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有网友回贴时,曾引“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沟起了我的兴趣,故从故纸堆中搜逻到如下内容,就算是捧糊涂读史吧!请勿见怪!不过,从本质上说,这类对人的岐见何止只限于过去租界的公园规定,只限于中国人?改革开放初,笔者在不是“租界”的“国际俱乐部”及所谓的涉外宾馆,也遇到过类似的规定,包括“请”使用“外汇卷”等。时到今日,国人在户口、税收、大病、养老、住房等方面,何尝不是如此?甚至于应加上更加字样?另外,君不见,外国在欢迎中国游客的同时,在文明领域也时有负面报道见诸于媒体,甚至于惊动中央。爱国主义甚好!请注意“言行一致”,若一味任由民族主义泛滥,中国还有中国人吗?这也是我在记念改革开放三十年里,对走出百年误区的思考。
“上海几处的公园都禁止狗与华人入内,其实狗倒可以进去,人是不行,人要变成狗的时候便可以进去了。”这是郭沫若1923年8月28日在《月蚀》中写下的句子,诸如此类记载,信手就可翻出几条,比如:
“上海的黄浦滩和北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还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人’!”(孙中山《中国内乱之原因》)
“有几个穷朋友,邀我去游法国公园。一走到公园门口就看到一块刺目的牌子,牌子上写着:‘华人与狗不准进国’,几个字射人我眼中,全身突然一阵烧热,脸上都烧红了。这是我感受着从来没有受过的耻辱了。”(方志敏《可爱的中国》)
陈毅的兄长陈盂熙在口忆1919年6月他与陈毅的上海之行时谈道:“……一到外滩,公园门口木牌子‘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字体赫然在目,真使我们感到莫大的侮辱。有一位同学主张砸掉木牌,仲弘(即陈毅)说:‘这不是砸掉木牌就能解决的问题。’”(见《人民的忠诚战士――缅怀陈毅同志》,上海人民出版社)
这不仅仅让一个中国人觉得受到了侮辱,也不是仅仅只让一个中国人感到耻辱,这几个字曾让每个中国人心里都埋着一座活火山。哪怕,是现今再想起,依然还有火苗呼呼地欲往外冒。
不仅中国人揭露和谴责“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牌子的内容,连外国人对这块牌子也是谴责的。1929年11月9日,《密勒氏评论报》发表《中国人,请走后门》的文章,说:“根据工部局命令竖立在上海各公园门外的,写着‘狗与华人不准入内’的告示牌,尽管已在一些时候以前拆除,但在上海外侨社会的某些中间,由这块傲慢无礼、侮辱他人告示牌所表示出来的那种典型精神,却至今尚未死去。”
但是,近年来,也有关于上海租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是伪造的说法出现。譬如《世纪》杂志就曾刊登过一篇《揭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流传之谜》的文章,文中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是“纯系误传”,之所以如同真的一样,是因为1932年蒯世勋在翻译《中国的发展》中的一段话时,“将Chinese and dogs not admitted译成了中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蒯世勋是30年代柳亚子先生主持的上海通志馆成员,是一位对上海史造诣很深的学者……。《上海通志馆期刊》是上海史研究的权威性刊物,于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之事被部分报刊转载”,随之流传开来。《揭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流传之谜》一文还说,“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是“50年代为配合形势教育”而制作的,有些“老人确实看见过这牌子,但不是在解放前的外滩公园,而是解放后的博物馆里”。
作家陈丹燕写上海写了十年,也认为,“华人与狗不得进入”是一段伪造的历史,但这段伪造的历史里有真实的感情因素存在,由于当时上海的民族资本家已强烈感觉到民族的不平等,因而才伪造了这句话。“它其实来自公园的游园规则,最早一条是‘这个公园是外侨社团专有,非外侨者不能进入’。后来由于发生狗咬伤孩子事件,公园又加了一条规定,‘狗和骑自行车的人也不能入内’,这些规则被人联系起来,概括成了‘华人与狗不得进入’。”
真的是这样吗?这块辱我中华的牌子是真实存在,还是伪造?如果是真的,那究竟又是怎么来的?
陈丹燕说“华人与狗不得进入”是有人联系游园规则概括而成,但陈岱孙教授在1982年写的《往事偶记》中却说1918年他在上海外滩公园见到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并于1990年7月12日去信上海黄浦区园林管理所强调这块牌子上的内容“不是游园规则中的某一条,……而是一块木牌子”;另外,还说1920年时,这牌子仍然“健在”。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牌子是否存在的争执,长时间以来一直无法得到解答。可以肯定的是,1925年,掀起了全国范围的革命高潮的五卅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时,学生举行反帝示威游行,砸掉了外滩公园“外滩公园园规”的禁牌。
1927年,反帝反封建反军阀的革命战争——北伐战争取得了节节胜利,武汉收回租界的热潮又风起云涌,帝国主义不得不在1927年1月召开的西人大会上通过开放公园议案,延至1928年7月1日起,中国人可以买门票进入公园内。此后,“华人与狗不能入内”的时代终于宣告结束。
附一:1885年的《外滩公园游览须知》(节选)
第一条:狗及脚踏车切勿入内;
第五条:除西人佣仆外华人不准入内;
第六条:儿童无西人同伴不准入内。
附二、1909年9月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娱乐场(今鲁迅公园)规章》(节选)
3.华人不准入内,除非是侍奉外国人的佣人。
4.印度人不准入内,除非是衣冠整洁者。
5.马、汽车和自行车不得入内。
7.狗不得入园,除非加嘴套及用皮条牵住。
附三:1909年的法国公园的规定(节选)
(1)严禁下列人和物进入公园:中国人,但照顾外国小孩的中国阿妈和伺候洋人的华仆可跟其主人入园;酒醉或衣衫不整的人……
(2)洋人牵带的外加口罩的狗允许入内……
(5)公董局保留有权利发给华人入园券。
附言:(看23页以前网友回贴有感)尽管我对“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真假未置可否。主在探讨“人与狗”之奴性制度,但从回贴看出,网友们大多是仍延着“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思路思考的。为此,特提醒:“华人”从历史和现实法理上,系专指那些拥有外国国籍的“中国人”,而非其他。由此可见,中国史料及现实是可以博人一笑的!你已经笑了吗?是笑自己还是笑他人?
话说当时的社会名流(海归,当时称“假洋鬼子”或“革命党”)在那个不好意思提自己是“清人”,也不知或正讨论什么“中国”、什么“中国人”、什么“中华民族”的年代,引入海外传说“华人”“华族”实在是迫不得已或翻译错误?没想到啊,没想到,如此为“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大团结的宣传竟一流行就是百年,尽管新中国官方在新闻播报中经常发表正本清源的声明:海外华人......
难道说,他们不知道?“中国”、“中华”、“中华民族”观念的确立,只有近百年的历史吗?难道说,他们不知道?自己何时起,才算是“中国人”吗?难道说,他们不知道?中华文明没有五千年吗?宣传是可以让人感到骄傲,因此而自豪的。但,也会传为笑柄,让你无地自容,变成历史污点。
唉,真是忽悠反被忽悠误?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何现如今国人总是搞不懂呢?难道说是“洗脑”过度?或“打着红旗反红旗”?如,今年获诺贝尔化学奖的美籍华裔科学家钱永健先生不存认自己是“中国人”被中国民众大炮猛轰一样?其观点无非是“祖宗”,“血统”,“文化”三论而已。若以人类起源,怕是要从非洲寻找答案了?假如你是阿Q,那一个的祖宗不是与“皇帝”有所瓜葛并因此而骄傲!所以“杀人”并不一定有罪,“血统”也未必纯正就好,“文化”更不可能十全十美,何必如“文革”时,害怕有海外关系呢?
思考为什么?民族主义泛滥,中国还有中国人吗?
奉劝,中国人与中国心:你莫忘记,爱国如何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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