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抄袭,这同种族无关,也与文化无关,更与国家或者制度无关,仅仅是个简单人类社会的是非观与羞耻心。纵观华夏历史,哪怕是汉人被排在最底层,被随意杀戮抢掠的朝代,也没有人或者“文化”以偷盗剽窃为荣。即使做了,也是千方百计掩盖,断不会“义正词严”地以文化历史,或者“曾经有人偷”为理由开脱,因为1。是非道德的底线 2。不至于混乱到以为这样可以开脱。
中国有过奴隶,美国也有过黑奴,但是这不是今天可以回到奴隶社会的理由,哪怕你个人朝思暮想投到哪一个人的门下心甘情愿做一个奴隶,这还是违反法律,并且通不过是非观与道德观的。
转贴那篇关于创新企业百强的报道,就是说明一个简单道理,光抄袭是不会引领出创新的,反而会扼杀创新的土壤与积极性。 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抄一百遍范文,自己不练笔,还是写不好文章;重复抄一万遍,自己从不练,结果别说写好文章,本来会的一点点写作也会忘得精光。
我想问问那些以抄袭为荣的同学,你们在小学以那些理由抄袭同桌时,老师有没有拍着你的头夸你好孩子。如果有的话,真的不是你的错。所谓“知耻近乎勇“,要到怎样的程度才会理直气壮地为抄袭”捍卫权利“?有同学说,小学生比不上大学生很正常,确实如此,但这不是偷盗的理由。比不上不是羞耻,就迎头赶上。但是如果以比不上为理由去偷,那就永远也赶不上了,那就是不知耻了。请千万不要扯上中华文化,中华文化不是被这么亵渎糟蹋的。
我最看不上的是那些内心自卑,为了”面子“扔掉简单是非,却试图绑架种族、国家、文化的做法。
在有同学胡搅蛮缠,故意混淆学习与偷盗抄袭以前,再重申一下,我这里批的是偷盗式抄袭,并且以此获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