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了,1979年12月10高雄的游行冲突之后,党国大举抓人,将党外几乎一网打尽。人抓起来之后啥命运?两种办法,军事法庭审与刑事法庭审。老百姓也能被军法审?这是戒严法的规定,前面第七篇里说过。经“侦讯”,一大堆“案犯”里有8人被送军事法庭。他们是:黄信介、施明德、姚嘉文、林义雄、张俊宏、吕秀莲、陈菊和林弘宣(另有33人被司法刑事起诉)。下面是开军法庭时被告们的片刻素描(缺林义雄,保外处理惨案)。
黄信介、施明德。
姚嘉文、张俊宏。
吕秀莲、陈菊。
林弘宣。
所有人都面色凝重,只有施挂着副招牌冷笑。凝重是应该的,能笑出来太难了。叛乱罪,军法庭上,最重的判罚是死刑。虽说最后此案没人掉脑袋,开庭时可全是未知数。
如果说美国老大哥在同胞的民主进程中起过作用,美丽岛案的具体执行就是受老大哥影响的要害处。
1980年台美已无外交关系,罩着同胞们的是美国国会通过的法案“台湾关系法”。此法中有“人权条款”,老大哥的国会有过问同胞们幸福不幸福的机制,国会议员不是行政官员,其中有对人权很叫真的主。党国随便把那个同胞抓起来藏着掖着的事儿已非常受限,于是有了军事审判的庭审公开与被告自雇辩护律师的裁定(军事法庭能有民间律师,不规范有不规范的苦衷,*_*)。
老大哥的介入有多给力? 从党国的反应,可窥一斑。
此党国与彼党国,操作基本是同一个套路。说在东边,你一定要去西边找。这个事后声明恰是党国买老大哥面子的旁证。党国当时已无“中宣部”,相同功能的机构叫“文工会”,即“中央党部文化传播工作会”。那时该会的“主委”是楚崧秋先生,党国内有名的“改革派”。小蒋大人最终决定大审公开,据说是接受了通掌全局信息的楚崧秋建议(改革派永远是相对的,1980年党国的改革派不可能建议总统直选,*_*)。审个案子都要受老大哥牵制,是不是“主权”被人动了?当然是。但是,这个“主权”是小蒋大人一个人的权力,与大多数同胞无关,“主权”其实是“主子权”。从被审的角度出发,脑袋被掉的可能只要能减少,“主权”或是“主子权”被动的越多越好。
公开审判与自雇律师成全了“美丽岛”的美丽。
党国从根子上说就是个皇权变种,操作起来都是黑社会模式:无一定之规,怎么让皇权舒服怎么办;办事过程得黑箱,皇权“光彩”不可示人。公开审判不是有违党国模式?当时党国底气充足,因为手里攥着两张好牌。8名被告的“侦讯”已完成,被告们都已“认罪”;舆论全被党国控制,被告们是暴徒的形象已树立完毕。就是给老大哥点儿面子把黑箱开个窟窿,军法审判顺利完成该是游刃有余,党国成竹在胸。
开庭前被告在社会上被党国修理成啥样了?
这是当时“中央日报”的报导:“美丽岛杂志社在高雄市制造非法暴行的14名首要分子昨天被治安机关逮捕后,全国人心大快,各地民众纷纷鸣放鞭炮,张贴标语,高唱爱国歌曲等种种有形无形的方式,来表达他们内心的高兴,以及对政府此项措施的全力支持。”(哈哈哈哈,乍一看以为串行了,拐到“满怀激情庆九大,干掉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那儿去了。)
一张图说明问题:
这是学校老师带学生去高雄“美丽岛杂志”“旧址”参观,庆祝“暴徒”的集结地被党国查封。同仇敌忾哈。(没有互联网的日子苦啊!)
可是,有时人算不如天算。党国的两张王牌很快烟消云散。就在开庭审判前不久,2月28日,发生了林宅血案(见前第19篇),惨绝人寰的血腥事件,社会哗然。现实中残忍的真暴徒让人思考“暴徒”的含义,被告们和“暴徒”的关系变模糊。接着,开庭之后被告一一对认罪“自白书”提出异议,全盘翻供。另一张好牌烂掉,党国设计的走过场审判立马玩完。 此时,前来报导庭审的记者与旁听的众多老大哥已经云集,覆水难收,开放的法庭再想关上就悲催了。
这个“审判”不是啥正经的法律事件。真正独立公平的司法需要几个要素,完整的法律,独立不受干扰的法官,公开透明有序可循的诉讼程序。这些,当时同胞那儿都没有,军事法庭就是个类似38军74师8341团的党国队伍。独立?独立个腿!法官要接受“上级”命令,法律是“戒严法”。庭还没开,8位被告的宿命已经定了。虽如此,被告们并没放弃。“革命好汉”其实不像咱党电影拍的,满脑门子革命理想,上了法庭就高呼口号非献身不可。世上本无英雄,有好事者后造而成,上法庭被告们还是对不掉头少坐牢或是不坐牢有想法。唯一看穿党国的法庭根本就是表演场所,也就施明德,所以众人皆凝施冷笑。美丽岛军法大审,就这样开场了。
这里,介绍一下8名被告的律师团。
就是这15位,后来民进党的多位政治“明星”都来自这个律师团。其中有陈水扁、谢长廷、苏贞昌、张俊雄、尤清等人。美丽岛大审,律师们以其法庭上独特的角色,为整场戏添色不少。
下面是当时报纸上所录被告们的原声。
说到“自白书”的真伪-----
姚嘉文:不是我写的,而是我抄的,因为自白书的内容是经过整理的,整理好之后,我照抄。自白书共有三套,庭上只有一套,另两套在调查局,请庭上全调出来,全盘看一下,就可以了解这份自白书是如何修改成的。
张俊宏:自白书的字眼是在侦讯期间他们要我写的。他们告诉我,我不这样说对自己不利。
黑色幽默遍布-----
问:你刚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
施明德:对。
问:那是叛乱团体,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
施:当美国已经承认中共是合法政权的时候,我认为,人民应该有权利表达他的看法。
问:人是中国人,你的看法呢?
施:政府认为它是叛乱团体,我就认为它是叛乱团体。
吕秀莲的哥哥吕传胜是律师,做吕的辩护人。他向法庭解释:吕秀莲在演说中鼓动听众“打拚”,是台湾方言“努力”的意思,而不是喊“打”喊“拚”。
黄信介被问到为何给判刑确定的吴哲朗举行“坐监惜别会”,黄答:“我们和共产党不同的地方就是讲人性。”
当庭上展示扣案物证,如木棍、竹棍、火把、柴油、铁筋、头盔、小弯刀、彩带、血衣等,姚嘉文问审判长:“只有这些证据,审判长,你想凭这些可不可以推翻政府?”
主要的还是理念陈述-----
施明德:办杂志,我的看法是,美匪建交后,台湾要抵抗中国侵略,必须要结合一千八百万人。美国已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合法的中国政府,三十年来,台湾一直是独立的,现在的问题是内部民主化。台湾的民主化有四大障碍,党禁、报禁、戒严令和“万年国会”。党禁方面应该有反对党来促进民主进步,报禁使得社会是非不明,戒严令剥夺了人民在宪法上享有的基本人权,“万年国会”使人民三十年失去了参政的机会。
吕秀莲:“美丽岛”是经政府批准而正式发行的党外政论性刊物…….基本上,我认为这是有民主制衡作用的杂志。
张俊宏:“美丽岛”杂志在民主政府中作为一份在野刊物,为政府提供批评。这不是丑化政府,挑拨人民,而是民主政治中最基本的。
姚嘉文:我们认为台湾目前有两个问题,外部的安全和内部的政治改革问题。外部安全问题我们担心中共统治台湾,美国放弃台湾和国民党内部有人投靠中共;内部方面我们忧虑不但不会改革,还会实施军事统治……因此我们认为党外因该团结起来作些事,避免这些问题发生。……许信良说过一句话:不管任何人都不能用台湾的军队对付老百姓。如果政府采用不得民心的方式,将无法施政。
然后有法庭最后陈述时的感性发言------
施明德:被告一生也从未为个人而低头,只有为了理想、正义、人民、国家的利益才会低头。因此我只恳切地希望大家不要再扭曲我。被告在此不是为了表演,而是听了林义雄的不幸遭遇,使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所惹起的。被告不是要藉以要求审判长的减刑,被告所要说的如果能够平服国人的怒气,能够有助于国家的团结和社会的和谐,那么被告很愿意的请求审判长判我死刑。请不要减刑!我请求!我请求!
姚嘉文:被告请求庭上在我们的判决书上记载被告不承认检查官所指控的犯罪。只承认我们愿意为台湾民主运动及美丽岛而献身。被告只要求判无罪并不要求因为认罪而减刑,谢谢。
陈菊说,她被捕时是从林义雄家两个(现在)已经被杀害的双胞胎姐妹卧房中走出来的。并请求林义雄亲吻唯一生还的奐均,并说“阿姨爱她”。
陈菊讲后全场哭成泪海。
刑没少判。施明德无期,黄信介14年,剩下的6位各判12年。但是,“美丽岛”杂志最多的一个月才有读者14万,这军法大审所有报纸全程报导,靠党国的机器,“美丽岛”的故事一下子于全台湾家喻户晓。
军法大审,从杨子荣设计好的“百鸡宴”生生给办成了刘邦的“鸿门宴”。
事后,向小蒋建议大审公开的楚崧秋由文传会主任调往“中国电视公司董事长”。玩如此大一勺子,只是从中宣部长而央视台长,小蒋大人不是已经决意改革就是大大地宅心仁厚。
下篇介绍:高潮过后还得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