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能够和上帝对话又能够和人间对话的就是三个人:摩西、耶稣和默罕默德。这三人分别人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创教教主。耶稣是宗教领袖,摩西是宗教领袖和政治领袖,默罕默德是宗教领袖、政治领袖和军事领袖。耶稣建立了基督教,摩西建立了犹太教和犹太民族,默罕默德建立了伊斯兰教,阿拉伯民族和哈里发政权。耶稣是宗教创始人,摩西是宗教创始人和政权创始人,默罕默德是宗教创始人、政权创始人和社会改革家。
默罕默德在公约570年生于麦加Quraysh 部落的Banu Hashim世家。Quraysh部落是实际统治麦加的王族,主要从事贸易,并掌管麦加灵验的Kaaba神庙,这个神庙为Quraysh部落带来丰厚的朝拜收入。然而,默罕默德出生的时候,Banu Hashim家族已经末落,在Quaraysh部落中为破落弱势家族。默罕默德半岁丧父,六岁丧母,被家族中亲戚抚养成人。默罕默德成年后每年都到Hira山上的山洞里闭关修炼几周。610年,他在山洞中看到上帝的天使显灵,从此他开始宣扬一神教上帝。默罕默德于是在Kaaba庙中诋毁多神教偶像神灵。从613年开始默罕默德到街市宣讲《可兰经》,并且反对罗马帝国的弃婴恶习,反对部族之间血仇械斗,反对高利贷(usury)。所以说,伊斯兰教在创教开初就推动禁止厘霸的社会和经济改革。
默罕默德立业得到一位富裕的寡妇Khadijah的资助,其资助合同就是今天伊斯兰银行使用的一种金融工具的范本,称为Mudarabah合同。Mudarabah合同就是利润分成合同,合同规定了分成比例,如果有利润,这按照规定分成。如果亏损,则Khadijah损失了资金,而默罕默德损失了时间和精力。所以,伊斯兰银行禁止厘霸的原则也可表述为利润和亏损分成原则。这是最早的伊斯兰银行融资工具的应用-没有利息的贷款。默罕默德如此融资而成为成功的商人,而Khadijah则成了默罕默德的妻子,成为默罕默德第一个伊斯兰教门徒,成为伊斯兰教的圣母。Mudarabah合同类似于今天的创新企业融资风险投资。
麦加是贸易中心,Quraysh做为贸易部族的首富必然会放贷给其他商人,默罕默德诋毁Kaaba神庙多神教神灵和反对高利贷堵了Quraysh部落两条财路,遭到部落强力反对。在麦加的迫害下,默罕默德于622年流亡到Medina,在Medina建立了自己的武装根据地,实行了禁止厘霸的经济,也就是说,默罕默德在Medina实行了减租减息的经济政策,实践禁止厘霸的理念。
厘霸(riba)有时被简化为利息,其本质就是缺乏相应付出的超额利润,即在经济活动中获取了按照伊斯兰道德不应该获取的收入。
《可兰经》30:39说,你付给厘霸给他人增加了他们的财富,但那不是遵循真主的增加。《可兰经》4:161说,他们收取厘霸,那是被禁止的行为。《可兰经》3:130说,信真主的人不依赖厘霸生活。《可兰经》2:275-280则说真主允许贸易但禁止收利息。Hadith记载默罕默德同时谴责收利息的人和付利息的人。Hadith记载默罕默德最后的布道中说,真主禁止你们收取厘霸,因此你们必须放弃利息只收回本金。
和《可兰经》一样,《圣经》也有劝说不要收取利息的字句。如《创世纪》22:25说,如果你借钱给需要的人,不要视为商业行为,不要收取利息。又如Leviticus 25:36说,不要收取他们的利息和利润,但要畏惧上帝,这样他们才能继续在你们中间生活。所以,不单止默罕默德在Medina实践禁止厘霸的经济,中世纪欧洲基督教也有类似的行为。在伊斯兰教教义中,厘霸和杀人一样是七种最严重的罪恶之一,是比吃猪肉、喝酒和淫邪更严重的罪恶。伊斯兰圣法认为厘霸是压迫和非正义的工具。
早在二战结束前,在巴基斯坦建国之前,印度Ahmadiyya 伊斯兰运动第二任领袖 Mahmood Ahmad就在穆斯林世界宣传他的《新世界秩序》(NIZAM-E-NAU),勾画了按照伊斯兰意识形态构造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宏伟蓝图,他的这个蓝图在1942年用巴基斯坦文字出版,随后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在穆斯林世界传播。1946年,Anwar Iqbal Qureshi写了《伊斯兰和利息理论》,开创了禁止厘霸的伊斯兰金融理论研究。圣法(Shariah)理论家Muhammad Hamidullah也从1944年开始在其后几十年中写了有关禁止厘霸的理论文章。这些理论主要阐述商业银行的必要性和厘霸的邪恶性。50年代开始,许多受过现代大学教育的穆斯林青年经济学家陆陆续续加入了禁止厘霸的金融体系的研究。
1963年,在埃及的铝城Mit Ghamr出现了第一个禁止厘霸的伊斯兰银行:Mit Ghamr Savings Bank。这家银行建立的时候,不敢说是伊斯兰银行,为的是避免被怀疑伊斯兰原教旨嫌疑。1972年,这个实验性伊斯兰银行合并到Nasr Social Bank中。1970年穆斯林国家在巴基斯坦卡拉奇召开第一届穆斯林财长峰会,商讨穆斯林国家的金融合作,并与1975年成立了伊斯兰发展银行,这是最大的伊斯兰银行。其后伊斯兰银行以每年10-15%的速度增长,1975年阿联酋成立了Dubai Islamic Bank,1977年埃及成立了Faisal Islamic Bank of Egypt,苏丹成立了Faisal Islamic Bank of Sudan,1979年巴林成立了Bahrain Islamic Bank。2005年已有上三百多家伊斯兰金融机构遍及51个国家。据《经济学家》杂志估计,伊斯兰银行总资产约占全球资产的0.5%。2011年起,阿曼所有银行在得到阿曼中央银行许可之后都可以提供符合圣法(Sharia)的金融服务。2012年5月,阿塞拜疆国际银行决定进入伊斯兰银行服务业,开拓阿塞拜疆周边国家(包括俄国)的按照圣法规范的银行服务。
标准普尔估计2009年全球有4千亿符合圣法规范的金融资产,而符合圣法规范的潜在金融市场估计高达4万亿。伊朗、沙特阿拉伯和马来西亚拥有最多的符合圣法规范的金融资产。2009年,伊朗的伊斯兰银行拥有2353亿资产,占世界100强伊斯兰银行资产的40%。伊斯兰银行10强中伊朗占六家。伊朗国家银行Bank Melli Iran拥有455亿资产。沙特阿拉伯国家银行的Al Rajhi Bank拥有397亿资产。
穆斯林在半殖民时代,找到了西方奴役半殖民地的手段就是厘霸,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金融控制。他们从《可兰经》里边找到了禁止厘霸理念,以宗教情怀进来禁止厘霸的经济体系,他们建立禁止厘霸的伊斯兰银行以抵抗华尔街金融大鳄。但是,伊斯兰银行也有很大的困境,他们难以从外国银行融资,因为外国银行都收利息,违反了圣法禁止厘霸的原则。这样它们就成为国际金融体系中的金融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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