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晴
昨天,我给市领导一信。(见附信)
今天上午10点多钟,岳阳楼公安分局 信访科张警官等二人在我居住的小区约见我。一见面,他们说:韩书记指示……把被国保抢走的相机交给我。我检查相机发现拍摄的录相资料全部被删:其中有我同 不明身份人员对话、张超群和邓亚龙被强制架上车的镜头。我问:凭什么把我拍摄的资料删除?对方说:我不知道。张警官拿出一个红包递给我。我拒绝收。我说: 凭什么给我钱?张警官:这是我们局长的一点心意。我:局长心意,我领了,但钱真不能要。张警官把红包塞到我口袋里,我又退回去。如此反复两次,我便收下。 红包内装1000元人民币。我治脚伤药费还不到两百元。这多余的钱是什么意思?
附原信如下:
尊敬的岳阳市委领导、市政法委领导:
您好!
我是殷正高。今书此信,意在向您控告岳阳楼区公安干警违规执法、野蛮执法,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事情经过:
6月13日,陈碧波在泽君酒店举行婚礼。4桌酒席。其中有益阳的张超群(退休干部,原市建行行长,同学)和邓亚龙(保险公司原经理)参加。我主持婚礼,理工学院院长余三定教授讲话,新娘新郎致词。
晚上两桌客人。7点左右结束,走出酒店时,突然涌出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声称要带走张超群和老邓。
我问:你们是哪里的?对方答:岳阳楼区公安局的。我说:请出示执法证件。对方拒绝。在我 的一再要求下,有一人掏出证件晃了一下,根本不可能看清。我说:请问贵姓?让我看看你的证件?他恶狠狠地说:你有什么姿格看!我说:不让看证件,谁知道你 们是什么人?双方发生争吵。这时,他们强行架着张超群和老邓,按下头,塞进轿车。
两个多小时后,张超群给我打电话,要我到楼区公安局接他。见到张超群和老邓。我说:来岳阳受惊了,给你们拍个照片作纪念。这时,几个便衣蜂涌而上,抢我的 相机,把我按倒在地,我拼命挣扎,并喊:别打人!米学庭老人大喊:他有心脏病!你们不能这样搞!这伙人毫不理睬,米老便掏出相机拍摄,一干警冲过来,大 吼:不准拍,再拍就砸掉你的相机。这伙人夺走我的相机后扬场而去。我今年69岁,患高血压多年,天天服降压药,心脏有毛病,加上气愤,心跳加快,躺在地上 不能动弹。陈碧波叫来120急救车,送二院。医生做完检查后要给我打针治疗。我说:不用治疗。让我休息一下就会正常。
半个小时候后,陈碧波等人扶我从急救床下来时,觉得右脚很疼痛,发现踝部内侧肿了一个大包,发青。至今五天了,仍然是肿的,可见青色淤血(14日早上市委 门口左右两旁的10个多工作人员都看到)。这显然是抢夺相机时被人踢伤的。左手胳膊肘部擦破皮,衬衣上有血迹,至今有疤痕。
6月14日上午7点40分,在陈碧波和米学庭二位的陪同下,我来到市委大院,胡科长接待我。当我说明来意后,胡科长迅速转市公安局信访科。
8点35分,市公安局信访科肖科长听取我的陈述后,马上去向主管领导汇报,让我在他办公 室坐等。9点20分,肖科长告诉我:已通知楼区公安局有关人员9点40分到市局开会……11点,最迟下午将把情况告诉我。并让我留下电话。今天已是18 日,市公安局没有任何信息。个中原因不得而知。我只好给您写信。
在6月13日发生的事情上,我认为:
一、在正常情况下,公安干警执法必须主动出示时相关证件,这是国家法规的要求。岳阳楼区公安干警为什么要违背规定?特别是当我一再提出要求后,为什么仍然拒绝?他们野蛮执法,有损公安干警的正面形象,影响恶劣,伤害了民心。
二、公民有监督人民警察的权力。这伙不明身份人对张超群、邓亚龙采取绑架手段时,我录了相。他们害怕我曝光,蓄意要抢夺我的相机。我的身体受伤害,正当权益受侵犯。五天了,他们毫不反思,毫无悔过,抢走的相机拒不交还。这究竟是仗谁的势?楼 区公安局的某领导对陈碧波说:我们是执行省公安厅的指示。我认为,省公安厅指示楼区公安找张超群问话,不管张有无问题,张和我都得配合,如防碍干警执行公 务,干警将依法强制执行。我懂这个规矩。现在的问题是:岳阳公安执法时不出示警官证,野蛮执法,伤害无辜,难道也是省公厅指示的吗?
24年多来,我一直是被有关部门严厉监控。我并在乎。我虽不是驯民却是良民。我是共产党员,我一贯遵纪守法。24年多来,我都是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公开的活动,无半点不良记录。有关部门硬要罗织罪名,加害于我,我也无所畏惧。这次,我会寻求法律保护,会依法维权,逐级上访,直至问题公平公正解决。
今天给您写信,实出于无奈。如您能不偏信公安的一面之词,倾听受害人陈情,明了真相,还我一个公道。则谢天谢地矣。
顺颂
政祺
殷正高 2013年6月18日
电 话:1390730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