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朱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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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在上一篇文章说了,这世界上就没有党国破不了的案子。你们大家要信,千万别低估无产阶级专政铁拳的力量。这么简单的案子就把北京公安给难住了,也太小瞧人了吧?

技术上,此案已破。老牛对无产阶级专政铁拳力量有充分的信任。举两个例子。国民党战败后,一帮战犯还不服气。可在功德林里没关几天,经过学习改造,一个个就乖乖地抢着认罪,积极揭发别人。多年后,党国觉得他们也没什么利用价值了,要大赦他们。其中一些还死活不肯出去:俺罪恶深重,能不能在牢里再多呆会?多服点刑,俺才心安一点。
当年,某公安局逮着一抢劫犯,结了案就送上了法庭。法官问,认罪吗?罪犯答,认,绝对认。好吧,判你个无期。服不服?罪犯答,不服。法官有点意外,嗯?不服?罪犯答,经过公安教育,我认识到自己罪大恶极,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请法官判个死刑吧!我家里愿付双倍的子弹钱。法官大喜,瞧咱公安办的案!

刑事犯只要给公安给盯上了,他就知道死定了。进了审讯室,不老实交代行吗?难道孙某人在里面喝了杯咖啡,吃了点甜点,就哼着小曲出来了?!拿咱专政工具开什么国际玩笑?

北京公安说,证据灭失,破不了案。有两个内涵。其一,案破了,但不能公布?WHY? 记得李前总理说过的话吗?“共产党员从来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但我现在不说:-)”  其二,这是拧开手电筒的开关,让你顺着光柱往上爬。让你们去瞎胡猜,借以混淆视听,减少压力。这不,当年ACT上的方小白脸现在的打假英雄在这手电光柱上下爬得多欢哪?

北京公安和清华手中的证据多了去了。这就是为什么铊们受了十九年网上“暴民”的折磨,可从来不敢找清华的麻烦,也不敢要求北京公安公开档案,以摆脱嫌疑。敢对清华和公安戳戳点点的,为朱令案摇旗呐喊的,就不可能是下毒的。你可以说,也有人贼喊捉贼呀。是呀,OJ在美国就干过。可在咱公安面前干,岂不是阎王殿里跳大神,找死哪?

什么时候北京公安才能结案呢?有那么一天,习五世突然觉得此案不结,他睡不踏实,铊们的日子就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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