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穿长袜还是短袜 (10.b 短袜和长筒袜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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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 短袜和长筒袜的定律


        我们已经看到大自然是如何制定出一些精确的生物社会法则,这些法则在腿部的线条曲线设计和不同的汗毛分布上,掌管着男女的结构。没有那个修女,女权主义者或妓女不知道自己的大腿是属于那个级别的(一等,二等,三等或是等外的)。那是个游戏竞争场所,女人们相互间攀比着,而获胜还是失败,都感恩于大自然的赏赐(“漂亮的”还是“难看的”大腿,在出生时大自然就把这个名片固定下来了)。在这个领域里,文化同样一贯协助大自然,在男女间进行区分和划出等级。女人可以假手文化,来刮掉大腿上生长过于茂盛而超出她意愿的汗毛。因而我们看到,众多女子周期性地刮掉自己那些生长旺盛和过于粗壮的美丽汗毛,每个收获季都是丰收。

       刮掉或是打算通过蜡封疗程或其它方法连根拔掉自己大腿上汗毛的女人,尽管在思想意识领域里不知道这事(在那个地方她可能是一个极端的女权主义者)意义,因为她这个行动本身,就在确认男女区别和等级的生物文化和生物自然定律的存在。

       在着装方面,同样地还冒出了另一个精确的生物文化定律:

“男人:女人::长袜:短袜”。

这是一条跟裙子和裤子定律严肃程度丝毫不差和必须遵守的定律。如同任何其它物种里的雌性无需任何文化盖布一样,一个女人今天可以在公共场合“炫耀”自己的美腿(尤其是可能的话,就在公共影剧院显摆这两条腿,能吸引众多眼球,惊呼“Sursum corda 基督教祈祷语,“让我们把心高高举起”)。尽管如此,在某些“正式”场合,(规矩或是定律)则要求应该用一个严格的和专属“女性”的服饰遮蔽:袜子。

牛津大学的女生和女教员去参加一些学术仪典的时候,必须穿黑袜子。修女们的习俗是准许露出腿部,但必须用袜子来遮挡行人的目光(今天不是所有的修女或是所有场合都这样做了)。在欧洲(或泛欧洲)文化地区的许多地方,婚礼仪典上新娘要穿上袜子。空姐在执行公共服务的时候,要穿上袜子(通常是预设的颜色)。在这个丰富多彩和复杂透顶的人类蜂房中担当职责的时候,女护士们要穿上袜子,----颜色通常是白色的。女钢琴家,交响乐队里的女小提琴手或女竖琴手也要用袜子遮上她们的腿部,----颜色通常是黑色。

也就是说,在社会结构的诸多场合下,人类中的女性仅限于要遵守这些生物文化定律。没有被归入到一些固定的结构(护士,牛津学生,空姐,等等)里面的女性,在一些非正式的场合(那里生物文化定律或规则比较少),可以露或不露出腿部。 但是如果她们愿意的话,可以穿上这些精致的和透明的袜子,或是带颜色的,黑的,棕色的等等。

但是相反,一个男人是不能向他的太太,借用她那些精致的和透明的袜子,穿上之后再套上短裤到大街上游走。在这里会碰到跟穿裙子时同样的审查和惩罚。争辩毫无意义。这是一条跟穿裤子和穿裙子时同样严厉和神圣的定律。女权主义者们----据我所知----没有企图在这个生物文化领域里模仿男士们穿短袜,就如同她们“对裤子的征服”(如我们所见,没什么意义)那样。一个女人穿短袜露出腿部是会引发嘲笑的机制的。

由于在分析裙子和裤子定律时所展示的同样道理,尽管女人们在穿短袜上面开始模仿男人,但是定律还在。 在医生不能穿着短裤和白袜子,乐队指挥不能着短裤和黑袜子或任何行人不会穿透明尼龙袜上街时,短袜和长袜的生物文化定律就继续有效。违反这些定律会让一个男人付出社会生活的代价,受人讥笑,列为疯子,丢掉岗位并逐出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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