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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我也有话对你说!
最近梦鸽在为儿子李天一等五人的轮奸案中的上访,打官司,雇律师和在法庭上的为儿子的辩护词等,引起了俺的注意。本来嘛,李双江老师是俺最喜爱的歌唱家之一,他的妻儿当然也引起俺的注意,更何况是在他的爱子身陷囹狱之时。
前 一阵子听说李天一因涉及强奸案被收押在监,让人不禁感慨。 子不教,父之过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李天一坐进班房,受到法律的惩罚,他的父母也应当反思。正当俺同情地想像着李双江老师夫妇,一定为爱子犯案一事,痛苦自责的情景时,新闻却播出梦鸽放下身 段,亲自跑到有关部门,上访有关李天一受冤一案,让我惊喜地想,也许李天一没罪,真的被冤枉,真的有人在设计陷害名人之子(出于各种目的),反过来讲,如 果不是冤案,如果没有胜桊在握,梦鸽怎能冒着可能败诉的风险去上诉呢?
哎,做名人不容易,做名人之子也不容易!李天一要不是生在这样一个名人之家,也许这件案子远没有如此复杂,更不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
问 题是不关注不知道,一关注吓一跳 !从新闻中看到,两天前在法庭上,梦鸽为儿子的辩护词里讲,他的儿子根本没有强奸杨姓女子,也没有在车上动手打过她,也就是说她的儿子打人强奸一事不存 在。理由是:第一,受害人的体内没有发现他儿子的精子,第二,说李天一在车上打受害人的魏同学,当时在开车,眼睛在看前方,怎么可能看到,坐在后座的李天 一打人?第三,受害人称自己是处女,但医院体检结果显示,非处女,有轻微宫颈糜烂,附件发炎等妇科病。言外之意,是个性行为不检点的风尘女子。 第四,受害人称脸部被打伤红肿,头痛,医院诊断证明:脸部挫伤,轻微脑震荡,但两天后再去医院体检,脸部没有明显的挫伤且皮肤没有出现应该有的暗紫色,脑 部CT也没有显示脑震荡。
所以受害人的证词不可信,是在做伪证。用梦鸽律师的话说,李天一冤枉,受害人不值得同情。
当 我 看到以上的辩护词,我愤怒了 ! 梦鸽连日上访,打官司,俺还真以为儿子被陷害了,没想到她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当初事发后,她和李双江老师亲自去医院看望受害人的镜头还在眼前闪现,怎么 一下子连受害人受伤一事都全盘否定了,我深知案情也许复杂,让人难以很快做出判断,但谁是谁非的辩论,是要有基于尊重当时发生的真实情况为前提的。如果抵 赖自己儿子做过的错事,打击污辱受害人的形象,让我不但对梦鸽的为人产生了怀疑,更让我相信他的儿子是有罪的。因为她的辩护词根本没有说服我-一个普通老 百姓,又如何说服控方律师和公正的法庭?
先说说上面俺自己简单归纳的四条辩护词:第一,辩护词里强调,因为没有在受害人体内发现李天一 的 精子,所以强奸就不存在。这是什么逻辑?受害人是被一共五名青少年轮奸的,李天一是第一个,之后还有四人。要在受害人体内提取五种不同精液的精子,做为强 奸的佐证,只是证据之一,不是全部。不能因为没有找到精子就否定强奸这一事实,比如说,强奸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没有射精或者没有将精液射进体内。更何况,其他四人还有受害人都是 人证,怎么可能像辩护词里,他睡着了,没有参与轮奸。
第二,辩护词里说,作证的魏同学在开车,不可能看到李天一在后座打人,这也是很可笑的狡辩。开车人在后视镜里不但能看到后面的事情,而且还有耳朵听呀,李天一讲话,要打人前骂的话,打人的声音和受害者被打时的叫喊声,都是可以让开车的人知道,在后座发生了什么,不是吗?
第 三,这是让我最不能容忍的一条辩说词了,辩护词里用医生的诊断证明,将受害人的健康隐疾公诸于众。 且不说,受害人有权利追究医院没有为她保护隐私, 仅从做为一个女人的角度来看,梦鸽这样的名人高衔,用宫颈糜烂,发炎,非处女等字眼,无非是想当着全中国的人的面,羞辱一个弱小的年轻女子。 无论杨姓女子是怎样的职业,怎样的家境,都有做为一女人被尊重的权利。 本人做为一个医生,我想对梦鸽说,在国内,宫颈糜烂在女性中很普遍,分轻度,中度,和重度,宫颈轻度糜烂的女性,少说占百分之八九十,尤其是年轻女性,荷尔蒙分泌 旺盛,性行为较频繁,还有个人卫生习惯,遗传,饮食,作息及全身身体情况都可能使宫颈局部抵抗力降低,从而导致宫颈局部的慢性发炎,简称“宫糜”,但这和 个人生活糜烂,性行为不检点等个人操守,是两个概念,很多性生活不频繁,性压抑的妇女,也可能患中度或重度的宫颈糜烂。梦鸽本人如果愿意去妇科体检,“宫 糜” 的诊断也是非常有可能的(前面本人说了,有百分之八九十的概率)。所以,做为女人,尤其是一个权高位重的过来女人,不要用这种生理上的弱点去打击另一个年 轻女子, 这是做人应具的品德。
第四,对于受害人的脸是怎样的挫伤,梦鸽和李双江老师当时立即去医院看望受害人,详细病情应该比谁都清 楚,脸上皮肤在两天内由红转黑也不是你让转就转的,身体受伤深浅,部位等都决定了皮肤在几时变暗变紫。 还有轻微的脑震荡,在CT 检查中一般是不可能查出来的,不能因为CT 没查出来,就否定脑震荡的存在。梦鸽这样质疑医院的证明,一来没有医学常识,二来,不尊重也不想尊重受害人的医生,三来,想抵赖受害人受伤的事实。
做 为一个母亲,我深知梦鸽爱子心切,急于救他逃离牢狱之灾。但真正能救他的不是编造谎言,抵赖事实,雇佣律师,即使你打赢这场官司,你也输给了国人,输给了 自己的良知。就像二十年前我刚来美国不久,美国著名的黑人球星“O.J. Simpson " (辛普森)杀妻一案,当时轰动全美,虽然他耗巨资打赢了官司,但从此他也失去了民心,遭人唾骂。与辛普森的案子比,李天一的案子简直就是冰山一角,既然梦 鸽已承认儿子犯错,就让他如实交待,真诚道歉和悔改,至于法庭怎样判,那是法庭的事情,你贵为将军之妻之子,还对中国司法,医院不相信,那我们平民百姓又 如何面对类似的处境?
所以,梦鸽,请你消消气,不要埋怨所有对你儿子案件不利的证人和律师,古人言“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对孩子更是这样,这个案件是个很好的反面教材,让我们做父母的看到,过于纵容腻爱自己的孩子,其实是害自己的孩子的罪魁祸首。 你口口声声说,你的儿子有多么的好,那他一不克己,就成了强奸犯,这能怪这个世界上有女人存在吗 ?按你的推理,如果没有受害人在场,你儿子也不会犯罪。那你没听说很多杀人犯就是因被受害人一激,就杀人的故事吗?虽然这杀人犯有一千个理由杀人,那他也 得被判死罪不是?
我深知梦鸽觉得儿子受冤,一古脑儿把儿子犯下的事能推就推,那你有没有为受害人想想,她一定也是家里的乖女儿,否则她 怎 敢在报案时撒了个谎 (这个谎是可以理解的),说自己还是处女,因为她不愿让自己的家人失望。 她本来以为来酒吧玩玩,说不定还能钓个有钱的男朋友,却没想到被五人轮奸,还被 你儿子打耳光,鼻青脸肿,脑震荡,现在不但你让儿子全盘否认他犯的罪,你还当着全国人的面说她 “糜烂”, “发炎” 等字眼,这对她公平吗?
其实,当我们在追求法律公正的时候,没有百分之百的公正,法律是给大家制订用来遵受的,而不是平时不遵守,到头来又钻法律空子来为自己的犯罪事实狡辩的。如果我们做父母的,平时给孩子做出榜样,遵纪守法,尊重他人,实事求是,知错必改,敢于承担过错,孩子还会出大错吗?
梦 鸽,不好意思,我跟您无怨无仇,当我看到您白天为儿子打官司,晚上还出演大型的演唱会并大获成功,我深深的佩服您的专业敬业精神,并且我是李双江老师的忠 实粉丝,今天在这里我只发表自己在观察这个案子的体会和感受,真心希望您退一步海阔天空,从自己的儿子做起,做一个正直的,善良的,诚实的,守法的中国公 民。
李天一,加油!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老哥XD' 的评论 : 老哥这样赞成俺,心里很安慰,祝好!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iamsohappy' 的评论 : 有您的夸奖,我好开心,祝福朋友!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休息会生锈' 的评论 : 谢谢朋友支持!
老哥XD 发表评论于
梦鸽这种女人,从面相和眼神上看就是个文化程度非常浅薄的低学历的社会女青年(两年前有人爆出她学历造假),她不这么愚蠢地护犊子才怪呢。哈哈。写得好。
iamsohappy 发表评论于
mm走西口说的太好了,这才是有文化,有教养的中国妈妈。但愿中国妈妈中没有太多的梦鸽。
休息会生锈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ngle1\' 的评论 : 如果强奸罪都不应该‘上纲上线’,那还有什么值得‘上纲上线’?这是小孩子过家家都小把戏吗?李家公子如果不是一而再再二三地犯事,且越犯越邪门,全国人犯得着‘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你因为跟李家的私交为他们辩护无可厚非,但得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而不是小事化了避重就轻,否则你也跟着盲目爱子,素质低下,无视法律道德的梦鸽在全国人民面前掉自己的价,为你不值;试问受害人若是你的亲人,你是否也会坚持如此‘仗义’?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uiyingzi\' 的评论 : 谢谢英子朋友的参与,祝福您及全家!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ngle1\' 的评论 : 您真是好妈妈呀,我非常同意您的看法,哪个孩子在青少年不犯错,但是知错要懂得改,并且不能一犯再犯,对吗?您说担心您儿子回国会被拉下水,所以处处有亲人跟着,可见您是尽力在做好监护人的职责,梦鸽孩子才十五岁,却让儿子一人离开他们跑回北京,尤其是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前科,你能说梦鸽尽到了监护人的职责了吗?如果此事在美国发生,恐怕梦鸽也会被有关部门追查责任的。谢谢朋友发言,祝您家的小帅哥茁壮健康状况成长!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蔷薇大花\' 的评论 : 俺也是这么想的,谢谢您的认同,祝福朋友!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热闹\' 的评论 : 这里真热闹呀,因为有热闹朋友参与,周末愉快!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沈成涵\' 的评论 : 谢谢朋友发言,子不教,父母之过呀。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qingaling_marquetry\' 的评论 : 朋友讲的也非常有理,谢谢您纠正。我只是希望大家都尊重事实,如果都说谎,案子会越扯越复杂,尤其是梦鸽,如果有意说谎,只为赢官司,那她就会害了儿子,也害了自己。我不希望她因为一念之差,赢了官司,赔了良心和儿子。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洋洋日记\' 的评论 : 洋洋朋友,事情没弄清楚,我有耐心等待事情的真相,愤怒的是不愿看到案件中的不尊重事实和不尊重人。谢谢您提醒,气伤身,俺不气了,祝您周末愉快!
mm走西口 发表评论于
回复 \'一个人在途上\' 的评论 : 谢谢朋友纠正,的确,我把上次打人事件中,梦鸽夫妇去探望受害人和这次的受害人搞在了一起,但不管怎样,受害人一定是受伤了,否则不会去医院和报案,对吧?梦鸽若想否认儿子伤人,是不尊重事实的。案子里大家都不诚实,才把案件搞的越来越复杂。其实,案情怎么样,会有水落石出的,我只是就辩护词中的不堪推敲的说法,提出自己的看法。如果真是受冤,会应该有很能说服人的辩护词。最初当听到梦鸽要为儿子申诉,我是希望她有确凿证据胜诉的,但看到这些辩护词,如此不能说服人,答案只有一个,他是有罪的,虽然我们都不愿自己的孩子蒙不白之冤,您说呢?
Angle1 发表评论于
回复 \'cuiyingzi\' 的评论 : 古语有"爱吾老及人之老,怜吾幼及人之幼"我有老母但我没有老婆,因我是女的。你是梦鸽家的保母还是她家的厨子,对她家怎么教育小孩那么清楚?有哪个母亲会教子女做违法乱纪的事?除非是疯子,但梦鸽是一个正常人 而且小孩得了不少奖证明她是个懂教育的人。不要人云亦云落井下石。不要兴口诽谤漫骂人,要招报应的,既使孩子真错了也不能怪父母没教好管好。要知道现今的社会多复杂,明枪能躲暗箭难挡。。我今年年初带我家当时只有十四岁但身高以有1?78的帅哥儿子回国就紧张出一身汗,时不时的会有年轻女人找机会接近他,好在我家小帅哥中文说不好再加上有自家俩个姐姐左右保护也没出什么状况,但我也意识到以后儿子长大了不会让他单独去中国。希望那些有儿子的父亲母亲将心比心站出来支持梦鸽李双江夫妇。杨某是自愿做妓女,没人找她,一个没结婚的女人却有妇科病,她的堕落事实是明摆者的,只是这次找着机会了。没有找到李天一的精子怎能告强奸?
cuiyingzi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ngle1' 的评论 :
你把梦鸽和你母亲老婆等同没关系,不过别扯上天下女人。有几个母亲会教子女干违法的事情呢?
一个人在途上 发表评论于
你是记错了。没有探望过杨某。呵呵。你看,我们随时都会无意陷入先入为主,自以为是的状态中。唉。有时候自己想做到尽量公平,客观地判断也是很难的。真心希望最终能看到真相。
洋洋日记 发表评论于
愤怒可以理解,不过事情都没弄清楚就愤怒,就不太慎重了。
Angle1 发表评论于
做名人难,做名人的儿子更难,为李天一难过,小小的年记一举一动都会被人上纲上线,哪个男孩在这个年纪不做点傻事?为什么他不能哪?梦鸽保护自己未成年的儿子有什么错?那些谩骂梦鸽的人就是在骂他们自己的老婆、母亲和姐妹。有理说理,骂人干嘛?敬佩梦鸽,坚强的母亲。又没有用刀架只杨某,不愿意为啥不走或呼叫?大家应人肉她一下,司法机构一定要严惩杨某这种人以保护那些未成年的孩子们,否则今天被敲诈勒索的是李双江、梦鸽一家,明天可能就是我们自己未成年的儿子们了。再也不敢带我那15岁四肢发达但头脑单纯的小帅哥回国了,否则连精子都没发现却被象杨某这种女人告强奸的事怕也会发生在我儿子身上。
qingaling_marquetry 发表评论于
你把轮奸案和前年的打人案搞混在一起了吧。 梦和李双江能去医院看望被强奸的受害人吗? 他们不可能有机会接触到受害人的。 开宝马车打人案里,他们确实去医院看望被打人还道歉的,那个案子李天一被判了一年劳教。
这个案子有很多疑点,不公开审理使很多信息无法传递出来。梦提出女方的身体隐私是为了说明女方证词的不可信,因为当时她是以处女身份报案的。 大魏的证词是看到李在车上打人而非听到,我想这个细节法庭不可能不注意的,如果是“看到”,那确实不太可信,晚上开车不可能从后车镜看清后排发生了什么。 精子一论也是以女方的证词为基础的,因为女方的证词是五个人全部在其阴道中内射了并且没有戴套,并且提供了9个证物,但只查出了两人的精子。根据女方的证词里的强奸顺序,这两人并不是最先或者最后。
我非梦的粉丝,更非李天一的支持者,我只是觉得此案有很多矛盾的地方值得推敲。根据博主提出的四点就事论事而已。
蔷薇大花 发表评论于
儿子这样梦鸽绝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沈成涵 发表评论于
李X一就是梦鸽害的。
热闹 发表评论于
等着看到最后判决再议论此案的是是非非吧。看看会有多少人能通过这个案子得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