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一生的恋人(89)

让思绪自由地飞翔是一种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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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西湖边上的一个幽静的宾馆里吃饭,听说那里曾经是中央高层领导休养的地方。

 

“哥,想吃什么?”阿亮问我。

 

“阿亮,你随便点吧,我什么都吃。”我欢喜地看着他,他热心地张罗了起来。

 

“我特别想吃妈做的猪油蛋炒饭。”小炜插话道。

 

“明天就到家了,让妈做给我们吃。”我说,想起妈做的猪油蛋炒饭,还有猪油酱油拌饭,我就忍不住咽口水。

 

“明天是大年夜,要吃年夜饭,哪有吃蛋炒饭的。”小炜说。

 

“那明天中午吃不就行了?”

 

“不行,明天中午阿亮回香港,我要去送他,我们只能赶回家吃年夜饭了。”小炜低声地说道。

 

“小炜,你就别送我了,和哥一早就回家吧。”阿亮还是听到了。

 

“那怎么行,阿亮,明天中午我也一起去送你。”我说,阿亮没有再坚持,开心地笑了。

 

茶上来了,翠绿的龙井叶子漂浮在洁白如玉的瓷杯上,闻了闻,那香味,久违了的,虽然在加拿大也能买到西湖龙井,但是那泡开后的香味是截然不同的,不同的是那冲茶的水,只有西子湖里的水才能冲出西湖龙井的神奇香味。我用茶杯盖子轻轻地撇开漂浮在上面的茶叶,举到嘴边轻轻地啜了一口,那甘醇芳香直透入心肺。

 

阿亮点了几个轻淡的杭州菜,我们边聊边吃,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涨。

 

“我和小炜好久没有这么轻松愉快地出来一起吃饭了。”阿亮感叹道。

 

“为什么?很忙吗?”我很奇怪。

 

“小炜现在是名人,他不敢和我单独出来吃饭,就算是和朋友们一起来,我们也要非常地谨慎,这里不像是在加拿大,社会不认同同性恋。”阿亮说这话的时候脸上飘过一丝阴郁。

 

“那…..移民加拿大吧。”我只是随口接了话,没有经过大脑的思索。

 

“我是想过的,但是小炜的事业刚刚起步。”阿亮说着并深深地看了小炜一眼,小炜沉默不语。

 

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语,就扯开了话题。结帐的时候,我拿了皮夹子出来要买单,阿亮抢先付了,说我是客人。突然间想起了换钱的事,就跟小炜商量明天能不能带我去银行兑换,他掏出钱包,拿出一叠人民币对我说道:

 

“不用换了,我早就为你准备好了,用完了再问我拿。”边说着,边来拿我的皮夹子。

 

“那怎么行?”我护着我的皮夹子不给他,他伸手在我的腋下捣了一下,我怕痒,一松手,皮夹子就被他拿了过去,这小炜,还像以前那样,抢不过我就呵痒,我笑了笑,还这么淘气。

 

他翻开我的皮夹子,手指僵硬,两眼发怔,几秒钟之后,抬起头来看着我,眼光里流露着复杂的神情。阿亮注意到了,凑过去看了一眼小炜翻开的皮夹子,笑容顿时在他的脸上消失了。

 

“阿亮,对不起,我这人比较懒,皮夹子没有换,这照片也就一直呆在那里了。”我故意装作很轻松的样子。

 

“哥,你太多心了,你们俩小时候长得还真的是挺相像的。”阿亮也是故作轻松地说道。

 

小炜把钱塞进我的皮夹子里,递给我,阿亮随手抓过小炜的皮夹子,打开,递到我的面前,笑着说道:

 

“哥,要是不仔细看的话,我还以为这两张照片是相同的。”

 

我惊愕,就刚才那么一瞟,阿亮居然能够看出这两张照片的不同之处。我的那一张是小炜搂着我的肩,小炜的那一张是我搂着他的肩,那个时候我们刚刚小学毕业。

 

阿亮的公寓在10楼,小炜的在12楼,他们为了避人耳目,特意错开了楼层。每天晚上回家,小炜会乘电梯到12楼自己的家里,打开灯,然后走消防楼梯到10楼阿亮的家里,早上再爬消防楼梯回到自己的家中,然后从那里乘电梯下楼去上班。

 

他们俩和我一起到了12楼小炜的住处,帮我把行李安顿好。

 

“小炜,哥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挺累的,你让他早点休息吧,你自己也兴奋地有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 阿亮关心地看着小炜。

 

小炜有点迟疑,我想起了给阿亮的礼物,就说“等一下”,然后去行李箱里找礼物。Danny在我列的名单后面加了礼物的名称,我看了一下,给阿亮的是一顶Roots的棒球帽和一个Roots的皮夹子。加拿大没有多少自己的品牌,Roots 算是一个。拿起皮夹子,马上就想起了刚才的皮夹子事件,哎,世上的事怎么就这么巧。礼物都是预先按名字准备好的,一时也想不出来跟在名单上的哪个人交换,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阿亮打开纸袋,拿起棒球帽就随手戴到了头上,掏出皮夹子,愣了一下,然后马上眉开眼笑地说道:

 

“多谢,多谢,我喜欢加拿大的Roots。”

 

给小炜的礼物是我亲手去买的,是一个Digital photoframe(数码相框),他拆开外面的包装纸,惊讶地跳了起来。

 

“哥,我送给你的新年礼物也是数码相框!”

 

我们想到一块儿去了!

 

阿亮又催着小炜走,小炜显得有点不耐烦。

 

“我六年没有见到我哥了,你让我再呆会儿,过半小时我就下去。”

 

“我只是怕你影响哥的休息,那我先走了,你们好好叙一叙。”阿亮说完就和我告别,然后拉过小炜在他的唇上吻了一下,我看着心里很不是滋味。

 

和小炜聊了一会儿,一晃眼又是2个小时过去了,我提醒他快点下楼去,他摇摇头,我说阿亮要生气了,他说没事的,阿亮很宠他。有我那么宠你吗?我想问他,又不敢问出来,突然间想起了Danny,就问小炜能不能让我用一下他的电脑,他说他下楼去取。

 

我冲洗了一把,等我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拿着手提电脑在厅里面等我。他把电脑交给我,跟我说了声晚安准备离去,我提醒他明天早上别忘了把我叫起来去送阿亮。

 

“好的,你快睡吧,”停了一下,他又转身回来,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哥,我看你的眼睛是越来越小了。”漫长的一天,我确实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大了。

 

“你现在没大没小,开始嘲笑起我来了。”我在他的头上拍了一下,把他推出了门外,小炜,还像以前那样可爱。

 

 上了网,给Danny发了一份简短的EMAIL:

 

“亲爱的,我已经到了杭州,见到了我的弟弟,明天下午我们一同回家。”

 

实在想不出来要再说些什么,就关上了电脑上床睡了。

typewriter 发表评论于
小飞,非常喜欢你的"唠叨",不嫌多,呵呵。。。:-)
小飞xiaofei 发表评论于
回复雪儿88的评论:“用白血病和车祸来解决冲突”是作者无法安排情节时采取的躲避方式,或者以遗憾来吸引读者,《北京故事》就是采取这种方式:-)
小飞xiaofei 发表评论于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确实是文凯对小炜的感情的表现(亲情和爱情)。文凯将来确实会面对爱情和亲情的抉择(小炜,父母亲,Danny)。容我再唠叨一会儿进入那些纠结:-)
typewriter 发表评论于
寒枝分析得很有道理。虽然我一直认为文凯爱Danny多过爱小炜,但是文凯对小炜的
歉疚文中写的很明白,这次如果小炜知道文凯与Danny的关系后反应剧烈的话,不知
文凯会如何处置这之间的关系。
前一集中的reference to "For you, a thousand times over" 是不是一个伏笔?
雪儿88 发表评论于
希望没有用白血病和车祸来解决冲突 :-)
雪儿88 发表评论于
我站在小炜这边. 希望文凯和小炜在一起. DANNY和MAC和好. 但阿亮怎么办? 阿亮和Eric?
寒枝 发表评论于
之所以同情Danny,就是因为小炜在文凯心中是不可磨灭的,而文凯认识Danny 的时间毕竟比较短。更何况,初恋,和儿时的陪伴更加刻骨铭心,因为它融入了文凯的成长历程。而且,文凯移民加拿大,对小炜是有歉疚的。所以,Danny 现在处于极端劣势。
而且,我很早就说过,从名字来看,携手一生的,应该是小炜。跟Danny就算携手到老,也没有一生,最多2/3 到3/4生了:)
typewriter 发表评论于
回复小飞xiaofei的评论:
是的,更希望文凯和Danny最终走到一起。文凯和Danny在一起,都是文凯迁就Danny, 而文凯和小炜在一起,是小炜迁就文凯。当年文凯为避开小炜,来到加拿大,除了他性格中不愿正面矛盾是一个原因之外,觉得他对小炜的感情里,亲情多与爱情,所以才走得了。 他对Danny,是一见钟情,那一个月的分手,文凯差点丢了半条命,文凯对Danny的爱,一定很深。

现在文凯与小炜久别重逢,感情上已习惯了小炜对他百分之百的依赖,现在亲眼看见小炜把给他的爱分了一半给阿亮,心里肯定像吃了个小酸枣,再加上回国的新鲜感和见亲人的激动,Danny恐怕是要过一个礼拜才会回到文凯的心中。
bluemoon_ca 发表评论于
小 炜 比 DANNY 更 对 文 凯 好 。 感 觉 文 凯 爱 小 炜 更 多 点 , 从 回 家 穿 什 么 衣 服 就 可 以 看 出 他 更 在 乎 小 炜 。 不 过 , 这 样 一 来 , DANNY 会 非 常 伤 心 的 。 也 许 最 会 DANNY 和 MAC 也 和 好 了 ? 哈 哈 哈 , 我 是 乱 猜 了 。 。 。 恨 不 得 赶 快 知 道 结 果 。
小飞xiaofei 发表评论于
都是站在Danny 这一边的?
bluemoon_ca 发表评论于
是 啊 , 我 有 同 感 。 一 直 以 为 文 凯 的 “携 手 一 生 的 恋 人 ”会 是 DANNY。 现 在 看 来 可 能 是 指 小 炜 ?
寒枝 发表评论于
越看越觉得Danny悬了。不过,小说的第二主人公不会最后却没有得到第一主人公的真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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