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多克的Baby Doggie

中国“阴盛阳衰”由来已久,女人的举止言谈倍受关注,动则得咎。名女人活的累、有国际背景的名女人更难听到好评。像邓文迪这样嫁予洋人为妻的,一向为“愤青”侧目。但是,那次在英国议院的“护夫之击”,博得喝采不迭。甚至超越民族立场、提到文明高度-----大概有显示女人责任、展现华夏女子风采的意义吧?还纠正了亚洲女人娇嫩柔弱的偏见?当时有人说,默多克的手下动用现成的媒体炒作此事,转移公众对“窃听门”注意力;其实效果有限。以此为例议论“爱与事业”才是“永恒的话题”。
 
女人认了真,可爱、可靠又可怕。比如江青,政治作为、脾气禀性,一向为人不齿。直到上了审判台,一句:我是毛主席的一条狗,主席让我咬谁我就咬!才令人刮目。却原来,江是真爱毛泽东啊,那些说她如何不听话、如何折磨老毛的传说,顿时不攻自破。信仰是感情支撑的。而女人据说是“感情动物”。丈夫作古、自己坐牢,宁可承担惩罚也不推卸委过。政治是非标准不同,夫妻之道古今一贯哦。邓文迪那天出手,过程之短、场面之乱、录相角度之不宜,都不像事前安排的。其与默多克的关系(套一个网络用语)似有“真爱”做基础。
 
一般而言,男女之爱有所不同,男的且不去说,女人之爱呈“母性”。表现出来就是“呵护”,“呵”者关怀,温情是也;“护”则方式不限,暴力也在其中。法律也承认几分吧------保护家人被迫使用的暴力只有过当、没有不当。这是人之常情。一个著名的例子是:钱媛与邻居发生口角,以温和著称的妈妈杨绛挺身护女;钱钟书在屋里听到妻子女儿与人争吵、不知面临多大危险,立即丢开平素的儒雅,抄起一根木棍冲出房门,劈头猛击邻居。打得人家抱臂求医。
 
邓文迪出手的那天,默多克称,在听证会上为自己辩护是“一生中最惭愧的一天”。那是指他的事业生涯。会后上了车,默老一定拉着小邓的手、老泪纵横地说:娘子,那一下子真乃老夫此生最感动之一刻啊。心里的安慰未便说出:有那一巴掌我就放心了,你确实没嫌我老、不是图我的钱啊。
 
东西文化,对突发事件中,首先自我保护还是舍己救人,要求和评价是不一样的。在西方,稍有舍己为人之举,就以“英雄”论了,在中国,“英雄”们大都一脸平常、诚恳地对仰慕者说:这是我应该做的。回到家里对着镜子才开始纳闷:我怎么反应那么快啊,想起来真后怕!要是说素质,下意识的反应最说明素质;要是说文化底蕴,本能驱使的所作所为饱含文化特征。从现场录像看,邓文迪一跃而起、以暴制暴;虽经西式文明浸润多年,出手还是一巴掌、并非“左勾拳”。既使她练过些西式拳击,情急之中,怕也来不及选招论式,怎么顺手就怎么来了。
 
心理学上说,人的行为常有连带性,认识他/她可以由此及彼地推断。比如电影《卧虎藏龙》里面:章子怡平素装成娇小姐,一日与杨紫琼闲谈,茶杯忽然掉了,章轻伸猿臂就给接住了,杨当时就明白:此乃“打女”不可小觑。再如平时所见:聪明就容易骄傲、近而爱挑剔、难相处……。这时,聪明就不是优点了。悬想伸手就是巴掌的邓文迪,为人处事起来会不会也那么带响生风呢?然而,需要出手救夫的事可遇不可求,感动也是一时。如果平时多半一派强人之风,少见温柔娴淑之态,恃宠而骄,终究把那默老闹腾厌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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