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人(中篇小说连载之23)

卡斯塔里亚,神话中的灵感之泉,生命之源。你赐我以情智灵性,我回报你以词赋诗文。就这样,离开了陆沉的故乡,来到了海外的古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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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中篇小说连载之23)

                            卷二:圣山(续)

随着秋深,仙娲掌的秋景越来越美了。从高踞在石梁前的木屋望出去,远处高峰苍茫,矗立在碧蓝澄澈的天宇下,近处高高低低的山峦,常绿乔木覆盖的依然郁郁苍苍,长满落叶树林的则由浅黄到深黄,再到紫褐和深红。时近黄昏,阳光斜射过来,山麓会闪烁出金子一般的光亮,或者变得通体澄澈。

更加惊异的是,在这肃杀的季节,依旧有欣欣向荣的景色。木屋的东侧,填补松木墙空隙后剩余的泥土堆上,长出了一丛丛大叶草,原以为是牛蒡,其实是野生的秋海棠,这时绽出细细的长茎,开出了一朵朵粉红色的七瓣花,娇弱娉婷,迎风摇曳。木屋另一侧,不知名的藤蔓攀爬上了梁椽顶尖,掌形的叶子变得片片酽红,似乎要和相邻的两株依旧红艳的野月季花一争高下。更令人称奇的是,石缝中间,吐出了像是兰花一样的阔长叶芽,难道充沛的光照和湿润的气候,让它误以为是生长的时节吗?不禁让人感叹:生命果真无处不在,无时不刻都在展现自己!

秋色斑斓浓重,薰染着这一串迷情的日子。时间的观念消失,只知道日落了又日出,晴午了又月夜,晨雾了又暮霭……也不再有空间的距离,无论共处一室,还是她在山那头、我在山这头。我们俩就像初恋的中学生,来到了与世隔绝的伊甸园,神情恍惚,身不由己,只为神秘的磁场所吸引;又像错失多年邂逅重逢的旧情人,只想追回那些被闲置的岁月,分分秒秒都不想虚掷……

没有太多倾诉,也不追溯如何走到这一步,更多时候是在无语依偎或对视。甚至——听起来几乎无法相信——彼此都绝不提“爱”这个字。这绝非因为我发不出这个音节,而只会代之以难听的吠声。更可能,“爱”这个字眼对我们俩太大太重,罪余之身无法承受;也或许,“爱”确确实实已经在相互的环抱中了,那又何必多此一举,再翻来覆去在舌齿间用语言重复呢?

不敢说蔡妮是什么样感受,就我的体验而言,至少在性爱的层面上,从最初的试探以后,就是前所未有的酣畅淋漓,是彻底的放松、放开,甚至放纵。这应该和远离尘嚣的山野环境有关。举目环顾,黛山峰叠,秋林屏幽,除开我们俩,就是个无人之境,不必顾虑他人的窥视,和他人的嚼舌。我们两个避居在林莽山野的一角,变成了自然的儿女,远远离开了社会种种规定。那些规定,在山外的社会里,也时不时有人冒犯,并为此付出代价,而我们,根本无须考虑什么叫冒犯,冒犯了什么,及会受到什么处罚。最低程度眼前是如此。

当然,我不否认,也和我濡染在身、或激活的狼性有关,它早就冲决了许多人为设置的阀阈,更倾向于顺从本能的声音。多少岁月了,自从逃亡的那天起,我就一直强自压抑,过着非人的生活。自己在省城奋斗的那些年月,同样也是克己复礼的单身,性欲被压制到最低点。正常的欲望与冲动得不到宣泄与满足,生理与心理难免会走向畸形。至于有过的几次不同的性经验,和表婶,属于青涩的尝试,被劫持的成份多;对X,是报复式的攻掠,更快意于恩仇;和妻子——或许不该拿她做比较——则是彬彬有礼的仪式。唯有和蔡妮,才属于忘情的投入和尽情的挥洒。每一次事后,她都告诉我,狂喜的过程中又蕴含着畏惧,唯恐我会像狼一样把她一口吞下,但正是这种畏惧带给她无比的激情。

那么,我和蔡妮的爱恋,算得上更纯净吗?毫无疑问,其中汰除了不少和爱本身无关的东西,包括社会订立的各种规矩。我们不用花费精力考虑在一起时各自如何打扮才叫时髦得体,也无须比较双方是否门当户对,当然更用不着预先准备房子、车子及更多的票子,以便适应当前社会关于婚恋的准入标准(这个准入的标准是随时在修订中的)。我们相爱,几乎完全出于性情本能。但属于性情本能的,就是纯粹的吗?有一点很明白:彻底摈斥社会的标准与规定,是唯有自然人才能够做到的,社会人很难跳出被划定的圈子。读研究生期间,曾看过一个老电影《阴谋与爱情》,原著系德国诗人席勒的剧作,其中的男女主人公因门户地位悬殊爱情失败,就曾感叹人为什么要带有社会身份。当然他们无法改变什么,最后只有双双殉情。我也不可能改变什么,只不过天时地利凑合到一起,让我,以及蔡妮,有条件像自然人一样生活。

然而,我对蔡妮,是否仅仅只有性?无法否认,我接受她,更确切应当说我渴慕她,更多出自性饥渴,虽然也有别的成份,如感恩、关怀、同情、悲悯等。性等于爱吗?也许我们只不过彼此有性需求。但没有性需求,爱如何产生呢?无性之爱是怎么样的呢?那种不注重朝朝暮暮,不在乎银汉隔断的两情久长,难道不仅仅是一种精神性质的联系吗?精神联系可以有多种方式,为什么不能一概称为“爱”?假如在维系和某一人精神性质的联系的同时,又通过另一人来解决性饥渴,那算不算破坏或背叛了那份爱?但如果为了那份精神恋爱,就压抑打击正常的性欲望,岂非又违背了人道?人在两情相悦中,究竟如何做,才算正确?……

如此多的问题,其实并没更多时间充分思考。那边,蔡妮又在招呼我了。

 “有空,一道上趟贫母峰吧,”

我照旧以笔代话:“什么事?”

“那里有个圣母庙,很灵验的。我的病,求过圣母娘娘保佑的,果然痊愈了。我要去还愿。”

“真的?那我也得谢谢女娲仙子,”趁机开了个玩笑。 

“就会胡吣!不过我还有个心愿,同你有关,应该一齐上香磕头的,”

“什么心愿?”

“你知道的呀!”

“不知道。说来听听?”

 “坏死了!不理你!……”

我实际明白,她要去求女娲仙子保佑,恢复她的生育能力,这是生命的权利,也是母性的权利,没有任何理由可拒绝的。再说,贫母峰还从没去过。我答应了。蔡妮提前做了准备,这事她十分认真,我也没再开什么玩笑。尽管素来不大相信神鬼之事,但我赞同那种尊重别人不同信仰的态度,有的人就需要那样一种精神寄托。我反对的是把自己信仰强加于别人的做法。与此同时,我也从不认为人无所不能,相反宇宙和自然界有许多奥秘,是人有限的认知能力不曾了解,和无法了解的。要说我有什么信仰的话,那就是:敬畏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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