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他跟她回了一趟她的家乡,那个地方贫穷落后的程度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他们先是在人满为患的火车上咣当了两天一夜,傍晚时分赶到了偏僻的小县城。在一个脏兮兮的小旅馆胡乱对付了一夜,第二天又搭汽车在盘山公路上绕了四个多小时,去到了一个建在山洼里小镇。从小镇出发,走了大半天的山路,才终于回到养育她的契妈住的小学校。契妈姓方,方老师头发斑白,瘦骨嶙峋,嘴巴掉了好几颗门牙,漏风的普通话听起来很古怪,让他很难把她跟兰馨口中能唱出美妙歌声的人联系在一起。她费尽心机给他们做了丰盛的晚餐,好像那顿饭的好坏会直接会影响她心爱的养女的未来。她用无比慈祥而热切的眼光催促着他吞下一块又一块油乎乎的肥鸡,肥猪肉和五更肠旺,一直到最后腻得他想吐。
小学校的样子更令人伤心。一间摇摇欲坠好像随时可能被风雨吹塌的小土屋,屋顶本来盖着灰黑的瓦片,但是好多地方压着塑料布和茅草,看过去,就像是长满疥疮的头上,飘荡着几许虚疏乱发,风一吹便哗啦啦地响。土屋隔成三间房,大的一间是教室,里面有十多副木桌和板凳,全都十分斑驳残旧,有些断了桌腿的,就用麻绳胡乱缠扎。一块有几个破洞的小黑板也从中间裂开,像被人用石头狠狠砸过的样子。房间除了门,只有两个两尺见方的窗子,中间嵌了几根小圆木棍,太阳一下山,教室便黑乎乎的,而且潮湿的霉气熏人欲呕。中间的房间是兰馨小时候跟方老师同住的睡房,还保留着她的小木床,另外还有一张书桌和一个小书架,上面是些小学课本,几本旧杂志,还有一本唐诗三百首和一本破破旧旧的《林海雪原》。兰馨说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两本书。另外还有一间小厨房,里面有一张旧木圆饭桌,饭桌上盖着竹篾织成的圆盖,上面叮满了苍蝇,厨房最里边堆着大堆柴草,还有两个小土灶和一大一小的铁锅。全部都被火烟熏得黑不溜秋。厨房背后有个小茅坑,用木板搭着,木板中间开了个洞,通到深入地下的粪坑里,茅坑用木板围起来,伸手可及的地方放了一堆削好的短篾片,是给人解手之后代替卫生纸清洁屁眼的。他有两次不得不用茅坑的时候,因为恶臭难闻,憋住了呼吸,差点儿没窒息死。
每当回想起那次的回乡历程,他都能无比清晰地看见当时穿了粉红色裙子的兰馨,那么年轻、清新、美丽,站在那个颓废破烂的土屋前,跟那个可悲的环境非常格格不入。同时记得他那时莫名其妙地感到羞愧,因为觉得他们两个的存在,映照得那个残破的小学校和苍老的方老师更加残破苍老不堪。
方老师喜滋滋地咧着残缺不全的牙口说的话,让他频频点头的同时,却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这样的穷山沟能出兰馨这样的名牌大学生,真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啊!我一想到这个就开心得做梦都笑醒。”
兰馨好像一点也不在意周围的一切,跟方老师刚见面的时候,她只是用双手紧紧地握住老师的手,离她很近地坐着,一直笑着,有一搭无一搭地问起学校里的孩子,还有一个好像叫阿木的,起风下雨时来帮忙修理屋顶的人。她的眼里有强忍的泪水,使眼睛更加晶莹发亮。除了她们紧握着久久都不肯放下的手,你无法得知她们两个的生命原来曾经那么紧密相连。
他留意到学校周围的山岭漫山遍野都是棯子灌木,大多有半人高,一两米宽的样子,团团地开着粉红的小花,远远看过去,真的跟他第一次见到兰馨时他们看的那些花儿很像。那些美丽的花朵是他所看到的唯一的亮点了。那年的夏天是那么燥热,溪水都快干枯了,那些花还是蓬蓬勃勃地开着,每一次他看着它们,都生动地记起第一次看到兰馨时眼中的那道彩虹。
他们在学校里住了三天。兰馨和方老师挤在卧室的小床上,他把教室里的几张书桌并在一起变成床,睡在那里。晚上的时候,周围是死一样的黑暗和寂静,偶尔有一两声狗叫从村里传来,或者有几声不知名的鸟叫,使得那种死寂增加了凄凉和怪异感。他只得拼命让自己去想象,他爱的女孩日复一日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靠什么样的奇迹才能长成这样一朵空谷幽兰。那么想着的时候,他的心中便充满了凄凉和怜惜的感觉,更加坚定了好好爱惜她的心。
她每天都带他去山野中游荡。有一天是为了去寻找一种在她的记忆中很甜美的野果,植物学名应该叫番石榴,不过她说这里的人叫它做番果。番是洋人的意思,所以这种果子应该是洋人带过来的。“将来我们去了外国,也找找这种果子来吃吃,看看味道会不会一样。”她用欢欣向往的声音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山上乱逛,后来真的找到了番果,绿色的果皮,看起来有点象鸭梨,但是没有鸭梨那么大,也没有想像中那么甜。果心有很多黄色的果籽,原来那也是可以吃的,只要你不把它嚼碎就不会苦涩。他囫囵吞枣地把番果连皮籽咽下,那滑润清甜的味道沁入心脾,至今难忘。
小学校的样子更令人伤心。一间摇摇欲坠好像随时可能被风雨吹塌的小土屋,屋顶本来盖着灰黑的瓦片,但是好多地方压着塑料布和茅草,看过去,就像是长满疥疮的头上,飘荡着几许虚疏乱发,风一吹便哗啦啦地响。土屋隔成三间房,大的一间是教室,里面有十多副木桌和板凳,全都十分斑驳残旧,有些断了桌腿的,就用麻绳胡乱缠扎。一块有几个破洞的小黑板也从中间裂开,像被人用石头狠狠砸过的样子。房间除了门,只有两个两尺见方的窗子,中间嵌了几根小圆木棍,太阳一下山,教室便黑乎乎的,而且潮湿的霉气熏人欲呕。中间的房间是兰馨小时候跟方老师同住的睡房,还保留着她的小木床,另外还有一张书桌和一个小书架,上面是些小学课本,几本旧杂志,还有一本唐诗三百首和一本破破旧旧的《林海雪原》。兰馨说那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两本书。另外还有一间小厨房,里面有一张旧木圆饭桌,饭桌上盖着竹篾织成的圆盖,上面叮满了苍蝇,厨房最里边堆着大堆柴草,还有两个小土灶和一大一小的铁锅。全部都被火烟熏得黑不溜秋。厨房背后有个小茅坑,用木板搭着,木板中间开了个洞,通到深入地下的粪坑里,茅坑用木板围起来,伸手可及的地方放了一堆削好的短篾片,是给人解手之后代替卫生纸清洁屁眼的。他有两次不得不用茅坑的时候,因为恶臭难闻,憋住了呼吸,差点儿没窒息死。
每当回想起那次的回乡历程,他都能无比清晰地看见当时穿了粉红色裙子的兰馨,那么年轻、清新、美丽,站在那个颓废破烂的土屋前,跟那个可悲的环境非常格格不入。同时记得他那时莫名其妙地感到羞愧,因为觉得他们两个的存在,映照得那个残破的小学校和苍老的方老师更加残破苍老不堪。
方老师喜滋滋地咧着残缺不全的牙口说的话,让他频频点头的同时,却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们这样的穷山沟能出兰馨这样的名牌大学生,真是鸡窝里飞出了金凤凰啊!我一想到这个就开心得做梦都笑醒。”
兰馨好像一点也不在意周围的一切,跟方老师刚见面的时候,她只是用双手紧紧地握住老师的手,离她很近地坐着,一直笑着,有一搭无一搭地问起学校里的孩子,还有一个好像叫阿木的,起风下雨时来帮忙修理屋顶的人。她的眼里有强忍的泪水,使眼睛更加晶莹发亮。除了她们紧握着久久都不肯放下的手,你无法得知她们两个的生命原来曾经那么紧密相连。
他留意到学校周围的山岭漫山遍野都是棯子灌木,大多有半人高,一两米宽的样子,团团地开着粉红的小花,远远看过去,真的跟他第一次见到兰馨时他们看的那些花儿很像。那些美丽的花朵是他所看到的唯一的亮点了。那年的夏天是那么燥热,溪水都快干枯了,那些花还是蓬蓬勃勃地开着,每一次他看着它们,都生动地记起第一次看到兰馨时眼中的那道彩虹。
他们在学校里住了三天。兰馨和方老师挤在卧室的小床上,他把教室里的几张书桌并在一起变成床,睡在那里。晚上的时候,周围是死一样的黑暗和寂静,偶尔有一两声狗叫从村里传来,或者有几声不知名的鸟叫,使得那种死寂增加了凄凉和怪异感。他只得拼命让自己去想象,他爱的女孩日复一日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靠什么样的奇迹才能长成这样一朵空谷幽兰。那么想着的时候,他的心中便充满了凄凉和怜惜的感觉,更加坚定了好好爱惜她的心。
她每天都带他去山野中游荡。有一天是为了去寻找一种在她的记忆中很甜美的野果,植物学名应该叫番石榴,不过她说这里的人叫它做番果。番是洋人的意思,所以这种果子应该是洋人带过来的。“将来我们去了外国,也找找这种果子来吃吃,看看味道会不会一样。”她用欢欣向往的声音说。他们漫无目的地在山上乱逛,后来真的找到了番果,绿色的果皮,看起来有点象鸭梨,但是没有鸭梨那么大,也没有想像中那么甜。果心有很多黄色的果籽,原来那也是可以吃的,只要你不把它嚼碎就不会苦涩。他囫囵吞枣地把番果连皮籽咽下,那滑润清甜的味道沁入心脾,至今难忘。
又有一天,他们上山去寻找一种名叫“宝夹”的洗头豆。那是一种看起来象扁豆一样的野生豆豆,晒干后用热水泡软,能搓出很多泡沫,用来洗头,头发非常干净柔顺。当地的贫苦乡下人虽然大多吃得很差营养不良,头发到老都是油黑发亮的,就是宝夹的功劳。
他们又去找一种能做凉粉的“神仙叶”。把手指大小的椭圆形神仙叶用热水泡软搓烂,滤去叶渣,放凉后就凝成美味的绿色凉粉。那种柔滑且带有树叶清香的味道,他再也没能在别的地方尝到过。那个夏天的兰馨在她那山清水秀的家乡是那么自由自在,他不记得他问过她是不是快乐,但他知道她很开心。曾经有一度他自大的认为是因为有他的陪伴,她才那么快乐,但是后来他明白:她的快乐跟他是否存在关系不大,而是因为她回到了从本质上是属于自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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