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丁书苗的庭审中,一个重大的资讯被证实:那就是2008年,刘志军曾经要花钱买省委书记的职位。
在报道中的原文是:“另外一笔的500万元,则是刘志军为了担任省委书记,并让一名下属接他的位子,让丁书苗出钱替他跑动关系。刘志军为了能够到地方任职,让她找关系创造条件。她告诉刘志军花了1000万元,但实际上花了500万元。让刘志军意想不到的是,丁书苗找的人都是骗子,钱花了,但两件事情都没有办成。”所以,被称为“丁书苗曾花500万帮刘志军买省委书记未遂”。
看到这样的资讯,引发笔者很多联想:
一、以刘志军正省部级高官的位置,绝不是一个没有智慧的人,他提出要花钱买省委书记职位,绝对是知道有这样通过花钱买到省委书记的先例,或者说他铁道部长的职位,就是花钱买到的。否则,他是难以出此下策的。由此可见,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省委书记是可以靠花钱买到的?
二、刘志军花钱买省委书记,500万只是一个开始。那么,一个省委书记究竟值多少钱呢?一个亿,还是两个亿?在中国官场,最近10年,多少买官卖官,公开出来的信息来看,是触目心惊的。最近的李春城也是敛财为了买官,最后被揭出买官的事实。
三、刘志军买省委书记,靠丁书苗花钱,丁书苗的钱来自于刘志军的腐败,还是以权买到的利益。那么一个笃信靠金钱可以买到职位的铁道部长,他下属千千万万的职位,靠什么卖出去呢?价位是多少?刘志军卖过多少职位呢?
四、省委书记这个位置被中国传统称为封疆大吏,掌管一方的诸侯,权柄之大,是一般老百姓难以想象的。一个省委书记的产生,自然也要经过很多程序,牵涉很多顶级的要员参与决策。所以,刘志军要买省委书记职位,要向谁买呢?谁可以决定省委书记的职位呢?
很显然,刘志军让丁书苗帮自己买省委书记的职位,最后的结果是未遂。因为丁书苗找的都是骗子,钱花了,事情并没有办成。由此可见,在北京有一批专门买官卖官的骗子。就像有真钱才有假币一样,有这样的骗子,也一定有真正办得到的人。刘志军委托丁书苗,只是所托非人而已。
不知道刘志军为了担任省委书记职位,让丁书苗去花钱买,算不算是一个官场丑闻,至少也是一个笑料吧。这么一个有足够档次的笑料,夹杂在丁书苗与刘志军权钱交易当中,似乎被大大降低了层次。但是,从凤凰网报道的题目来看,这个笑料抑或是丑闻,其本身的价值还是被编辑们发掘出来了。显而易见的新闻价值背后,是这个从上到下任命式吏治无法疗治的硬伤。
通过公民选举获取公职的制度,是目前世界的主流,获得公民的认同,是获得公职的必要条件,也是唯一的条件。而我们这种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只要取悦上面手握公权的人,就可以获得职位,这样得到的官位,哪里还会管下面的死活。只要不触犯龙颜,极力去迎合上有好者,高官厚禄自然随之而来。
刘志军买省委书记的举动,是丑闻,也是笑料。其本质还是制度的悲哀,是国家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