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讲过的故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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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时候,都是读革命故事长大的。后来上大学,选了衰微的文学,不得已,又把革命文学温习了一遍。从“左联”到“十七年”,老师们唾液纷飞地讲了两个学期,可归了包撮,我就记住柳青的一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

 

    现在想想,2007年就是很紧要的一步。

 

    我曾经有一位非常敬仰的老师,他几乎就是我的精神榜样。老师才华横溢,道德文章皆一流。难得的是,老师还很欣赏我,属于很聊得来的师生。2007年以前,我活得身心俱疲。那年的元旦,我站阳台上,望着对面一座高层的14楼发呆,那是老师的家,我感觉,我必须去攫取一些精神营养了。我找出一瓶红酒,敲响了老师家的门。老师的一本书刚刚完稿,我们聊了一晚上他的书。对,飘雪的傍晚,新年的焰火,摇曳的红酒,师母精心烹制的小菜,微醺的心情,聊了一晚上书稿。我自己的困惑,一句都没说,但是从老师家出来时,我觉得我已经可以下决心了:我要换个环境。因为我知道,我的心依然在高处。

 

    然后,我换了一个环境。

 

    然后,我真正认识了小汤。

 

    然后,2007年,成了我人生中最紧要的一步。

 

    然后,和他的交往,成了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我从小就是个比较有趣的人,女生都愿意当我老婆,排不上当老婆,三房四妾也心甘情愿。男生都是哥们儿,更难得的是嫂子们都和我是朋友。我一向觉得,男人和女人,最佳的状态就是做朋友,可以最大限度的感受彼此的魅力和智慧。一旦陷入感情的纠结,人都开始变得又傻又矫情,男女都不例外。所以越是我欣赏的男生,就越不舍得逾越。

 

    其实在1999年我就认识小汤。当时院系合并,我们俩在一个楼里上班。每到下班时,小汤就穿着一件皮夹克,酷酷地从楼前走过。一般情况下,旁边都有美女同行。我们一伙俗人就频频回头,议论纷纷,猜测不已。不过就象我认识克林顿一样,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直到2007年,我俩在一个单位工作,才开始真的熟起来。这一熟就不是一般的熟,是一见如故的熟,是“三观”一致的熟。从20073月到20116月,我到美国来之前,几乎天天海阔天空地聊天,他就象坐在我的办公室里上班。上午喝着茶聊,下午喝着咖啡聊。我一直想培养他和我一起,春夏喝绿茶,秋天喝铁观音,冬天喝普洱,可他从小在西北长大,已经把口味训练的很酽了,只喝立顿红茶。真心鄙视你喝茶的品味啊!

 

    和别人交往,你可以用表情,用手势,可是和他,只能说话,两个人都象话痨一样不停地说。不但要和他说,如果办公室里有别的老师进来,还要比较艺术地,不着痕迹地告诉小汤,免得他胡言乱语正酣而得罪人。我多善良啊,我多累啊。

 

    和小汤聊天是一件非常舒心的事儿。尽管他年轻时在刀锋上行走,现在也是特立独行,但是,他说话很温和,非常有教养有礼貌,最重要的,他很尊重女性。这些都是骨子里的东西,装是装不出来的。四年里,他没在我的办公室里吸过一只烟。有时想吸烟又不舍得停止聊天,他就站在楼道里吸烟,开着门聊。我们工作的大学里,怎么说也是县级精英聚集处,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教授博士一撮一撮的。这些人都挺不容易,30年间完成了从饥馑到富足的原始积累。但是教养这东西,恐怕得三代人的功夫,再加上悟性,才能熬得出来的,真是太遗憾了!所以,在他们眼里的流氓小汤,在我眼里,比他们高雅得多。他们和小汤比起来,就是一群如出水芙蓉般天然去雕饰的糙人。

 

    还不得不承认,小汤是个很帅的人。我从小练过三天芭蕾,两天民族舞,一天体操,加上大学期间严肃地批判过明清艳情小说,所以培养了很独特的审美趣味。简单归结为好色也行,好色并且坚持提升好色境界。小汤的身材很好,精壮舒展,我觉得可能练过三天体操。他举手投足非常有风度,那张脸,也很吸引人。我相信他眼睛好时,会更吸引人。既然都说了好色,就分享一下好色的技巧,男人那张脸,最重要的部位是鼻子,第二位的是眼神。眼大无神塌鼻梁的,就算了吧。小汤长了一个可以给美院学生当模特的鼻子,古希腊雕塑里的鼻子。至于眼神,年轻时一定是很犀利的,但是现在,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可是总接触的人,就会发现,由于不感光,他的眼神,有时有点朦胧。可是,传奇的人生,硬朗的面孔,沧桑的歌喉,柔和的眼神------我就不写了,语言和文字的尽头,是想象和意境的开端------

 

    这张脸我看了四年,他的歌我听了四年,他的人生故事我分享了四年,现在想想简直是一种奢侈。我必须佩服自己的定力啊!换句话说,我也是愚钝得不一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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