶然的现象。这个老板二,平日里,就对员工不好。我要去找他请假,排时间表。他总是忙着顾客,把我晾在一边,好久。

其实,招呼顾客,是我们的职责。一个老板,不需要做这些。老板偶尔帮帮忙,本来无可厚非。老板的职责,就是管理员工。你把自己的本职工作,放在一边。去做一些,不是你分内的工作。我手上也有顾客,你让我干等着,自己招呼客人。这就是你的职责?这样的效率,高吗?

第一,你不尊重你的员工。第二,你用两个人的时间,在干一个人的事情。其实,时间表,请假批否,只是一句话间的事情。都不需要,花费你一分钟的。可是,这个铜铃老板,就这样让我干等着,不理我。等我耐心块耗尽的时候,他还没有忙过来呢。而远处,一两个同事,正在那里,闲闲地理着货架。没有一个人,主动过来,接手老板手头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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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位老板的,管理能力。主次不分,轻重不份,本末倒置,喧宾夺主。后来,辞退我的时候,说不出原因。一连撒了,好几个谎话。我问他,是什么原因辞退我,我可以改善的。就算不再这里干,我也可以知道:以后该在那里,该怎么去提高。他说,这不是他的决定。后来,我的几个问题,他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于是我又问,我以后可不可以,再找他投简历?如果他现在,不需要人的话。他说,我马上就要调走了,以后这里不归我管了。不等我问完,他就说有客人,急急逃走了。好像,他并不清楚,辞退一个人,你至少要叫他,去你办公室里。私下里,好好谈个十分钟以上吧?而他,随随便便在当场,不到五分钟,就溜了。他是经理,还是职员啊?什么才是他的本职工作?

于是,我留了个心眼,装作不知情。转身去问我的同事,公司里的情况。现在是不是,所有的实习工,都要走?老板二是不是,真的要调走?这种逃避责任的谎话,亏他说得出来。如果不当场找人验证,他的谎话,就只能纯粹是,属于我个人的臆测。证实以后,我才知道老板二,句句谎言,没有一句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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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管理者,靠说谎话,来逃避自己的责任,来逃避员工的质问。是什么样的人格,你就可想而知了。其实,我被辞退后,我有的只是庆幸,只是后怕。要知道,我们那个部门,是个珠宝部门。所有的商品,价值非薄。今天别组的同事诬陷我,告我黑状,你就不分青红皂白,把我牺牲了。明天,要是那个商品失窃,你找不到源头,推卸不了责任。你岂不得诬陷-------是我偷的。因为,我最好欺负啊。

要是遇到,这样不公正的老板,自己辞职,会肉痛这份工作。被老板主动赶走,何尝不是一种,正向的解脱?在更大的灾难,还没有来临之前,就逃脱。何尝,不是一种庆幸?

工作机会,只有一次。要是我在当初,面试的时候,挑工作之余,也挑挑老板。通过面相,在这么不可人心意的,老板面前,毅然离去。就不会有,今天被炒鱿鱼的,后顾之忧。因为当时,我就对老板二,有种说不出来的,别扭感觉。后来,他对员工,果然是这样,不得劲。可是,我当时对自己的不舒服的感觉说:我是来找工作的,不是来找对象的。老板合不合意,不在考虑范围内。

这就错了吧?所以,良臣-------择木而栖。很重要。如果我当初 ,选择了工作一。就断不会,这么短命。无端端的,被老板开除吧?工作一的老板,很和蔼可亲,以面相而言,绝对是个好相处的老板。一念之差,让我付了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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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非你莫属》的栏目中,面对因为倾慕那个老板,就要跟他的求职者。张绍刚老师总是说,你是来挑工作的,不是来挑老板的,不是来找对象的,不是来追星的。不要因为那个老板,和你的心意,就要跟他。不分行业,不分工作。对于节目主持人,和对老板们------自身人身安全和隐私的观点来讲,这样说,是完全正确的。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我想说的是,在真正的生活中。这句话,不可取。半对半错。老板也许不和你共同工作,但是掌握你的---------生杀大权。岂是可以用:工作好就行,老板可以忽略不计。来搪塞,来计算的?

节目有它自身的局限性,不会绝对真理。而现实生活,就是两码事。何必误导?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和我志同道合的朋友们,共同探讨,共同勉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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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按:我本来的题目是:相由心生。写到中途,走题了。写成--------面试后的取舍了。只好另起一篇,另列题目,从而得此文。相由心生,只写好一半,这里给大家,先睹为快。日后再续。

shanshan33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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