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惨案元凶糯康等4人3月1日执行死刑

兵者,国之大事也;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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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在得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他的死刑复核裁定后,举起双手,恳求中国政府宽恕。

糯康在得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他的死刑复核裁定后,举起双手,恳求中国政府宽恕。

湄公河惨案元凶糯康等4人3月1日执行死刑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3-01

今天,制造湄公河“10·5”惨案的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被注射执行死刑。一直淡定的糯康表现出了焦虑和紧张,血压升高,并表示想见10个子女。据悉,除被执行死刑的4名罪犯外,涉案的泰国不法军人不能引渡到别国受审,泰国警方表示,如果最终杀人罪名成立,这些不法军人也将面临重刑。

案件大事记

2011年10月5日

两艘中国商贸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

2012年4月25日

糯康被抓获。在此之前,依莱于2011年12月13日被抓获,桑康在2012年4月21日被抓获。

2012年5月10日

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2日

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

2012年9月

“10·5”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6日

“10·5”案件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判决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根据每名原告人的不同情况,所得到的赔偿金额也不同,最高达到55万余元。

2012年12月26日

“10·5”案件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2013年3月1日

将对糯康等4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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