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嫌母丑,嫌家贫,独立了。中共说是爱国行为。

生于美丽的杭州。小时爱在西湖边上赏月纳凉,品茶夜谈。好诗词,小说,和数学。1989年人在北京,那一天,那些人,那些事,从此改变了我。风花雪月随岁月远去,政治,历史成为了我的新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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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毛说,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才是爱国。外蒙古嫌母丑,嫌家贫,独立了。中共却说是爱国行为。所以嫌弃恶母和匪巢才是最大的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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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不应该承认外蒙古独立》人民日报1950.02.24

蒙古的独立,就是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下,一个新国家的诞生,给世界的和平民主阵营增加了一份力量。承认蒙古独立,对每个真正爱国的中国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只得欢呼的事。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痛恨蒙古独立,他们在当时被迫承认了蒙古独立,事后又大肆造谣,侮蔑人民的蒙古,侮蔑苏联,说:“蒙古独立是中国领土的丧失”。反动派这样说原也不足为怪,可怪的是,我们人民中有的人居然也有宗主国的情绪,似乎蒙古也非得划在中国“版图”上不可以似的,这实在是中了大汉族主义的毒。

有人说:“蒙古独立是不是被苏联吞并去了?”这种怀疑是错误的。苏联政府在交换文书中讲的很明白,他将:“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要知道苏联决不会趁此机会,把蒙古作为自己领土的。决不会像有些人所想,像日本帝国主义强迫清廷承认“朝鲜独立”的结果一样。因为社会主义国家,是没有侵略任何国家的必要和野心的,这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特点。

有人说:“蒙古独立是破坏了五族共和的国家”。“五族共和”原是民元时代许多革命党人所标榜的,但自民元以来的有过“五族共和的国家”吗?袁世凯、黎元洪、段祺瑞等北洋军阀统治也好,蒋介石新军阀统治也好,什么时候有过“五族共和”呢?什么时候不是以大汉族主义欺压国内别的少数民族呢?难道这些民族的被压迫人民不应起来自求解放吗?自求解放就是“破坏”吗?

有人说:“蒙古不应自己先独立,应该和全中国一起解放,一起走到**主义。现在自己单独解放,第一是闹“宗派主义”,第二是犯了“自由主义”的错误。”

我们知道,蒙古是一九二一年就解放了,我们全中国呢?如果今年全国解放,也已经是一九四九年了。蒙古人民难道应该为了不被我们扣“宗派主义”、“自由主义”的帽子,而去多受二十七年的罪吗?当全中国还没有解放时,他们人民自己起来解放自己了,又有苏联帮助他们建设,把落后的蒙古变成进步的蒙古,这有什么不好呢?难道非等着我们汉人去解放他们才能解放吗?还是给他们规定一条纪律,说是:“在汉人未解放前,你们蒙古人不得解放”才对呢?

至于全中国解放后,还是和中国联合起来,作为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联邦之一呢?还是不联合自称一国呢?这应有以后蒙古人民自己决定。按照马列主义的原则,各民族是可以自由联合、自由分立的,谁也不能强迫谁。说一定必须和我们联合才对,那是不对的,不合国际主义精神。不过自然,如果大家都在**国际主义原则的领导下,那么联合、合作都不成问题的,看怎样更对人民有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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