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斯宾诺莎

试在网络虚拟世界里留下一片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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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作者:艾萨克·巴谢维斯·辛格 

 

  一

  内厄姆·菲谢尔森博土在华沙市场衔他那阁楼上来回地踱步。菲谢尔森博士是一个驼背的矮个儿,胡须已经花白了,头顶秃得厉害,只有颈窝上还稀零零地剩几撮毛发。他长着鹰钩鼻,眼睛很大、很黑,不时地要眨巴几下,象是一双大鸟的眼睛似的。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夜,可是他身上还穿一件长到膝盖的上衣,围着硬领,打着领结。他从门口慢慢地踱步到高高地开在屋顶斜面上的"老虎窗"下,再从窗子下踱回来。要从窗子里望出去,先得走上几步踏级。

  桌子上放着一个铜烛台,蜡烛在燃烧。形形色色的小飞虫绕著烛焰嗡嗡地打转。每隔一会儿,总会有一只小虫子飞得太靠拢火焰,把翼翅烧焦了,甚至把身子都烧着了,片刻间在烛芯上烧个通红。在这当儿,菲谢尔森博士总要做一下苦脸。他那满是皱纹的脸儿会扭动起来,乱蓬莲的胡子底下的嘴唇会紧咬一下。最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向小飞虫挥动着。

  "飞开去吧,你们这些傻瓜和白痴呀,"他骂道。"你们在这儿是得不到温暖的,只有烧死的份!"

  小虫子被赶散了,但是一眨眼又飞回来了,绕着颤栗的火焰打转。菲谢尔森博士擦了擦满是皱纹的额头上的汗,叹口气道:"还是跟人类一样,这些虫子只顾贪图眼前的欢乐!"

  桌子上放着一部打开了的拉丁文书籍,页边留着宽阔的空白,菲谢尔森博士在上面用印刷体小字写满了注解和批语。这部书就是斯宾诺莎(译者注:斯宾诺莎(SPinoza16321677):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祖先为犹太人,认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是必然的,"实体"有无数"属性",如"思维",如"广延";他给自己的哲学体系披上了泛神论外衣。《论理学(16621677)是他的重要遗著》)的《伦理学》。菲谢尔森博士研究这部著作已经有三十年了。每一条命题,每一个论证,每一个推论,每一个注解,他都能背出来。他要查书中的某一段时,只消打开来就是,根本用不到翻来翻去地寻找。可是他仍然继续每天研究《伦理学》,一看就是几小时,只见他瘦骨嶙峋的手里拿着一个放大镜,嘴里念念有词,看到对劲的地方,不住地点头。真情实况是,菲谢尔森博士越研究,发现疑难的字句、晦涩费解的段落、莫名其妙的评语也就越多。每一句中都含蓄着深意,而这又是随便哪一个斯宾诺莎的研究者都不曾探索过的。事实上,康德和他的追随者们提出的种种纯粹理性批判。这位哲学家早就全都预见到了。菲谢尔森博士正在写一篇阐述《伦理学》的论文。他有几抽屉的笔记啊、草稿啊,可是看来他的大作不像会有完成的一天。菲谢尔森博士每天思考这个世界的规律,每天都有新的感受。每次研究斯宾诺莎《伦理学》,每次都有新的理性发现,感叹以前的认识太肤浅无理。

  但是,这几年来菲谢尔森博士一直闹着胃病,近来这胃病更是一天比一天厉害了。现在只要咽几口麦片粥,他的胃就要发痛。"老天爷啊,真难对付啊,难哪,"他往往跟自己这么说,说这话的声调,就跟他的父亲--已故的蒂歇维支拉比(译者注:希伯来rabbi的音译,原意"吾主""夫子",是犹太教中的教士,他既主持宗教仪式,又执掌犹太人的法律,同时教学和从事精神治疗)--一个模样。"真正太难受啊!"。菲谢尔森博士意识到自己变老啦,有限的生命的剩余时间无法让他探索无限人类思维世界,菲谢尔森博士变得更加努力研究探索斯宾诺莎所开拓的哲学世界,他可愿意浪费时间。

  菲谢尔森博士并不害怕死。首先是,他已经不是一个年轻人了。第二,在《伦理学》的第四部里是这样说的:"一个自由人思考得最少的是死亡,而他的智慧不在于沉思死而在于沉思生。"第三,书内还有这样一段话:"人的心灵是不会随着肉体而完全消灭的,总有一部分留下来永生不灭。"可是菲谢尔森博士的溃疡(也许是癌呢)不断地使他心神不宁。他的舌尖上总是有一层苔。他经常打呃,一打呃,就吐出一股难闻的气味,而且这气味每次不同。他又有胃气痛,又发痉挛。有时候,他感到象要呕吐;有时候,想吃大蒜、洋葱、油煎的东西。他早就把医生们给他开的药方丢在一边,他有他自己的治疗办法。他发觉吃过饭以后再吃些萝卜丝,俯躺在床上,把头耷拉着、伸出在床边,倒是可以舒服些。可是这种土办法只不过暂时有效。有些医生给他检查后,认定他没有什么病。"这不过是你的神经质罢了,"医生跟他说。"你可以活到一百岁呢。"

  可是在那一个炎热的夏夜,菲谢尔森博士感到他的体力不行了。他的双膝在发抖,他的脉息很弱。他坐下来想看书,可是眼前一片模糊。书上的字母先是绿色,又变成金色。一行行字成了波浪形,在做跳背游戏,书页上忽然出现了一块块空白,原来在这儿的文字神秘莫测地不见了。

  热得受不了,热气直接从铁皮屋顶上倾泻下来;菲谢尔森博士只觉得他是在一个炉灶里。有好几次他爬上四个踏级,登上窗口,把头探到窗外的凉快的晚风里。他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直到他的双膝颤抖起来。"这可是一阵好风啊,"他喃喃自语道,"真愉快啊,"于是他想到了斯宾诺莎,按照他的哲学,道德和幸福是同一性的,一个人最符合道德的行为,就是尽情享受并不违反理性的乐事。

  二

  菲谢尔森博士站在最高的踏级上,向窗外望出去,能看到两个"世界"。在他头上是布满了繁星的天空。菲谢尔森博士从没有认真研究过天文学,不过他能分辨出哪些星球象地球一样,是绕太阳运转的行星,哪些是固定的恒星,它们就是遥远的太阳,它们发出来的光,要一百年、甚至一千年才能照射到我们的地球上来。他认识一些标志着地球在太空中运行轨迹的星座,以及那星云状的衣带--银河。

  菲谢尔森博士有一个小望远镜,那是他在瑞士留学的时候买的,他特别喜欢拿起望远镜望月亮。他能清清楚楚地在月球的表面上分辨出承受着阳光的火山,和黑暗的、模糊的火山口。他从不知厌倦地凝视着这些裂口和裂缝。在他看来,这些东西既近又远,既是实体、又是非实体。

  有时候他望见一颗流星在太空中划过一条大弧线,消失了,在它后面留下一条火红的尾巴。菲谢尔森博土知道有一颗陨星进入了我们的大气层,它那还没有烧尽的残片可能掉进海洋了,或是落到沙漠中了,也许呢,甚至掉到有人烟的地区去了。那些从菲谢尔森博士的屋顶后面出现的星星慢慢地升起来,照耀在对面街上的房屋的上空了。可不是,当菲谢尔森博士抬头望向苍穹,他意识到了那无限的延伸,根据斯宾诺莎的学说,那是上帝的属性之一。尽管他只是一个瘦小衰弱的人,只是绝对无限的实体在变动中的一种形态,可他仍然是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跟天体相同的物质构成的;他既是神性的一部分,那他就是不可毁灭的了.这样想着,使菲谢尔森博士感到这也是一种安慰。每逢到这样的时刻,他体会到一种Amor Dei Intel1ectualis(译者注:拉丁文,意谓"理性之爱"--根据阿姆斯特丹的那位哲学家(译者注:斯诺宾莎)的说法,是心灵的最高度的完美。

  菲谢尔森博士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尽量把头抬得高些(虽说受到他那硬领子的牵制),他当真感觉到整个身子飘飘然地在打转,在与地球、与太阳、与银河中的恒星为伍,与只有无限的思维才知道的无量数的星座群为伍。他的两腿变得轻快了,没有重量了,他双手握紧窗框,好象唯恐他会立脚不住,从窗口飞出去,飞向永恒。

  菲谢尔森博士凝望着天空,望得厌倦了,他的眼光就落到了下面的那条市场街。他可以看到长长的一条衔,从亚纳什商场延伸到铁街,沿路都装着煤气灯,到了远处,溶成一连串火星。一家家黑色的铁皮屋顶上,烟囱在冒烟,面包房里的人们正在给烘灶生火呢,不时有火星随着黑烟冒出来。

  这条街上,再也没有象夏天的夜晚那样熙熙攘攘的了。窃贼阿,妓女啊,赌徒啊,买卖贼赃的人啊,都在广场上荡来荡去,从上面望下去,这广场竞象是缀满了罂粟种籽的椒盐卷饼。小伙子们粗鲁地大笑,姑娘们在尖叫。有一个小贩,背着一小桶柠檬水在叫卖,在那一片嘈杂声中,每隔片刻,就听得见他那压倒一切的叫卖声。有一个卖西瓜的小贩,一股蛮劲儿地叫喊着,他手里还拿着一把切西瓜的长刀子,象鲜血似的西瓜汁正从刀口上滴下来。街上的那股骚扰劲儿,有时候变得更剧烈。几辆救火车奔驰过去,沉重的车辆发出辚辚声,它们是由几匹强壮的黑马拉着的,赶车的紧紧地拉着勒马索,唯恐马儿要乱窜乱奔。接着来了一辆救护车,一路上都发出尖锐的笛声。接着一帮亡命之徒内讧了,打起架来,不马上去把警察叫来还不行呢。一个行人遭到了抢劫,他一面奔逃,一面呼救。几辆装着木柴的货车想要进入开设面包房的院子里,可是石阶太陡,马儿没法把轮子拖上去。赶车的又是骂、又是举鞭抽打畜生。忒忒作响的马蹄底下迸出了火星。现在早巳过了七点钟啦,按照规定,商店在这时候该关门了,但其实生意还刚刚开始呢。顾客被悄悄地从后门领进去。街上的俄罗斯警察已经塞给了钱,所以他们也就眼开眼闭,装作什么也没有看见。商人们继续在叫卖货物,他们谁都想比别人叫喊得更响。

  "黄金,黄金,亚赛黄金哟!"一个卖烂橘子的妇女尖声喊道。

  "甜啊,甜啊,甜啊!"一个卖熟透的李子的小贩嘎声叫道。

  "头哪,头哪,谁要头哪!"一个卖鱼头的孩子大声嚷道。

  对面有一个哈西德派学堂,穿过学堂的窗子,菲谢尔森博士望得见那留着长鬓脚的孩子们在摊开着的圣书前面摇摆着身子,一边做鬼脸,一边用单调的嗓音高声念着。屠夫啊,门房啊,水果贩子啊,正在楼下的酒店里喝啤酒;烟雾从酒店的开着的门里飘出来,就象蒸气从浴室里冒出来一样;还有响亮的音乐传出来。在酒店外边,妓女们扑向喝醉了的兵士和从工厂下班回家的工人;有些人在肩上扛着一捆捆的柴,叫菲谢尔森博土想到了在地狱里,那些为非作歹的人在被投入烈焰之前,先罚他们点燃那柴堆。从开着的窗子里传出了留声机的挫刀般的磨刮声。礼拜天的祷告和庸俗的轻松喜剧中的歌曲交替着传过来。

  菲谢尔森博士向半明半暗的疯人院张望进去,还竖起了耳朵。他知道这些胡闹的人的行为跟"理性"正好是对立面。这些家伙满脑子都是最虚荣的激情,陶醉在七情六欲中,而按斯宾诺莎的看法,七情六欲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追求的是欢乐,结果得到的却只是疾病和监狱、羞辱以及无知带来的苦难。

  在这个地方,就连在屋顶上游荡的猫,也比这个城市的其他地方的猫更野蛮,更疯狂。它们在叫春,那声音就象分娩的妇女在叫减。它们象魔鬼般跳上了墙,跳到了屋檐上,阳台上。有一头雄描停留在菲谢尔森的窗口,发出一阵嗥叫,使得菲谢尔森博士不寒而栗。他从窗口的踏级走下来,拿起一把扫帚,在那只黑猫的发光的绿眼睛前摇晃着:"呸,滚吧,你这无知无识的野蛮畜生!"接着他又把扫帚柄在屋顶上敲打着,那只雄猫这才逃跑了。

  三

  菲谢尔森博士在苏黎世学的是哲学,当他从那儿回到华沙来的时候,大家都说他前途无量。他的朋友们都知道他正在写一本关于斯宾诺莎的重要著作。有一家犹太血统的波兰人办的日报请他做撰稿人。他以贵宾的身份经常出入于好几家有钱人的公馆;华沙的犹太会堂请他担任图书馆主任。就在当年,人家已把他看成一个老单身汉了。媒人们来跟他说过几次亲,女方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可是菲谢尔森博士并没有利用这些机会。他要做一个无拘无束的人,就象斯宾诺莎本人一样。他果然做到了。但是由于他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他跟那个拉比发生了冲突,结果他不得不辞去了图书馆中的职务。从这以后,有好些年他靠个别教授希伯来文、德文过日子。后来他病倒了,柏林的犹太人团体在会议上投票通过结他一年五百马克的津贴。这还是多亏那著名的希尔德斯海默博士帮了忙,他跟这位博士有信扎来往,讨论哲学。

  这实在是一笔很小的津贴,却要应付一年的生活,所以菲谢尔森博士把家搬进了阁楼,而且开始在煤油炉子上自己动手煮饭。他有一个碗橱,这碗橱的抽屉挺多,他给每一个抽屉贴上一个标签,写上抽屉中贮藏的食品--荞麦啊,米啊,大麦啊,洋葱网,胡萝卜啊,土豆啊,蘑菇啊。一星期一次,菲谢尔森博土戴上丁他那阔边的黑帽子,一手提着篮子,另一手拿着斯宾诺莎的《伦理学》,到市场上去采购食品。在轮到他购买以前,他等候着,把《伦理学》打开来。商人们都知道他,就招呼他到他们的摊子上去。

  "这奶酪可好哪,博士--入口就化。"

  "新鲜的蘑菇,博士,刚从林子里采来的。"

  "女顾客们,给博士让条路吧,"肉店的老板会这样喊道。"请不要把通道堵住了。"

  在他早年生病的时候,菲谢尔森博士在晚上还是要到一家咖啡馆去坐一会,那里是希伯来教师以及其他知识分子常去的地方。他坐在那儿,喝半杯不加牛奶的咖啡,同时跟人下棋,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了。有时候,他在圣十字架路的那些书店前停下来,那里可以买到各种旧书旧杂志,价钱是很便宜的。

  有一次,他从前的一个学生约他在某一个晚上到一家饭馆里一叙。菲谢尔森博士来到饭馆的时候,不免吃了一惊,原来那里已聚集着一群他的朋友和崇拜者。他们硬是要他在主宾位上坐下来,同时还说了一番钦佩、敬仰的话。

  但那是发生在许多年前的旧事了。现在谁也不对他感兴趣了。他已经把自己和外界完全隔绝,成了一个被遗忘的人。

  一九零五年那一年,市场街闹出了好些事情,伙计们开始组织罢工,向警察局扔了几颗炸弹,开枪射击阴谋破坏罢工的家伙。即使不是礼拜六和礼拜天,店家都不开门。这更是大大地使他跟外界隔绝了。

  凡是跟现代犹太人有关的一切东西--犹大复国主义啊,社会主义啊,无政府主义啊--他开始觉得都看不入眼。这些青年人在他看来,无非是一群无知无识的乌合之众罢了,他们一心一意要搞的是毁灭社会;没有社会,是不可能有合理的存在的。他有时偶尔读一本希伯来文杂志,但是他对于现代希伯来文是看不起的,因为现代希伯来文无论在《圣经》中或是在犹太教义中都找不到根源。波兰文字的拼法也变了。菲谢尔森得出的结论是,就连所谓注重性灵的人,也放弃了理性,尽力去迎合群众。每过一段时期,他还是要上图书馆去,翻开一些现代哲学史,浏览一番,可是他发现那些教授不懂得斯宾诺莎,引文不正确,把他们自己的混乱的概念塞给了那位荷兰哲学家。尽管菲谢尔森博土明知道发怒对于那些定向理性道路的人说来,是一种有失身份的感情,可是有时候他还是会勃然大怒,一下子把书合上,推开去。"这些白痴,"他喃喃自语道,"驴子,暴发户。"于是他会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去翻读什么现代哲学了。

  四

  每隔三个月,有一个专送汇款的邮差给菲谢尔森博士送来八十个卢布。他在七月初就在盼望他那每季度的津贴了,可是一天一天过去,那个长着金黄色胡子以及有一排亮晶晶的钮扣的高大的邮差一直没有出现,博士于是有些惴惴不安。他身边差不多连一个子儿也不剩了。谁知道呢--也许柏林的那个团体把他的津贴取消了。也许呢,希尔德斯海默博士已经死了。天哪,这可使不得啊。邮政局也可能会发生差错。每事每物都有它的原因,这是菲谢尔森博士知道的。一切发生的事都是早巳决定了的,都是必要的,一个富于理性的人是没有权利发愁的。可是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在发愁,他的心事象一些发出营营声的苍蝇,老是在他脑子里打转。万一到了糟得不能再糟的地步,怎么办呢?他想到了一个念头,就是自杀。于是他接着想起了斯宾诺莎是不赞成自杀的,他把那些自杀的人看成疯子。

  有一天,菲谢尔森博士上街到书店去买一本练习练习薄,他听到人们在谈论着战事。在塞尔维亚的什么地方,一个奥国的王子被人用枪暗杀了(译者注:指1914628日奥匈帝国王位继承人斐迪南大公爵在塞尔维亚遇刺事,后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线),奥地利向塞尔维亚人递交了一份最后通牒。书店的老板是一个长着黄胡子和灵活的眼睛的青年,他宣布道:"我们就要打一场小小的战争啦。"他劝菲谢尔森博土赶快贮藏一些食品,因为只怕过不了多久,食品就要紧张了。

  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得好快哪。菲谢尔森博士甚至还没有决定,是否值得花四个子儿去买一份报纸,宣布动员令的告示已经贴出来了。在街上的行人中已经看到有些男子的上衣翻领上佩着一块金属小圆牌子--表明此人已经应征入伍了。跟随在他们后面的是哭泣着的妻子。

  有一个星期一,菲谢尔森博士下楼去买食品,他口袋里只剩最后几个子儿了。他发现店门都关上了。老板和老板娘们都站在店门外向人解释:货物没有来源呀。可是有一些特殊的顾客却被拉到了一边,从后门放进去。街上是一片混乱。警察们手拿出鞘的军刀,骑着马儿在巡逻。有一大群人围聚在酒店前面,根据沙皇的诏令,酒店里所存的威士忌一律拿出来倾倒在阴沟里。

  菲谢尔森博士来到了他过去常去的咖啡馆。也许他会找到什么熟人给他出个主意。可是偏偏一个认得的人比没有碰到。于是他决定去看会堂里的那个拉比,他从前是在会堂做过图书馆员的。不料那戴着六角形便帽的会堂执事回答他说,拉比和他的一家已经到温泉疗养地去了。在本城,菲谢尔森博士还有其他一些老朋友,可是他白找了,他们一个也不在家。

  他走了那么些路,腿都酸疼了。他眼前出现了黑点子和金点子,他感到要昏过去了。他停下步来,等候一阵昏眩过去。过路的人们推他撞他。一个黑眼睛的中学女学生想要给他一枚硬币。虽说战争刚爆发,身穿全副军装的兵士八个、八个地并排开步走着,这些人都是满脸风尘,皮肤晒得黝黑。他们腰里挂着水壶,胸前挎着子弹带。插在他们的来福枪上的刺刀闪耀着冷冷的绿光。他们唱着歌,声音很悲哀。跟在这些兵士后面的是大炮--每门大炮由八匹马拖着,黑越越的炮口阴森怕人。菲谢尔森博士感到要呕吐。他的胃在作疼,肚子里的肠子好象要翻过来似的。冷汗从他的脸上渗出来。

  "我快要死了,"他想道。"这下子该完了。"

  可是他终于一步一拖地走回家来,他一踏进房内就躺例在小铁床上不动了,气喘吁吁的。

  他该是睡着了,因为他还以为他这会儿正在故乡蒂什维兹。他的喉头在作疼,他的母亲忙着把装满了炒热的盐的袜子裹在他的脖子上。他听得见屋子里有人一直在谈话,在谈一支蜡烛,谈有一只青蛙咬了他。他想要到街上去,可是大人们不许他去,因为一支天主教徒组成的游行队伍正在走过去。男人们穿着长袍,手拿着双刃斧,一边唱着拉丁文的赞美歌,一边在洒着圣水。十字架在闪闪发光,圣像在空中挥舞。空气中有一股香料和尸体的气味。忽然间,天空红得象火烧似的,眼看整个世界也要烧起来了。钟声响了;人们象疯了一般地横冲直撞。成群的鸟儿在头上飞过,发出尖锐的叫声。

  菲谢尔森博士从床上直跳起来,他惊醒过来了,浑身都是冷汗。这会儿他的喉头可是当真在作疼了。他寻思这个离奇的梦境,想要找出这个梦和他眼前的遭遇有什么内在的联系,这样就好以"低于永恒的方式"(译者注:原文为拉丁文Sub pecie eterititas,姑译如此)去理解它。可是他一点也摸不着头脑。"唉,人的脑子无非象一盆浆糊,"菲谢尔系博士想道,"这个地球是属于疯人的呀。

  他又一次闭上了眼睛,他又一次睡着了,他又一次做起梦来了。

  五

  很明显,那永恒的规律还没有给菲谢尔森博士规定他的生命末日。

  对着菲谢尔森博士的阁楼房间的左面有一扇门,开向一条黑暗的走廊,那儿乱七八糟地堆放着箱子啊,篮子啊;煎洋葱的气味,洗衣肥皂的气味,一年四季总是扑鼻而来。门里边住着一个老姑娘,邻居们都管她叫"黑多比"。多比长得又高又瘦,黑得就象面包房里的那把铁铲。她的鼻梁断了,上嘴唇上长着胡子。她说话粗声粗气象个男人,她那双脚穿的是男人的鞋子。这些年来,黑多比一向靠卖面包、面包卷和硬面包为生;她先从面包房里把这些食品买来,然后在大门口卖。可是有一天,她和面包房老板争吵起来,于是她只好把她的买卖移到市场广场那儿去了。现在她做起所谓"皱皮肤"的生意来了。"皱皮肤"就是碎壳蛋的同义语。

  黑多比跟男人打交道,运气总是不好。她先后跟面包房里的两个学徒订了婚,可是两次,对方部把订婚契约退回给她。后来她又从一个装玻璃的老头儿那儿接受了订婚契约,那个老头儿自称已经离婚,可是后来拆穿了,原来是个有妇之夫。黑多比有一个表兄在美国,是做鞋的;她一再向人夸耀,这位表兄就要给她寄来出洋的旅费了。可是她始终呆在华沙。一些娘儿们常常要故意去撩她,说道:"多比啊,你再没有希望了。你是命中注定要做一辈子老姑娘啦。"多比总是这样回答道:"我可不准备给哪一个男人做奴隶。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

  那天下午,多比接到从美国寄来的一封信。通常她总是到叫莱泽尔的裁缝那儿去,请他读给她听。可是那一天莱泽尔出去了,所以多比想到了菲谢尔森博士。住在一幢房屋里的邻居们都当他已经抛弃了他本来信仰的宗教,因为他从来不到会堂去做礼拜。她敲了博士的房门,可是没有人应门。"大概这个异教徒出去了吧,"多比心中想道,可是她不管,她还是敲门。这一回门稍微动了一下。她推门进去就站住在那儿,吓坏了。只见菲谢尔森博士和衣躺在床上,脸色蜡黄,喉结高高地突出来;他的胡须往上翘着。多比发出一声尖叫,她肯定他已经死了,可是----他的身子在动哪。多比拿起桌上的一个玻璃杯,奔到走廊去,在龙头上盛满了一怀水,又赶忙回来,把一杯水泼在这个失去知觉的人的脸上。菲谢尔森博土摇摇头,睁开了眼睛。

  "你什么地方不舒服?"多比问道。"你得病了吗?"

  "多谢你。我没有病。"

  "你有家属吗?我去叫他们来。"

  "没有家属,"菲谢尔森博土说。

  多比要去把街对面的理发师叫来,可是菲谢尔森博士做了一个动作,表示他不希望请理发师来帮忙。

  那天,多比不到市场去,她手边没有"皱皮肤",所以她决定要做一件好事。她帮着病人下床来,把床上的绒毯铺平。接着她替菲谢尔森博士把衣服脱了,为他在煤油炉上烧了一锅浓汤。阳光从来不照进多比的房间,可是在这儿,有几方微弱的阳光照在褪色的墙上。地板漆戍红色。床头挂着一幅男子的画像,那人头发很长,脖子上国着阔边的皱领。"难为这样一个老头儿,把屋于收拾得这么整洁干净。"多比带着赞许的心情想道。

  菲谢尔森博士要看那本《伦理学》,她很不以为然地把书递给了他。她肯定这是一本异教徒的祈祷书(译者注:这里的异教徒的祈祷书是指非犹太教的祈祷书)。接着她这样那样地忙起来。她提着一桶水进来,擦了地板。菲谢尔森博土吃过东西之后,精神就振作了一些,多比于是要求他替她读信。

  他念得很慢,信纸在他的手里发抖。那信是从纽约她的表兄那儿寄来的。在信里,他又一次说就要给她寄去一封"真正重要的信"和一张到美国去的船票。可是这套话如今对于多比已是老调了,她都能背出来了;她帮着那老头儿认出她的表兄写得很潦草的宇。"他是在撒谎,"多比说道。"他早就把我忘掉啦。"

  到了晚上,多比又来了。他的床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个饲烛台,蜡烛在燃烧。在墙壁和天花板上,暗红色的阴影在颤动。菲谢尔森博士撑起半个身子,坐在床上看书。蜡烛把金黄色的光芒投射在他的额头上,好象把他的额头一劈为两似的。有一只鸟儿从开着的窗子外飞进来,栖息在桌子上。有那么一会儿,多比害怕起来。这个男人使她想起了妖巫啊,有魔法的镜子啊,在半夜里出来游荡、恐吓妇女的尸体啊。可是不管怎样,她向他走近几步,问道:"你您么样了?好些儿吗?"

  "稍许好一些,谢谢你。"

  "你可当真已经改变宗教信仰了吗7"她问道,虽说什么叫"改变宗教信仰",她还闹不大清楚。

  "我,改变宗教信仰?不,我是一个犹太教徒,跟别的犹太人一模一样,"菲谢尔森博士回答说。

  博士这一个语气肯定的回答使多比放心不少。她找到了煤油瓶,点燃了炉子,接着,她到自己的房里去拿一瓶牛奶来,替他煮麦糊。菲谢尔森博士继续读他的《伦理学》,可是那天晚上,他对于那些定理啊,证明啊,以及证明所引用的原理、定义和共他定理啊,一点也读不进去。他用发抖的手把书拿起来,放在眼前,只见书上写着:"人体的每一变更的概念,并不涉及对人体本身的充分的认识……人体的每一变更的概念的概念,并不涉及对人类心智的充分的认识。"

  六

  现在菲谢尔森博士认定他随时都可能死。他立了遗嘱,把他所有的藏书和手稿都捐赠给会堂的图书馆。他的衣服和家具归给多比,因为是她照顾了他。可是死亡并没有来临。倒是他的健康一天天有起色了。多比回到市场去做买卖,可是她每天要去看老人几次。为他准备浓汤,替他留下一杯茶,告诉他战争的消息。德军已占领了卡利什、本丁和塞斯特霍夫,如今正在向华沙进军。有人说,在静寂的早晨还可以听到大炮的隆隆声。多比报告说死亡惨重。"士兵象苍蝇般死去,"她说道。"对妇女们说来,这是多可怕的灾难啊!"

  她说不出是什么缘故,可是那个老头儿的阁楼对她有一种吸引力。她喜欢把那些金边的书从书橱里拿出来,拂去灰尘,然后放在窗台上让它们透风。她时常走上几级踏级,在窗口用望远镜眺望。她还觉得跟菲谢尔森博士谈天很有意思。他给她讲他留学过的瑞土的情景,讲他经过的大城市,讲那些高山,即使在夏天,山顶也覆盖着积雪。他的父亲是一个拉比,他说,而他自己成为大学生之前,曾经在犹太经院听过课。她问他懂得几种语言,原来他能说能写希伯来语、俄语、德语、法语,还没把意第绪语算在内。他也懂得拉丁文。这使多比感到吃惊,这样一个有学问的人竟住在市场街的一个阁楼上的一间屋子里。但最使她惊异不止的是,虽说他有"博士"的头衔,他可不会开药方。"为什么你不做一个真正的博士呢?"她这样问他道。

  "我是一个博士呀,"他这样回答。"只是我不是一个大夫罢了。"

  "是什么博士呢T"

  "哲学博士。"

  虽说她一点不懂得什么叫哲学博士,她觉得哲学博土一定是十分重要的。"噢,我的妈呀,"她这样说,"你哪儿弄来这样的头脑呀?"

  有一个晚上,多比给他饼干,给他端来一杯牛奶红茶,他开始询问她的出身来历,问她的父母是怎么样的人,为什么她还不出嫁。多比吃了一惊。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一些问题。她用平静的口气向他讲了自己的身世。她留在他房中直到十一点钟。她的父亲是一个门房,替犹太人开的肉店看门。她的母亲在屠宰场里拔鸡毛。他们一家人曾经住在市场街十九号的地下室。她十岁就当小女仆。她的东家专收在广场上弄来的贼赃。多比有一个当兵的弟弟进了俄国军队,从此没有回来过。她的一个姊姊嫁结了普拉加的一个赶马车的,后来难产去世了。多比讲了一九O五年间黑社会和革命党间的一场斗争;讲了那个瞎眼伊奇和他的党徒怎样去向各家商店勒索保护费;讲了那时候青年男女礼拜六下午出外散步,如果不付安全费,就会遭暴徒的毒手。她还讲到那些人贩子,乘着马车到处转,专门诱拐妇女,卖到布宜诺斯文利斯去。多比发誓说,有几个男人甚至想把她诱骗到妓院去,可是她逃跑了。她诉说她吃尽了苦头。她遭到过抢劫,她的男朋友被人偷了钱财;有人抢她生意,有一次把一品脱煤油全倒在她的一篮硬面包里;她自己的表兄,就是那个鞋匠,在动身到美国去之前,骗去了她一百卢布。

  菲谢尔森博士注意地听她讲那番话。他问了她一些问题,摇摇头,发出气愤的声音。

  "嗯,你信不信上帝呢?"他终于问她道。

  "我说不上来,"她回答道。"你呢7"

  "是啊,我是相信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上会堂去呀?"她问道。

  "上帝无所不在,"他回答道。"在会堂里。在市场上。就在这间屋子里。我们自己也就是上帝的一部分。"

  "别说这些话,"多比说道。"你说得我害伯起来了。"

  她离开了他的房间,菲谢尔森博士以为她一定上床睡觉去了。可是他纳闷儿;为什么她不说一声"再会"呢。"也许我的哲学把她吓走了吧,"他怨道。可是紧接着,他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她象小商贩一样,捧了一叠衣裳进来了。

  "我要让你看看这些衣裳,"她说道。"这些是我的嫁妆。"于是她开始把衣棠在椅子上摊开来--羊毛的、丝的、丝绒的。她依次把衣裳一件一件举起来,贴在自己的身上。她把自己嫁妆中的每一件东西都向他交代一下--内衣啊,鞋子啊,袜子啊。

  "我不是乱花钱的人,"她说道。"我是一个省吃俭用的人。我有足够的钱到美国去。"

  于是她不开口了。她的脸涨得通红。她胆怯地、询问地,从眼角里望着菲谢尔森博士。菲谢尔森博士的身子突然开始颤栗起来,好象是一阵阵寒战。他说道:"很不错呀,多漂亮的东西。"他的额头起了皱纹,他用两个手指拉着他的胡须。他那没有了牙齿的嘴浮起了一个苦笑,他那眨巴着的大眼睛,穿过阁楼的窗户,向远处凝视,也在苦笑着。

  七

  那天,黑多比来到拉比家里,宣称她要跟菲谢尔森博士结婚了,拉比的妻子认为她是疯了。不过消息早已传到莱泽尔那个裁缝的耳里,再又传开到面包房,到别的店家。有些人认为这个老姑娘运气很好;那个博士藏着好大一笔钱财呢;可是另有些人认为他是个把身体搞垮了的性欲倒错者,他会把梅毒传染给她。

  尽管菲谢尔森博士坚持着婚礼要悄悄地办,不要铺张,但还是有一大群宾客聚集在拉比的屋子里。面包皮的几个学徒,平时总是只穿着内衣,光着两脚,头上顶着纸袋,到东到西地走,现在可穿上浅色的衣裳,戴着草帽,穿着黄皮鞋,系着鲜艳的领带,带来了很大的蛋糕和几盘装得满满的家常小甜饼。在目前战时,烈酒是被禁止的,他们可还是想法弄来了一瓶伏特加酒。

  当新娘和新郎进入拉比的屋子时,从一大群宾客中间发出了一阵嘁喳声。女宾们设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她们眼前所看到的新娘不是她们从前所认得的那个娘儿了。多比戴看一顶阔边幅,帽子上装饰着许多樱桃、葡萄和李子;她身上穿一身拖着长裙的白色绸袍,脚上穿一双高跟的金色皮鞋,一串赛珍珠项链控在她瘦瘦的脖子上。这还不算,她的手指上戴着亮晶晶的戒指和光彩四射的宝石。她的脸上罩着面纱。看起来,她差不多象一个有钱的新娘在维也纳的市政大厅举行婚礼呢。面包房的学徒们开玩笑地吹起口哨来。

  至于菲谢尔森博士呢,他穿着黑上装和一双方头皮鞋。他几乎走路都为难了;他靠在多比身上。他在门口望见来了那么一群人,心里慌了,想要往后退缩,可是多比过去的一个雇主走近他身边,说道;"进来吧,进来吧,新郎。别怕羞呀。这会儿我们都成了兄弟啦。"

  仪式按照法律进行。拉比穿着一身旧了的缎上衣,写了结婚契约,叫新娘和新郎碰一碰他的手帕,作为同意的表示。拉比又把笔尖在便帽上擦了擦。有几个看门的撑起了华盖(他们是从街上叫来凑足人数的)。菲谢尔森博士穿上一件白袍子,它向人提醒他死亡的那天,而多比遵照习俗的规定,绕着他走了七圈。编带形蜡烛射出的光芒在墙上摇曳。黑影幢幢。把酒倒进了酒杯之后,拉比用悲伤的旋律唱了祝福歌。多比只发出了一声叫喊。其他的妇女们掏出了挑花手绢儿,拿在手里,站着做鬼脸。面包房里的学徒们彼此悄悄地说着俏皮话,这时候,拉比把一个指头放在嘴唇上,喃喃地说道:"Eh nu oh",表示不许说话。现在,给新娘戴上结婚戒指的时候到了,可是新郎的手开始发抖,想要把戒指套在多比的食指上,可费了好大劲。按照习俗,接下来是要弄碎一只玻璃酒杯,可是菲谢尔森博土踢了几脚还是没把那玻璃酒杯踢碎。女孩子们低下了头,开心地你拧我一把,我拧你一把,发出格格的笑声。最后还是由一个学徒用脚跟把酒杯踢个粉婶。连拉比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举行过婚礼以后,宾客们喝伏特加,吃家常小甜饼。多比以前的那个雇主来到菲谢尔森博士跟前,说道:"新郎,恭喜恭喜。愿你的幸运就象你的新娘一样美好。""多谢,多谢,"菲谢尔森博士喃喃地说道,"可是我并不在盼望着什么好运气啊。"他巴不得能马上回到他的阁楼上去。他的胃部感到压疼,他的胸部感到胀痛。他的脸儿发青了。多比忽然生起气来了。她把面纱揭开了,向那群人嚷道:"你们笑什么呀?这可不是在看戏呀。"她也不去把那些裹在软垫套里的贺礼捡起来,就跟她的丈夫回到他们六层楼上的房间里去了。

  在室内,他那张床铺得齐齐英整,菲谢尔森博士躺了下去,开始读他的《伦理学》了。多比回到了她自己的房内。博士已向她说明过,他是个老头儿,又生了一场病,体力不济了。他什么也没有答应她过。可是她换了一件绸睡衣,穿上一双有绒球的拖鞋回来丁,她的头发披散在两肩。她脸上浮起一个笑容,她感到害羞,迟迟疑疑的。菲谢尔森博士发抖了,《伦理学》从他手丛掉下来了。烛火熄灭了。在黑暗里,多比向菲谢尔森博士摸索过去,她亲了他的嘴。"我的亲爱的丈夫啊,"她低声耳语道,"恭喜,恭喜。"

  当晚的那一段经历可以称之为奇迹。如果菲谢尔森博士不是深信万事万物无不合乎自然规律,他准会以为黑多比用魔法把他的心窍给迷住了。在他身上长期沉睡的力量苏醒了。虽说他才只喝了一小口祝福酒,他仿佛醉醺醺似的。他吻着多比,跟她谈起做爱的感受。他早巳把克洛普斯托克(译者注:克洛普斯托克(Klopstock,1724-1803):德国诗人,曾与其表妹相恋,著有颂诗,纪念他的爱情)、莱辛、歌德的一那些斯宾偌莎名句忘得干干净净,现在却都涌到他嘴边来了的话,我爱你,我爱你。以前那里压疼阿,胀痛啊,现在一齐都消失了。他拥抱留多比,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好象又是个小伙子了,五十年来冲劲撼动那张旧床,发出公牛喘息声淹没市场街上喧哗。。多比快活得神魂颠倒,哭起来了,喊起来,女人使劲搂住菲谢尔森博士,她嘁嘁喳喳跟他说了许多话,但说的是华沙土话,菲谢尔森博士一句可听不懂。后来,菲谢尔森博士感觉困倦,紧紧拥抱黑多比进入了沉沉梦乡--只有青年人才能睡得这样酣畅。他梦见了他身在瑞士,他正在爬山--奔啊,滚跌啊,快乐地飞啊。

  第二天黎明,他睁开限来,他感觉到有什么人在他耳边吹气。,原来是多比在打鼾,嘴角微笑。菲谢尔森博士仔细审视多比,多比似乎有一种吸引人的美丽,多比脸上的雀斑与皱纹也似乎一幅神秘的朦胧油画。菲谢尔森博士不愿叫醒多比,菲谢尔森博士静悄悄地起了床。他穿着夜晚穿的长衬衫,走向窗子,走上踏级,带着诧异的神情向窗外望去。

  市场街寂然无声,昨夜的商人客人们还今天没有醒来呢。煤气灯摇曳闪烁。店家的黑黑的百叶窗用铁杆闩上了。凉快的微风不断吹来。菲谢尔森博士抬头望望天。黑沉沉的天穹布满了繁星--有绿星,有红星,有黄星,有蓝星,有大星星、小星星、眨眼的星和不眨眼的星。有些星星簇拥在一起,成为密密的一大群,有些星星却是孤零零的。显然,在那九天之上是不会理会人间的这件事的:某一个菲谢尔森博士在他的晚年娶了一个叫做黑多比的女人为妻。从宇宙高处俯视人间,就连一场世界大战也无非只是短促的军事游戏罢了。那无量数的恒星在无边无际的太空里、在它们的预定的轨道上继续运行。慧星、行星、卫星、小行星始终绕着那些发光的中心在打转。在宇宙的急剧的动荡中,有些世界诞生了,有些世界消亡了。在那星云的动乱中,原始的物质形成了。不时有一颗星星挣脱出来,横扫过天空,留下火似的一条痕迹。这是八月里,天上经常有骤雨似的流星。对啊,神圣的物质是延伸的,无始也无终。它绝对的,不可分割的,永恒的,无期限的,具有无限的属性。它的波浪、它的泡沫在那宇宙的大锅子中舞蹈,起着沸腾的变化,追随着永远一环紧扣一环的因果锁链,而他菲谢尔森博士呢,在他那不可避免的命运支配下,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博士闭上了眼睛,听任微风来吹凉他额上的汗珠,吹动他的胡须。他在夜半的空气中,深深地呼吸,把他那发抖的手支撑在窗台上,哺贿地说道: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愿意变成一个傻瓜啦。"

 

渔樵耕读 发表评论于

“斯宾诺萨”四个字,吸引了我的眼球。顺藤摸瓜,原来是心君的新作。我去年读过一本1920年代Will Durand介绍西方先哲的书《The story of Philosophy》,其中用了五十多页介绍斯宾诺萨(Spinoza)。印象很深的是,斯宾诺萨对“幸福” 的定义,很简单明了却很智慧— 即幸福是“有欢乐而无痛苦”(the presence of pleasure and the absence of pain),但欢乐和痛苦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欢乐是人从一个较低的完全状态( a lesser state of perfection)向较高状态的过渡,而痛苦则是人从较高的完全状态向较低状态的过渡。

记得心君先前曾发表过一篇谈幸福的文章。由斯氏的理论看,如果一个人的幸福建立在豪宅、华车和金钱基础之上,那么他/她的房子必须越住越大、车子越开越好、银子越挣越多,才会带来持续的幸福感。试问,这个世界上有挣得完的钞票、住得完的大宅、开得完的好车吗?这样的“幸福”追求得完吗?这正好印证了你的观点。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安娜晴天的评论:
阿晴你好,身体好些吧?多保重!这篇小说比较长,但我觉得非常意味深长。人是一个很复杂的生物,他总是在理念和本性中磨合和蹉跎,使身心得到自由解脱,小说家正是观察描述人身心这个寻求和解放的过程。
周末快乐!安娜好。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tern2的评论:桐儿周末好!我有时也担心太长的文章没人能读完,但是我还是相信真正的好文章有足够的魅力吸引人一直读下去。
辛格的这篇小说开启了很多僵化的自以为是的读书人的灵性,活着首先是不要忘记爱人,爱己。一切伦理都源自于对人的本性的理解。
那些满嘴的假大空所以是没有价值的泡沫。
要过春节了桐儿全家快乐。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tingtel的评论:谢谢阅读。我们一起学习。周末愉快。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红豆红的评论:
红豆好,谢谢喜欢。阅读好文是一种享受,也是学习。
我看了你贴的纪念父亲的视频和文字,很温馨。爱在字里行间流淌。祝红豆愉快。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真真国女儿的评论:
谢谢喜欢。你的头像非常好看:))周末愉快。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南山松的评论:
松好,谢谢你来读,辛格的文笔很幽默,也很深刻。周末好。
安娜晴天 发表评论于
回复bymyheart的评论:
也看到你的理解,
"爱吧。如果人放弃了对爱的努力也放弃了生命里最好的那部分东西"
是的,如果这份爱能承受得起,那就爱吧。。。。
安娜晴天 发表评论于
我也以为读不下去,看了以后感到,在我们这里的狂欢季节读这样的文章很相映。
发现人性的多层次,也发现生活和生命的奥妙。

"那无量数的恒星在无边无际的太空里、在它们的预定的轨道上继续运行"
"不时有一颗星星挣脱出来,横扫过天空,留下火似的一条痕迹。"

问好心姐,周末愉快!
tern2 发表评论于
心心,这我很喜欢。很晚了,本来以为我读不进去的,没想到一口气完成。
喜欢和感慨你说的:爱可以是垂死的生命复苏,使丑陋的容貌美丽,爱吧。如果人放弃了对爱的努力也放弃了生命里最好的那部分东西。
thanks, dear:)
tingtel 发表评论于
近期难得一见的好文章,很受启发,多谢转载!
红豆红 发表评论于
谢谢阿心的几篇转摘,很好看!!
周末开心快乐!
真真国女儿 发表评论于
很好看的小说,多谢分享。
南山松 发表评论于
很有意思。

谢谢心姐分享,问好!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回复玄野的评论:
欢迎玄野兄。欣赏你通古博今诲人不倦的文风和文采。
我努力阅读,努力学习,希望能开阔思路。谢谢鼓励。
玄野 发表评论于
赞赏一下。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这一周我选了辛格的《市场上的斯宾诺莎》来阅读。轻松幽默里来体会爱情和性爱对人生命的影响。
愿意你也喜欢。
爱可以是垂死的生命复苏,使丑陋的容貌美丽,爱吧。如果人放弃了对爱的努力也放弃了生命里最好的那部分东西。
bymyheart 发表评论于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Isaac Bashevis Singer,1904-1991),美国意第绪语作家,犹太人。1904年出生在波兰的莱昂辛,1943年加入美国国籍。是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的祖父与父亲都是犹太教的“拉比”。他从小接受正统犹太教教育,学习希伯来文和意第绪文,熟悉犹太教的经典和宗教仪式以及犹太民族的风俗习惯等,这一切都铸就了他作品的重要特色。
1904年7月14 日,辛格出生于当时被沙皇俄国占领的波兰莱昂辛地区。1923年,辛格去华沙,在他哥哥的报社工作。他哥哥伊斯雷尔·约瑟夫·辛格是一位有名的记者和作家,崇尚科学,思想进步,他的言行对辛格有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受到哥哥的影响,他违背父命,走进了华沙犹太人文学界。在哥哥的帮助下,1935年迁居美国纽约。辛格在美国以当编辑和写作为生,1943年他加入了美国国籍。 
辛格15岁开始文学创作。迄今为止已创作30余部作品,全都用意第绪文写成,大部分已译成英文。辛格一生出版了9部长篇小说、10余部短篇小说集、2部剧本、3部回忆录、16本儿童故事集。曾先后两次获美国全国图书奖(其中一次是奖给他的儿童文学创作的),多次获得美国其他文学奖金。1978年,由于“他的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这种艺术既扎根于波兰犹太人的文化传统,又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辛格获诺贝尔文学奖。
长篇小说《莫斯卡特一家》(1950)、《庄园》(1967)和《农庄》(1969)等主要写在现代文明和排犹主义双重压力下,波兰犹太社会的解体过程,其中《庄园》是这类作品的代表作。另一类小说主要写爱情与宗教问题,主要作品有《撒旦在戈雷》(1955)、《卢布林的魔术师》(1960)、《奴隶》(1962)、《仇敌;一个爱情故事 )(1972)和《童爱)(1979)等。其中最著名的是《卢布林的魔术师》,西方评论家说它是辛格最佳的长篇小说。
辛格的短篇小说创作也很突出,至今已发表10余部短篇小说集,重要的有《傻瓜吉姆佩尔及其他故事》(1957)、《市场街的斯宾诺莎》(1961)、《羽毛的王冠》(1973)、《短篇小说集》(1982)、《意象集》(1985)、《梅休塞拉赫之死及其他故事》(1988)、《Utzel and his Daughter, Poverty》等。  
辛格被称为当代最会讲故事的作家。在创作上,他尊重传统,又吸收了意第绪文学中的营养,创造出自己的独特风格。他的小说有不少以性爱为题材,他认为“在爱情和性爱中比在任何其他关系中,人的本性显露得更充分”。但他不耽于色情描写,而重在探索和揭示激情对个人命运的影响。他主张作家创作要起到娱乐读者的作用,让读者得到艺术享受。所以他的故事叙述生动,文笔轻松幽默,作品中丰富的成语和活泼的句法受到评论界的高度赞扬,认为那是任何译文无法传达的。
摘自百度对辛格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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