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国是个重视礼仪的国家,政府和社会提倡、鼓励、甚至要求人们见义勇为,这本无可厚非。不过,在提倡、鼓励和要求人们这样做的同时,很少有对老百姓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教育,至少在这方面人们没有足够重视。因此,经常有为做好事而下水救人者自溺。更有甚者,连警察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上个月,老家县城的胡警官在和一毒贩争斗时自己就严重受伤;几天前,还是在老家县城,年轻的交通警李警官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时被超载重车活活压死。这些救人者和执法警官们都值得尊敬,不过他们的死伤也突显了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差。

美国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国家,没有像中国那么多的礼仪,政府和社会从来不提倡、不鼓励、甚至不要求人们见义勇为。有时候,个别人因自觉见义勇为而受伤或死亡,虽然媒体舆论可能称呼他(她)为英雄,对其事迹进行广泛报道,但决不会要求大家向他(她)学习。美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强,他们认为,抓犯人是警察干的事,也是警察的职责;他们也认为,不是不能见义勇为,但你必须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在没有确定自己绝对安全的时候,就不要去见义勇为,免得添乱。总而言之,无论是下水救人也好,见义勇为也罢,如果你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就不要去冒险施救,不会因为你不去搭救别人而受到指责的。此外,美国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也很到位,无论是学校、公司、还是政府机关,经常举行各种各样的自我保护的培训:消防培训海上求生,如何应对赌徒,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等等。不过,不管是哪种培训,有一点教的是共同的,那就是“遇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情况,如果没有受过正式培训,没有绝对把握,就不要去施救”。

小时候看电影,看到美国鬼子总是戴钢盔,小心翼翼的俯身前行,以为他们是怕死。当然,怕死是肯定的,不过,实际上他们是在按平时受到的训练在保护自己。要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如果自己都不晓得保护自己,怎么才能打得赢胜仗呢?!还有,在美国做警察是很危险的,因为人人可以持枪,他们要面对的可能是凶狠的持枪赌徒,一不小心就会命归西天。即使如此,美国的警察也不能乱来,得依法文明的执勤,因而,面对不法分子,他(她)们总是小心翼翼,一方面用强硬的口气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另一方面自己也会快速占据有利位置,必要的时候会拔出手枪,只有在确信自己安全后才会慢慢的靠近对方。据统计,美国大约有92万警察(人口的3.25%),其中有66万正规军,26万文职人员。每年,在执行公务中牺牲的警察大约有150到165人,如2011年就死掉166个警察,其中62人死于枪击,60人死于交通,44人死于其它原因(例如心脏病等等)。在美国这种人人可以持枪的环境下,如果没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思,因公牺牲的警察恐怕是要比这多得多!

总之,见义勇为值得提倡和鼓励,自我保护意识也应该加强。美国人总是以自我为中心这一点不一定可取,不过,他们重视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和加强自我保护的培训确实值得国人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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