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舍与伦敦

专栏作者,工作狂,心理学者和大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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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后,一份寄到国内礼物被退回来。这事引发我检点一下写信或者寄包裹的地址,发现落款写England(英格兰)的次数多过UK(联合王国)。我曾经津津乐道于英格兰、不列颠与联合王国的区别,以示对英国的了解,现在我有点英格兰沙文主义,懒得提太多,不搞常委排名一样的,把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给数一遍,大概齐英格兰就是不列颠啦。




再看《勇敢的心》,除了华莱士的妻子,依然明眸善睐,虽死尤生,其他不复有当年的悲壮。满眼的是穿越感,一群美国好莱坞志愿军在帮助苏格兰人在抵抗英格兰国王长腿爱德华的进攻。




类似的穿越感,如今在伦敦弥漫,俗称“多元文化”。在伦敦东区,有了穆斯林的纠风巡逻队,留着大胡子的穆斯林志愿者阿哥,会提醒街上的女士,您的大腿露得太多了,请把裤腿放得长一点。最近在巴黎,“多元文化”又多了一份暗黑版本,三名黑人成功地打劫了二十名中国游客。




但是,假如你走出伦敦,去了一趟英国的乡村,也会明白伦敦在英国的特殊地位,它像一座被移植过来的魔都。莎士比亚故居(
Stratford-upon-Avon),是一处典型的英格兰乡村小镇,天鹅剧场有一处高层,你可以俯视当年莎士比亚向伦敦进发时候的那座桥,你站在高层眺望伦敦方向,也许会有弗雷多看到了索隆那颗眼睛的感觉,伦敦那里有欲望和力量的召唤,置身伦敦,你会觉得自己是全球化的一分子,其实只不过是SOHO区那块电子广告牌上一颗小像素而言。在伦敦生活,你要把自己出卖给这座城市。在现实生活里,就是你要每天通勤去大大小小的索隆老板那里去报到,如果你不幸住在那里,还要忍受高房价的折磨。




这样的念头萦绕在心头久了,以至于每次去伦敦,对我来说,就是一次闯营,带上装备,踩好点,在约会路线图和回家的车次之间,来个快进快出。晚上摇摇晃晃的火车车厢,不管多晚,都让我有回家的安宁。




我的基地在英格兰的西南部,但并不住在乡村。由于城市与乡村在英格兰界限并不明显,我很愿意花时间去乡村,几乎每两个月都会出去一次,租一个乡村农舍,有一个长周末,周日时候去一家乡村小酒馆吃一份醇厚清单的英国菜。




乡下房子类型很多,比如过去乡绅家的府邸(
manor house),中世纪贵族的城堡和庄园,小户人家的cottage。我把英语的cottage翻译成农舍,有些是仓库改装,基本上都是老房子,各个时代都有。到了春天,威尔士水仙花,粉黄入眼,提示着气温正在回升。如果上天保佑,夏天有连续几天的日照,茅草屋,白粉墙,黑色的木头椽子被晒得锃亮,房门前挂出一对花篮,繁花入眼,车开在英格兰的乡间路上,你估算一下身边的矮石墙与远处橡树的距离,却又想着可以在它们之间的那块绿野中徒步漫游。




一般来说,天气一直是个问题。连续几天的雨,偶尔会有一种距离地狱不远的感觉,整个人也像受潮的火药。我有几种方式可以抵御,比如拥有一双做工不错的高筒胶鞋和防雨的乡村服装,你就会发现,其实雨也是一身必要的行头。乡村生活的乐趣,还有很多。我曾经在一家乡村小酒馆的洗手间里看到,两次狩猎的课程,才
15镑的价格,这不够伦敦一家体面餐馆里头盘的价格。




我是一个乡土情结很重的人。在国内,我有一个从来没有去过的故乡,那是我曾祖父辈生活的地方,至今那里还是聚族而居,都是同一个祠堂的亲族。我常幻想在那里有一个自己的老屋,用传统建筑工艺给保留下来架子,用上现代化的供水系统,有网络,有火炉。这个梦本来有点远,最近听到城镇化的战略目标之后,我不禁担心自己要加快攒钱的步伐,在那个那些中国的老房子,变成翻版的英国式农舍之前,搞定一间祖先老宅留着,哪怕只有
70年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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