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雨雪7天行 十三,一泻千米

荒原有小屋,不锁门,路人可进来歇脚。桌上有文字,请随便翻阅。无兴趣的就别睬它,不屑的就“呸”它,愤恨的就涂上几骂句,没有关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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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一泻千米

早上强喝了碗大蒜汤。在客厅里又遇见了那位澳大利亚少妇,当知道我们将下撤时,她希望我跟她一起坐直升机下去,反正座位有空。“然后我们在加德满都可以一起等着各自的朋友下来。噢,对,你没有朋友。”她打扮得干净整洁,心情很好,一点也不像“血液中含氧量72%”的登山客的样子。她说直升机已在半途中,随时可到。显然她的邀请是诚挚的。我说不了,祝你好运!对我来说,喜马拉雅山的怀抱更有吸引力。我知道,只要一下撤,高反就会消除。

我走到院子里,从背包中摸出一块石头,这是洛杉矶与圣巴拉蒂诺交界处山上的石头。从万里之外带它来,是要把它放在海拔再高一些的一个尼玛堆的,那是为纪念所有登山遇难者的尼玛堆。我这次到不了那里了,只好把石块放在旅店的围墙上。用喜马拉雅山石垒起来的墙上有雪,我按了按,让两地的石头碰到,算是一个北美爬山爱好者的心意,向历年来,在爬“世界屋脊”过程中遇难的同道致敬!

事先我并没有告诉队友们我的这一举动,因为这似乎有些小资情调。但我对因登山而亡的同道是有感动的:昨天他(她)们离去了,明天我们一定会活着吗?尽管如此,我们还不停止地向往高山,只有同道才能理解这种不可理喻的激情。全人类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为什么要登高山?一个人用一句警世之言作了回答:“因为山在那儿”("Because it's there.")。此人就是英国登山家,乔治.马洛里(George Mallory)。

下图后排最右的是乔治.马洛里

 

大家可从网上查到他的详细故事,我在这里先荣幸地简述一下。他毕业于剑桥,一次世界大战时是陆军中尉,后来是剑桥大学教师。第一次尝试登珠峰失败后的隔年,19246月,他和安德魯欧文(Andrew Irvine)两人再次试图从北坡登顶珠峰。在离顶峰245米处时,还被下面支援营地的人远远看到。一阵云雾飘过,遮住了他们,从此没有人再看到过他们。几十年来,人们一直试图找到他们的遗体和遗物,想弄清当时发生了什么。直到86年后的1999年,人们在8190米处发现了马洛里的遗体,但随身的科达相机和他妻子的照片不见了。欧文的遗体至今没有找到。

他们是在登顶前还是在登顶后死的?这成了世纪的“马欧之迷”。如果他们登顶在先,死亡在后,那么人类第一次登顶珠峰的记录就要重写了。现在的第一登顶人和时间是:新西兰人爱德蒙.希拉里,1953年。一派人认为:凭“马欧”那么原始的装备是不可能登顶的;另一派认为:他告诉妻子,如他登顶,他要把她的照片放在峰顶,而遗物中没有了照片。找到那相机是解开马欧之迷的最后希望。

酷爱登山的人会有两个情人,大情人是性,小情人是山。如果一对情侣都酷爱登山,也就是有个共同的小情人,那是天下最美满,最牢不可破的情侣。

人类自从开始了登喜马拉雅山里的各雪峰,死人的灾难就没有停过。在这次进山前,我所知道的最后一批遇难者,是去年928日,在加德满都坠毁的小飞机中的亡者,其中有从美国去的华人。所有这些人都是我们要致敬的。进山的前一天,我用邮件向Wade通报了我带石头的事。他马上用邮件告诉我,他们夫妇也加持这份致敬!他们夫妇共同酷爱爬山。我在心里感谢他们。

我们快步下山了。天只有雾,没有雨雪风。那天是我的第五天。


我们不是走来时的路,而是下到峡谷里走。一架直升机呼呼地从头上飞过,在我们住过的小山坡上落下;不一会儿又呼呼地上升,一定是带上了发誓“今生再也不来了”的美丽少妇,直直地远去了。每天都有几架直升机在沿线各点把人载走。怕生的手机有信号了。喜马拉雅山里,拾粪的小孩也边背着娄边打手机,是中国移动建的网络。他接到了一个电话后告诉我说:伤的最重的那人,昨天在加德满都医院里死了。那是一周前,在山里堕毁的一架直升机,当时它载着患了高反的登山客。在这样的大雾天中,救援直升机只能沿着河流飞,才能不撞着层层叠嶂的山体。

 

我一步三回头,看着我来的方向,心里还有那么一丝说不出的希望,希望雾大开,让我有改变下撤决定的理由。但雾很浓,偶尔露出些无名小雪山来。


走了一会儿,头痛没了,虽然胃口仍无,但身体轻松了许多。有经验的人这时可以在附近住下,第二天再往上行,这正是调整身体的好时机。但我觉得,在这两天的艰难中,我已得到足够的东西了,计划中的EBC也不是我心中崇尚的地点,让我把“放弃”这课上完!为了真理,我们是否有勇气放弃利益?为了友情,我们是否有勇气放弃争执?为了诚实,我们是否有勇气放弃虚荣?不再回身也符合我的性格:做得好就做,做不好就走,决不恋战。我因着这性格,有失去也有得到。至于失去些什么得到些什么,那全由上帝决定了

半路上,帕生活泼起来,他说看到我脸色红了,他高兴了。“昨晚,你只一人,我只一人,你死了,我咋办?”他如此说。呸!你这个小夏尔巴!


我们走路的速度本来就快,这又是往下走,这一路走的快啊,真有势不可挡之势!下午碰到的许多夏尔巴人,当听说我们是从DUFLHA下来的,目的地是南池时,都说“不可能”。这时的怕生不像上去时那样闷了,而是自信地说“是可能的!呵呵!”。


半路上,我又拿出相机不断拍照了。我拍照时,他就坐在草地上吃台湾“老字号”牛肉干,猪肉干。当然是我请他随便吃的。我近两天一直没有胃口,所以几乎80%的那些干货都由他吃了。叫他再多吃些,他会说还有几天,要留着吃。有一次我说,如我们吃不完,就带给他儿子吃。从那以后,他好像不太爱吃了。只有那鱼干他只试吃过一口就再也不吃了,他们好像从不吃鱼,乳汁河那么咆哮的流水中大概也没有鱼。他们信达赖喇嘛,也不避吃肉,不知达赖是否也吃肉?

这是在海拔4500米,就是空手走路也要大喘。迎面碰到这小孩子背重物向上行。实在太重了,肩膀承受不了,于是在头上再绑根宽布条,借着脖子分担重物。他一步步喘着气,艰难迈步向上,为世界各地来的徒步客,送喜马拉雅山牌的啤酒。


下行到赤脚小姑娘捻着花的那个村庄时,迎面碰到在加德满都机场一起等机的几个难兄难弟。两个从北京来的,弓着腰“啃什啃什”艰难地向上走。跟他们打了招呼,他们抬起头,气喘嘘嘘地轮流看了我好一会儿,最后还是说不记得我了。我只好摸摸胡子,拉拉衣服,有些尴尬。也不怪他们,我自知衣衫不整,戴着脏兮兮的帽子,脸面扭曲还肿,皮肤又厚又黑,胡子多天没刮,认不出是正常的。在我上山时,在南池山上也碰到两个下来的中国人。那女在先,她的嘴唇开裂,脸皮发黑,问我山下情况时,口气急促,心情烦燥。过了一会儿,碰到个男的,从外形看跟那女的是一帮子的。但看他,脸皮不但呈死灰色,还肿起来,像有层黑色的硬壳罩着,如不见两眼珠有白的在动,只会当他是死人在走路,真是惨不忍睹。当时我还在思忖:这喜马拉雅山还能把人折磨成这样!?没想到只隔5天,那几个哥们就认不出我来了。我一定也像那走动的死人那样了。幸好有个从广州坐同一班机来的帅哥认出了我,我们相互拍肩鼓励了几句,很有一番恍如隔世的感动!喜马拉雅山啊,谁进来就改变谁,从内到外!

又看到树了,有了生命的绿色,还有流水,说明我们下到4000米以下了。于是躺卧在地上拍几张照,


当我们走到南池时,怕生骄傲地说:“我们今天下降了1200米!”这是海拔高度距离,实际上,这段路中有几个非常高的山,我们都是从山脚爬到山顶,然后又向下归零,再上到顶部,。从他自豪的态度看,这是很长的路了。

我注意到,尽管在几个上坡中,我仍旧走得很快,但怕生再也没有称过我为“Sherpa”了。我也把心里想的”Sherpa”称号还给了他,连那“半个夏尔巴人”也还给了他。这些称号不属我们。我们是低海拔的动物,夏尔巴人是高原的雪豹。

想到去年我们成功登上美国最高峰,那是前年老队员们失败后,含恨下撤,总结经验,第二年才有的成果。这次我的放弃已经为下次的成功打下了基础。

南池离卢卡拉,对我们来说,只有一天路程了。

那天晚上,我洗了第一次热水澡,这在山上是很侈奢的事。快到南池的路上感到了胃痛,已多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这让我颇为紧张。到南池后,花200元买了两杯热水灌进热水袋,烫了胃(从网上看到韩国人带热水袋,我也带来了。)。长久没有热东西与胃接触了,这一烫,马上舒服,真是极灵的,太神了!以至于肚皮烫起了几个泡都不觉得。我突然想到中国的泡饭,于是嘱咐老板娘只把白饭放在碗内,用开水泡就好。泡饭来了,配上我带去的榨菜,那是我这三天里吃的第一次饱饭。从此胃口大开,餐餐皆是泡饭。在喜马拉雅山徒步的人,如没有胃口,请试中国泡饭。还有,带个热水袋是值得的!


我们住得是跟来时同一家旅馆。客厅里坐满了不同国家的登山人。终于开始有人住了,旺季真的到了。这多天,我习惯了独自享用整个旅店,如今要与人分享,有点“后宫”被人侵入的感觉。

为了加些热水,我走进他们的家庭客厅(也是厨房的一部分)。夏尔巴人是不喜欢外人进入厨房的。当时老板与怕生正在打牌,神情严肃,显然是在赌。第二天我问怕生昨天的胜输,他不愿讲,也不愿提打牌的事。看来“赌”这个文明社会的事,夏尔巴人也喜欢,在他们眼里,这也是不好听的事。

那天晚上睡得很熟,是因为泡饭,洗澡和低海拔。

沙也布诗

 201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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