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真理是可行的,拥抱真理主观上我认为是不可能的。
探讨理论的时候,真理这一词汇就不断地冒出来,因为不是探讨中心点,所以此词汇和定义,及深刻含义被忽略了。
什么是真理呢,看看维基百科定义:
真理是我们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最高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形式系统理论自身的逻辑无法证明。不可证性使人产生了对真理的自然绝对性规律的信仰(信念),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认知超越原集合时会产生新的指导行动的真理,原来的不可证规律在新集合中得到证明而成为原集合的定理。使用真理概念的有科学、哲学、宗教等。真理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相一致[1]。然而,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许多不同的真理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真理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普世价值与绝对真理是两个不完全等同的概念,尽管它们经常性地被人们所混淆。
这就是说真理的虚无性。既然世界上没有绝对,那么最大的可能是没有真理,至少没有哪个绝对唯一的真理。我们所谓的真理,全部都是普世价值。如果承认这一点,很多事情,包括定理,理论,认知,不论是科学的,哲学的,宗教的,不论是自然范畴还是社会范畴的,不论是外界还是内心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一切,不过是在服从一个特定历史及社会条件下的准规则。
比如爱,甚至我讨厌的说法——大爱,基本上可以说是无条件无极限的爱己爱人,爱自然爱动物,爱社会甚至爱罪犯。
曾几何时,人类是适者生存的?你可以爱自然爱动物,假如你可以不吃不喝,为保护你的食物而献身饿死;曾几何时,人类是战乱频繁秩序混乱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是不是不久前的人类缺少爱心才导致彼时的悲催?想来想去,爱心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案,而大多是是物质的贫乏,生存的竞争使然。那么物质贫乏的时候,我们是不是用精神、精神的大爱去稳固生存的能力社会的祥和呢?答案显而易见,那是天方夜谭,无论是国家的统治还是宗教的禁锢,都无法用精神力量去维系生命和社会和谐。
我们现在有条件谈爱,是因为我们有了追求这个luxury的基础,我们不会随时饿死冻死被动物咬死被罪犯/敌人杀死被宗教/政府判死……不管是唯物还是唯心,不管相信感知和未知,先决条件都是:我们可以没有基本顾虑地生存 (生存的质量另当别论)。
唯物和唯心的界限实际上并没有那么清晰,人们只不过在给自己贴上标签,有一定倾向性而已,事到临头,很多人还不是能够做到毫无莫名恐惧的。
真相和真理不同,不飘渺,应该是客观的事实,以不同的主观认识反应出来,于是乎有了真相的多元化和多面性。探索真相的过程就容易多了,探索的结果却很可能出现各个派系的不同论理。就是说“用意志自由感找到并建立属于自己的真理”,而众多自由意志建立起来的“真理”,以维护自己真理的名义,成为征服他人意志/真理的武器,然而自身意志/利益不可能时刻与他人意志/利益吻合。主持公正的,无论是宗教还是法律,实际上都是践踏了一部分人的意志/利益。终极真理即便存在,也是以维护“正义”为名。可什么是正义?还是回到了普世价值,但普世价值并非真理。
所以,我们能得到一些真相,随后以普世价值衡量真相,接近所谓的真理,但我们永远得不到真理,真理总离我们很遥远,拒绝被俘获。也因为如此,人们在不断探索,祈望达到无法触摸的彼岸——终极的真理。
真理这么虚无而不确定,爱确是实实在在的情感和存在,真理应该是公正而绝对的,而爱是主观的、感性的、冲动的,甚至无原则的,爱怎么会跟真理划等号?
爱就跟金钱差不多,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爱也万万不能。
爱不万能,不是真理,但是爱却可以成为追求真理的途径和动力。
(先到这,没时间了,没有禾口的精彩思路和文笔,将就参与讨论吧。有时间的话另外开贴说宗教,但很担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