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凤凰网,发现一则搞笑新闻
源自《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有人建议,把常回家看看写进去,不回家探望父母就违法。结果父母们不这么想,他们觉得孩子不回家,没关系,30岁不结婚生娃才违法!传宗接代光宗耀祖,才是中国爹妈们眼里的大事!
看了这贴,俺终于明白,为啥去年8月,俺回家看望老爸,反倒被他赶出家门,“找个对象再回来!找不到对象就别回家!”想起这事,俺就鸭梨山大,不结婚连家都不敢回鸟!在老一辈人的眼里,大龄单身男女回家,不但不能光宗耀祖,反倒辱没他的门楣,哎!
建议加一条法律,30岁不结婚的男女,女人可以保释,蹲在家里绣花烧饭,男人统统判“无妻徒刑”,罚蹲大街上看美女一年,风吹日晒不许离岗!O(∩_∩)O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