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月
无论是个人、企业、社会、还是国家,信用就是第二生命。没有信用,个人就会众叛亲离,企业产品就会无人问津,社会就会道德败坏,国家就会……。以政治家为例,虽然要政治家不撒谎比登天还难,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但是在今天的大多数国家,政治家敢在重大问题上违背诺言,其政治生命也就基本结束了。老布什只加了一次税,就输了第二届总统大选,因为他曾经许诺“决不加税”。
历史上的强国,无一不以信用立国。秦朝商鞅徙木立信,秦终成强国统一中国。然而到了二世,指鹿为马横行,国家信用透支。于是陈胜,吴广振臂一呼,百姓不信官家信謠言,纷纷响应,庞然大物就此崩溃。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亡。但中国古人几千年的智慧结晶,并没有改变正在高呼弘扬中华文化,做着强国梦、复兴梦、……梦的党。尽管它们嘴上常常说: “我们说话是算数的”。但回顾历史,却怎么也找不到它们遵守诺言的例子,所看到的都是一次一次的欺骗。
战争年代,党以“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但到了50年代,党马上就以集体化的名义,强迫农民交出私人土地,又以公私合营等名义将其他私有财产全面国有化。这一次,它们又信誓旦旦地向老百姓承诺: 社会主义了,你们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子女教育,政府全包了。可到了半个世纪后的“盛世”,尽管GDP已经成了世界老二,它们还是再一次推翻它们的诺言,无耻地把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医疗、养老、教育,全推回给了老百姓。而当年的私有土地和私有财产,却不还给老百姓了!撕毁合同不还本金,它们还嫌不够无耻,更以经济建设的名义强拆强征,变本加厉地进行第二次抢劫。上下几千年的人类历史上,这么彻底的抢劫,绝对是空前绝后的,全世界的大盗加起来都只能望尘莫及,甘拜下风。
战争年代,党以“民主、宪政、自由、普选”的口号得到了广大知识分子的支持。可执政后一阔就变脸,58年它们引蛇出洞,把敢于要求它们实现诺言的人统统打成“右派” ,迫害了二十年。如今它们干脆扒下了最后的遮羞布,开始疯狂地批判 “民主、宪政、自由” ,居然肆无忌惮地干起了连当年“窃国大盗”袁世凯之流都只是想干而不敢干们事。当年党报“新华日报”的社论,白纸黑字证明了它们的无耻。那些文章可是比今天大V,民运人士们的言论更加激进,而且无须更改一字,字字珠玑、篇篇针对今天的时弊。发表到网上,马上可以让作者入狱。(文后附当年“新华日报”社论)
毛泽东的“百花齐放”成了见花就折,邓小平的“共同富余”成了权贵独富。江泽民的“独生子女政府养老”成了以房养老。而国家根本的、最重要的合同------“宪法”更是集谎言于一身,从太上到警察都可以任意践踏。政治、经济两大领域统统靠骗人维持,它们还有什么话是真的?
仔细读完它们的历史后你可以发现: 独裁者真的听不懂文明的语言,它们只相信枪杆子。只要你要有实力,它们的诺言就比真金还真。你没有实力,或倒霉失势了,那它们的诺言就比放屁还不如。香港硬是等到条约到期后才收回,而保障民族资本家财产的许诺,土改时的许诺,一到政权稳定下来马上就全盘推翻。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生前,中国领导人口口声“无条件支持”,等到他被乱枪处决后,中国外交部郑重声明:“尊重罗马尼亚人民的选择。”
是地球人都知道,千万不能与言而无信的人共同生活,最好连交集都不要有,否则你会被吃的骨头都留不下。问题是没有公民权的中国人民有选择吗?
---------------------------------------------------------------------------------
(附“新华日报” 部分社论)
1944年2月2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论选举权》,文章指出,公民有否选举权,是评判一个国家是否民主的主要的标准,真正的民主国家,人民都享有普选权:“选举权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必须享有的最低限度的、起码的政治权利……如果人民没有选举权,不能选举官吏和代议士,则这个国家决不是民主国家,决不是民治国家……凡是真正的民主国家,就必须让人民享有选举权。”
1945年9月27日《新华日报》发表社论——《民主的正轨:毫无保留条件地还政于民》,文章再次强调民主国家主权在民的原则。文章指出:“一个民主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而主权不在人民手中,这决不是正轨,只能算是变态,就不是民主国家……一个国家是不是实现了民主,执政当局是不是有诚意实现民主,就看他是不是把人民应有的权利,毫不保留地交给人民。”
1941年10月28日《解放日报》发表文章《结束一党治国才有民主可言》,文章指出,一党专制是民主的死敌,党派只有竞争才能生存:“目前推行民主政治,主要关键在于结束一党治国……因为此问题一日不解决,则国事势必包揽于一党之手;才智之士,无从引进;良好建议,不能实行。因而所谓民主,无论搬出何种花样,只是空有其名而已。唯有党治结束之后,全国人才,才能悉力从公,施展其抱负;而各党派人士亦得彼此观摩,相互砥砺,共求进步,发挥政治上最大的效果。
1945年3月31日《新华日报》发表《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文章指出:“在中国,提起‘新闻自由’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统计,国民党政府为管制报纸、通讯社、新闻记者及图书杂志出版事业、书店、印刷所和戏剧电影,颁布了二十九种特别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主张民主的中国报纸,就厄运重重,动辄得咎。”文章号召人们不做懦夫,不做奴才,使报纸为民主服务,“我们要建设真正的民主政治,自由世界应从报纸能尽自己的责任、替人民服务、用公正的舆论来监督政府指导政府开始。”
1945年9月1日《新华日报》发表时评《为笔的解放而斗争——“九一”记者节所感》。文章指出,新闻从业者戴着重重的枷锁:“有消息不能报道,有意见不能发表,每天做应声虫,发公式稿,替人圆谎,代人受罪,在老百姓中间造成了‘报纸上的话靠不住’的印象,圆谎八年,把中国新闻事业的声誉和地位作践无余;而使我们羞惭的是在这么长的年月中,中国新闻记者竟默认了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仅不能用集体的力量来打碎这种铐在手上的链子,挣脱缚在喉间的绳索,居然有不少自称新闻记者的人为这种制度辩护,用国情不同之类的话来替这种制度开脱。”
《新华日报》1944年5月17日---他们说这一套都是外国人的东西,决不适用于中国...原来,科学为求真理,而真理是不分国界的...现在固然再也没有顽固派用国情特殊,来反对科学--自然科学的真理了。只有在社会现象上,顽固派还在用八十年前顽固派用过的方法来反对真理...民主制度比不民主制度更好,这和机器工业比手工业生产更好一样,在外国如此,在中国也如此。而且也只能有在某国发展起来的民主,却没有只适用于某国的民主。有人说:中国虽然要民主,但中国的民主有点特别,是不给人民以自由的。这种说法的荒谬,也和说太阳历只适用外国、中国人只能用阴历一样。
《新华日报》1945年3月31日---统制思想,以求安于一尊;箝制言论,以使莫敢予毒,这是中国过去专制时代的愚民政策,这是欧洲中古黑暗时代的现象,这是法西斯主义的办法,这是促使文化的倒退,决不适于今日民主的世界,尤不适于必须力求进步的中国...言论出版的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件,没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便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不民主便不能团结统一,不能争取胜利,不能建国,也不能在战后的世界中享受永久和平的幸福...新闻自由,是民主的标帜;没有新闻自由,便没有真正的民主。反之,民主自由是新闻自由的基础,没有政治的民主而要得到真正的新闻自由,决不可能。
《新华日报》1946年5月13日 ---本市消息内政部公开颁行一种限制人民游行自由的法令,借口是"恐稍有不慎,足以影响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宁"。据中央社讯,其要点如下:负责筹备游行的人员,需于事前将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游行宗旨、集会地点、进行日期及时间经过路线等呈报当地"治安主管机关"。散发的印刷品和张贴的标语须事先送当地"治安主管机关"审查。上项法令,已由内政部发致全国各省市地方机关,本市市政府业已接到,且已分令警察局及各区公所"遵照办理"。有了这个"法"的根据,今后各地当局更可以随意于事先防止临时禁止一切人民团体之游行 。人民游行已无自由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