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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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是这样定义国家的:

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的日益复杂化,产生了对相关知识和技能(如书写,测量,计算等)的需要。于是,从作为“实践的意识”的管理部门中,分化出来一些专门从事“纯粹的意识”的子部门。至此,劳动的分工走到了一个质的关节点,出现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完全分离的社会大分工。经过这个分工,原来站在社会之中行使社会公共职能的那一部分人脱离了直接的物质生产,开始站在社会之上,专门从事经济生活的领导、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科学艺术的创造等属于精神生产的活动。这部分人便成为社会的统治阶级。其余的大多数人则继续停留在物质生产的各个部门,用生命的大部分时间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以保证除了生产出维持自身的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外,还要生产出维持精神生产的部门生存所必需的劳动产品。这些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便沦为社会的被剥削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社会大分工,造成了极为重要的历史后果:在精神劳动(或意识生产)的若干分支机构中,执掌公共权力的那个部门通过对权力的篡夺,率先演变为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独立机构,把对社会的领导变成了对群众的经济剥削;并动用军队、警察和监狱等暴力工具来保卫这种统治阶级的私利。这样一来,在公共权力(实践的意识)和市民社会(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上就产生了一种头足倒置的怪现象:本来是第二性的、作为社会公仆的公共权力由于把自己的利益置于整个社会的利益之上,从而将自己变成了虚假的第一性事物,变成了社会的主人。这个利用组织化的暴力作为其生存手段的唯心主义就是国家,即剥削阶级用来保卫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暴力机关。

货币是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发产物。它是如何从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以衡量商品价值,即生产所需平均劳动时间为目的的特殊商品,发展成具有价值尺度、储藏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的金属货币;进而发展成具有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的名目上的存在,被定义为“任何在商品或劳务的支付或在偿还债务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进而由金融及金融衍生产品发展成为一种搅乱市场的武器;进而发展成为对人实施精神控制的叫做“金权”的精神枷锁,这恐怕要经济学家来写一本书了。

如果想一想民间暴力让女人脱叫做流氓,行政权力让女人脱叫做腐败,刺刀让女人脱叫战争罪行,而票子让女人脱叫做合理、合法、自由、自愿、人性和天性时,你就会明白金权是如何牢牢地把人的精神锁死在一张张二维的纸片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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