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看中国

赛珍珠英文名 Pearl Sydenstricker Buck,自小到中国生活直到42岁,有关“赛珍珠”的中文名是仿效清末名妓“赛金花”而来的说法,大抵是个误会。
老书新读:赛珍珠的《大地》
一口气读完获诺贝尔奖的The Good Earth 《大地》,流着泪。从没有这么近距离地从第三者角度看中国,感觉这本小书沉甸甸的。

赛珍珠的这部作品不像是在写作而更像是在录像,如此细致入微地记录着王龙一家人的命运。她笔下的人物看似麻木:他们极少言语,偶尔突兀地笑着,却有板有眼地、默默地、执著地追求着自己的非常伟大的理想。她不去猜测他们怎么想的,只要让读者看到她笔下的人物怎么做的就一目了然。在那个时代的发达国家眼里,中国人落后、愚昧、无知、甚至无可救药。可是赛珍珠却用《大地》这本书告诉世界,王龙和阿兰们如同辛勤工作的老牛、蜜蜂和蚂蚁,你看着他们渺小甚至可怜,你笑话他们周而复始地坐着平淡无奇的事,你以为自己是那么了解他们甚至不屑于了解他们,总有一天你会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感到吃惊,为自己对他们的轻视感到无颜!当你看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竟然做出了那些惊人的事情,你只有承认天道酬勤,只有感叹坚忍的力量、信念的伟大。

虽然该作品在中国屡遭批判,但是在那个时代,赛珍珠能够从如此角度观察和理解中国人,理直世界看中国的那副眼镜,或者说引领世界从另一个积极的角度看待中国,绝对是功大于“过”(如果有“过”的话)。今天它的意义所在,则是让“暴富”了的和“走出去”了的中国人从另一个角度重新看待自己。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那一代人受到的教育,是农民不可能成为地主,农民不会想成为地主,农民只会恨地主。我从没有想过农民的命运会是富起来,会成为土地的所有者;也从没想过农民对地主的感情可能是复杂的,比如在仇恨之外还会有些羡慕甚至嫉妒。我更没想过农民成为地主之后也会妻妾成群。如果没有中国的变化,没有我的美国经历,我是永远不会理解赛珍珠的,因为我的潜意识不允许我那么想事情。现在我想,农民靠着勤劳和智慧一点点获得土地(谁让地主挥霍浪费一点点倾家荡产呢),不是很公平很自然而然的事情吗?偏要把农民和地主之变成水火不相容,不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吗?王龙成为地主之后,不是雇了很多人而且对他们很好吗?不是帮他们致富吗?赛珍珠在那个时代就能够看到中国农民命运的另一种可能性,即通过勤劳和智慧富裕起来,这和改革开放之后农民翻身致富的事实不是不谋而合吗?——甚至不仅映射中国农民的命运,更映射今天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果真如此的话,真不敢想象她竟然那么有远见。

农民和革命的必然联系不是我这里想讨论的话题。我期待并相信,作为一个日新月异的国家,今日中国的发达程度应足以让广大人民具备胸怀甚至幽默感。无论有多少人把《大地》当作政治符号来批判和谩骂,从文学意义上讲,这实在是一本史诗般的巨著。它的伟大意义远远超出它的“狭隘”和“片面”。换言之,它的“狭隘和片面”瑕不掩瑜,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我为这本描写中国的作品获得诺贝尔奖感到庆幸。它的伟大,是真实地记录了那个时代中国人的生活,用一种世界语言把中国拉到当时的现实并以平等姿态成为世界公民;它的伟大,是把中国的历史定格在世界的史册中,永存千古;它的伟大,是透过中国农民一家的命运写出了人性。

书中的阿兰,比任何人都有魅力。阿兰形象的塑造,真的是把中国人骨子里的东西给写出来了。阿兰们大智若愚,极其平常甚至丑陋的外表下有一个非常善良和执着的心。他们深谙生存之道,有着不可低估的精明;同时又懂得应和命运,看似逆来顺受而实际做着主宰者。他们才真正有原则,真正懂得生命中哪些更加重要——哪些没有或者失去也并不不可惜,哪些东西却要牢牢守住。阿兰们十分忠诚、那么具有奉献精神,为了所爱的人可以奋不顾身。他们才真正懂得爱和尊重。他们的要求总是少的可怜,竟还可以为了别人忍痛割爱放弃掉!

阿兰让我想起我的父母、我的公婆和所有伟大的中国人。
作为一个“城里人”,我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我的所有亲戚没有一个是农村人,即便有我也从来没有和农村亲戚来往过。过去在中国的时候,我以为农民和城里人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但是今天,在这个时代、在离开中国若干年之后看《大地》中的农民,我感觉自己和他们是那么地接近,我感觉这本书写的不只是农民,而是所有中国人。我感觉像王龙对土地的挚情一样,我和中国的某些东西有着那么深厚的感情。那些东西本是生下来就有的,更随着年龄增长一点点吸到我的肺里,长到我的骨子里、肉里,融进我的血液里;那些东西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我都没有办法和它割舍开;那些东西无论中国发达的地方有多么发达落后的地方有多么落后我对它的感情总是一如既往,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那些非常微妙和神奇的东西:
——即使我成了美国公民都不会变的东西;
——即使我变了它都不会变的东西;
——那些决定我永永远远黄皮肤黑头发的东西。
——我的基因。
王龙对大地的依恋,是他对生命的依恋。大地是他的根。累了,他在大地上躺一会就不再疲劳;烦了,他在田埂上走一圈就不再烦恼。他因大地而生,最后也魂归大地。但是王龙的儿子们呢?他们自小远离大地,如没有根的浮萍。他们只把大地看成一个物件,一条生财之道。他们注定要背叛大地,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根在哪里,没有人知道遇到老天的捉弄时他们能不能像父亲那样挺住煎熬并绝处逢生,更没有人知道漂泊过后,他们能不能像父亲那样有一个从来不会背叛他的、一如既往爱他的、可以停靠的港湾。

《大地》给我心灵的震撼,是一下子重拾起久违了的记忆,是一下子认出就快要认不出了的自己。西餐再好再习惯,也还是最好家乡那口菜。就是这么简单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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