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史笔记之三:教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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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欧洲历史,无法绕过基督教。欧洲在文化上是一个整体,基督教几乎是唯一的原因。
希腊文明从兴盛到衰亡,除了各城邦自己信奉的神灵外,没有成形的宗教。罗马时代有正统宗教,在君士坦丁接受基督教后,罗马教和基督教之间有过分裂与融合,但基本保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
基督教诞生于耶路萨冷,直到公元313年才被罗马帝国正式承认,君士坦丁更是成为首位皈依基督教的罗马皇帝。此后,基督教在宗教、政治、文化、社会、经济、艺术各方面,始终是欧洲历史舞台上不可缺少的主角。
在马丁。路德倡导的宗教改革之前,教会的势力很大。每个王国有一位世俗的领导,也就是国王,有实力的国王如果在众多选帝侯中有足够声望,他就有成为皇帝的可能,前提是必须经过教皇的认可。对不称职的皇帝,教皇名义上有权力免除其帝号。但这一规矩更多只停留在纸面上,一般来说,教皇基本不干涉皇帝行驶责任,即使是不称职的皇帝,教皇也听之任之,不会将其罢免。另一方面,教皇在任命当地主教时,也会听取国王的意见。国王的意见所占的分量,随时代而不同。教俗双方大部分时间相安无事,但也会经常因为权力的分配引发教俗之争,这是欧洲史上的一个常态。
在每个王国内部,担任国王主要助手的一般是主教或者教会的其他人,当地的文化教育也掌控在教会手中。基本上,不信耶稣基督的人没有获得教育的权利,异教徒不被允许拥有土地。因为这个原因,犹太人无法在当地拥有自己的土地,因此缺乏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于是只能选择经商。犹太人的商业传统由此而来,他们后来在二战中的悲惨命运,最初的肇始也起因于此。
除了教堂,教会在各地还拥有数量庞大的土地和房产,在不少地区,教会拥有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1/4,而教会无需为这些土地缴纳任何赋税。居住在这些土地上的农民为教会耕种这些地,将收获的一部份上缴教会。采邑主不通过教会,无权使用调配这些农民。教会甚至拥有自己的骑士,其典型代表是十字军东征时期出现的条顿骑士团,这些骑士同样不听从国王,而只服从教皇的命令。条顿骑士团由于在十字军东征期间表现突出,教皇将普鲁士地区封给他们作为奖赏,成为他们的领地,这是欧洲史上仅见的 一支军队拥有一个国家的例子。普鲁士王国后来统一了德意志,成为近代欧洲最不安分的一个因子。(见《欧洲史笔记之四:蛮与雅》)
基本上,教会是一个与世俗王(皇)权并行存在,并独立于王(皇)权的势力。这一事实是欧洲历史上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早期,教会在各地的文化教育中起了积极作用,当地的学校和图书馆基本都是教会建立的,但是在学校里只教授与基督教教义相吻合的内容。
对国王的执政,教会基本不加干预,但如果国王试图挑战教会的权威或势力,教会绝不容忍,一定会反击。遇到不太听话的国王,教会会去拉拢有实力的采邑主,联合起来对付国王。教会、国王、采邑主之间既有合作,也有离间,关系错综复杂。这类“教俗之争”,贯穿了整个欧洲历史。一个典型事例是“卡诺莎之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与当时的教皇格里高里七世就叙任权(任命主教的权力)改革产生争议,双方都不让步,亨利四世拒绝承认格里高里七世为教皇,格里高里七世则罢免了亨利四世的皇帝称号。最后,因为大部分诸侯均站在教皇一边,亨利四世不得不认输,身穿修士服,徒步行走一个月来到卡诺莎城堡,向教皇请罪,最后教皇宽恕了亨利四世。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欧洲历史上另一个不同于中国的特点。封建王国(包括公国、侯国)的王位继承一般是世袭,但时不时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国王在确定自己的继承人时会征求采邑主(即诸侯)们的意见,一般情况下诸侯会认可国王的选择。但是如果国王选择的继承人由于品行、声望或其它原因,无法被大多数采邑主所接受,这时教会会介入,选择另一位大家都能接受的继承人。在许多时候,教会选择的继承人并非国王的儿子,国王却不得不接受。
皇帝的选择也是如此,如前所述,教皇在皇帝继承人的选择上有比较大的发言权。利用这一点,诸侯们可以合法地将大家拥护的人推上皇帝宝座,神圣罗马帝国的康拉德一世就是这样登上皇帝位的。这一方式在神圣罗马帝国的千年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欧洲历史上,大部分改朝换代是用不流血的方式进行的。
与此相比,中国历代王朝的更替则疼痛得多,商周 秦汉,唐宋元明清,每次更替基本都经历了血光之灾。根本区别在于,中国历代王朝,没有权力制衡,无论在法律(君)和道义(天子)上,皇帝都是唯一的最高统治者。
进入中世纪后,教会在社会进步和文化进步方面所起的作用,负面多于正面。教会主导发动了数次十字军东征,基本以失败告终,虽然获取了一些经济利益,但却无法弥补在宗教、道义和社会意义上的损失。中世纪后半期,一方面教会成为进步文化的阻碍,设立宗教裁判所、烧毁传播异端邪说的书籍、消灭他们认为的异议者;但另一方面,有些令人意外的是,教会在无意中促进了社会的变革。前文说过,教会在各地拥有大量土地,这些土地需要人来耕种,这为那些不堪忍受采邑主剥削的农民提供了避难所和生计。农民举家逃到教会的领地上,采邑主不能来抓,只能向教会索要,而教会出于道义 考虑,几乎不会把农民交还给采邑主。农民只要来到教会的领地,就基本上获得了一半人身自由。如果农民想追求更好的生活,他可以去城市。按照法律,只要在城市里居住超过一年,就可以获得城市居民身份,也就是自由人的身份。
教会在精神领域的长期禁锢统治,和他们在世俗社会的一系列不良行为(出售赎罪卷、贪污、受贿、酷刑等),终于引发宗教改革,以及接踵而来的一系列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随后经历大航海、商业繁荣、独立城市涌现,到民族国家陆续出现时,教会的势力已经大大削弱,基本无法对王权产生重要影响。
新教的产生是宗教改革的成果之一,其中的加尔文教派在英格兰和部分法国地区影响很大,该教派改变了传统基督教义中的保守消极成分,而是主张教徒通过努力奋斗过上幸福生活,是对上帝的回报。加尔文教派的许多信徒后来来到了美国,成为美国精神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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