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爱情故事(八)烈焰红唇

写给喜欢读故事、编故事、置身故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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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莫接过那朵玫瑰,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健,笑着说:明天还有吗?”“当然,只要你愿意,每天都有,永远有。莫莫把那朵花插进酒瓶和别的花插在一起。一言为定啊.” 莫莫逗着健,心里想:他是当真的吗?。健眯着眼睛看着莫莫,说:一言为定

要喝点什么吗?绿茶?”“。于是莫莫烧上水,打开茶罐,将茶舀进那个白色的质朴但是又很气度不凡的茶壶里。莫莫在在做这些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后背上健的灼热的目光,健在一动不动地看着莫莫的背影,看着这个自己朝思暮想的女人此刻在厨房里为自己准备着茶水,内心的幸福感就像突然袭来的海浪要将他打翻,他的眼眶湿润了。健走到莫莫的身后,紧紧将莫莫搂住,开始从后面热烈地亲吻莫莫的面颊和颈项,一面用低沉的声音喃喃细语:莫莫,你不会再拒绝我了,对吗?你不知道你曾经让我多么绝望。高中的时候每天看着你就是一种痛苦。我鼓起勇气向你表白,你却残忍地拒绝了我,为什么?为什么?健的亲吻和双手摩挲让莫莫整个身体燃烧起来,十年没有和男人这样亲密过,何况这是一坛尚未开启就被时间封缄的初恋,突然间像梦一样被打开,莫莫无法有一丝一毫的抵抗,她只能闭上眼睛,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只感觉到身体在飞在融化。健的唇是那样温软柔和,笼罩着男人的气息,淡淡的,清清的,蕴藏着男性荷尔蒙的杀伤力...

虽然他们还没有谈及这十年的经历,但是此刻他们的心已向彼此打开,他们的臂膀紧紧地拥抱着对方,他们的唇紧紧贴在一起,他们的舌融化在对方的口中...仅仅是因为我认识你,从你十六岁时候,从你满脸粉刺的时候,从你还不知道你面前的一生该如何开始的时候...我就认识你,而且妳是美丽的、你是英俊的,让我们相爱吧,在这一刻,让所有的功利、世俗全都消失...让我们不要再错过彼此,让这个吻成为永恒...

他们就这样拥着、吻着,就像被定格的电影里的男女主角那样。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壶水开了。健伸出长长的臂膀关了炉灶,低头轻轻地撩开莫莫乱了的头发。莫莫说:让我为你沏茶。莫莫将开水倒进茶壶,端起竹质的托盘将那套精致的白色茶杯和茶壶端到沙发跟前的茶几上。两人紧紧地靠在一起,健拥着莫莫,就像是已经相爱已久的情侣。莫莫为健斟上茶水,顿时茶香四溢。莫莫侧脸对健说:好吧,告诉我你这十年你都怎样?为什么还会来找到我?。健看着莫莫,她的唇在热烈的亲吻过后是那么娇艳,脸颊也泛着绯红,爱怜之心油然而生。“你知道吗?”, 健开始讲:我曾经以为我会忘记你,会继续往前走但是在经历了无数次女孩之后,我发现我仍然无法忘记你。没有人能替代你,你是那么与众不同。记得你高中时的那篇作文吗?就是高老师在大家上晚自习时读的那篇,我觉得我就像看到黑暗中的一盏灯,把我的灵魂都照亮了...让我看到人生还能够有那样一个至美的境界可以追求,我有了一种突然醒悟的感觉...”健娓娓地述说着,用他低低的嗓音。
 
他曾经和一个又一个的女孩约会,在他发现自己不再是那个矮小自卑的自己之后,甚至是出于一种莫名的报复。女孩子们曾经那样一个个的可望而不及,现在她们对他俯首帖耳、唯命是从,因为他帅,他迷人,他高大。他原以为大三那次聚会会让莫莫后悔末及,并向他俯首称臣,但是莫莫居然最终淡然离去,这让他的自尊心再次受到伤害。他内心的骄傲让他止步。但是莫莫一直在他心里无可替代,想要忘记却挥之不去。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所向披靡的感情经历让健厌倦,他所接触的女孩可以说个个貌美如花,但是没有一个能够让健对自己说:此生就让我和这个女人在一起吧!”。 莫莫的美是无法复制的,她的美有一种摧枯拉朽的魔力,是从她的眼神里、她的气质里、还有她的言语中、她指尖流出文字里散发出来的,一般的男人会望而却步的。但是莫莫就刚好是让健心动的女人。
 
健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就是他其实有着显赫的家世和背景,但是同学和老师无人知晓,包括莫莫。健曾经想过如果告诉莫莫自己的背景,那么也许会有不同的结局,但是健不想去试探莫莫,他希望的是莫莫爱上他本人,而不是他的家世,所以直到现在健也不打算告诉莫莫他的秘密。健只是告诉莫莫大学毕业后他去了英国,留学两年后又去美国读书了两年,然后回到中国,去了北京一家贸易公司,开始做贸易,至于作甚麽商品,健并未提及,在赚了一笔钱后就移民加拿大,又去了书立刻商学院读书,去年毕业后去了省政府工作,这是一份十分安逸也极其无聊的工作。健一直在考虑辞职回国,但是他的母亲总是劝他不要回国,让他好好在加拿大生活,早一点找一个中意的女孩,在国内也有走马灯似的给他介绍对象,但是没有一个让健心动的,最终健告诉母亲停止发女孩照片给他。健对母亲说:妈,够了,难道做一个大男人还要当妈的来给我找对象吗?健决定要找到莫莫,无论怎样。

于是他开始打听莫莫的下落,虽然废了很多周折,动用了许多关系,健终于知道了莫莫现在的住处,当他从越洋电话里听到莫莫也在多伦多,而且就在离他两个街区之外的距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哈哈大笑起来。
什么!真是天助我也!就这样就有了玫瑰花的故事。莫莫也笑起来,然后说:如果我已经结婚生子了呢?”“那又怎样?我会让你为我离婚,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莫莫也觉得奇怪,为什么对十年未见的健感觉如此亲近,他们从未恋爱过啊,也许是因为健今非昔比的形象,他的风度,气质?莫莫未曾觉得自己像健感觉的那么出色,但是她知道自己确实是与众不同的,从小就是这样,所以自己并没有觉得怎么样。莫莫告诉健自己这十年似乎没有什么可圈点的经历,虽然最后开了公司,但是热闹之后是失落。她告诉健公司政变的事,诉说就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抢走一样。健的剑眉微微一挑,说“有这样的事吗?我早知道就好了。能告诉我你那个网站的名字吗?”。 莫莫说出了那个B2B网站的域名。
另外,莫莫接着说这十年我没有恋爱健难以置信地睁大眼睛:真的吗?” “我自己都无法相信.” “这十年我一直很忙,莫莫有点尴尬地笑笑。那太好了!健是相信莫莫的,心理暗喜:“她本来就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孩嘛,这样不更好吗?她不就是在等着自己吗?她是否还是...?”肚子饿了吧?咱们喝酒去吧!于是, 两个人相互搂着下楼去那个韩国小馆,一路上,一直都用温温柔柔的眼光不时地看着对方...

 

墨心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 姐姐说的没错。 不过健确实太帅了,今非昔比,无法抗拒,再说莫莫好些年没近男色了,一个追过自己的高中同学,大帅哥,又是异国他乡。。。呵呵,是快了点。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按照常理,这对重逢之人亲热得有点快。需要多点铺垫哈。
墨心 发表评论于
Thanks so much Live2Tell for your encouraging comments.
It is very very important to me. Life itself is full of stories, let alone Toronto
Is such a wonderful city. I really really love Toronto!
Live2Tell 发表评论于
good story keep it up. helps to include some view of toronto too. it's just voted the most youthful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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