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男女同厕法案

多年前国内上大学的时候,系里有一男生化了妆去女浴室,结果被女生们痛打一顿还被学校开除了。有人说那是一种病,也有人说都怪学校男女比例太悬殊...
可惜了,这哥们要是晚生三十年,到加州来上学,遭遇可就完全的不同了。

加州议会法案AB1266法案,被称为男女同厕同浴法,已由加州州長已签署成为法律,于今年1月1号生效。法案规定,中小学生有权力根据自己的性别认同(不是生理性别)来选择使用厕所,更衣室,淋浴房等学校设施,也可以选择参加学校的男代表队或女代表队。
也就是说,一个男生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女生厕所浴室,是完全正当并受到法律保护的!
注意,这里的“自我的性别认同”,只是学生根据自己的想法就可以,不需要有关医生的诊断,也不用向学校登记。

这个法案说是为保护变性同学免受歧视。(为了保护这2%的学生,考虑到其他98%学生的身心健康了吗?)提案人表示,部分美国学区已经采行类似政策,并未引起不便。但这一说法严重缺乏证据。
在这个法案下,如何防止孩子受到性骚扰和性侵犯成为大多数家长的最大担心。

反过来说,这个法案是同性恋运动的一大标志性胜利。提案人表示这是全美有关法律的第一列。这也是加州民主党这几年控制了从参议院到众议院到州政府后,取得的又一个立法胜利!(华人反对的SCA5还在推进中)

上面提到的那位,要在加州本可大摇大摆地走进女浴室,只要说他觉得自己想做女人就行了。
(严重提醒,此法案现阶段只适用于中小学,年纪大的各位色友们还需再等上几年,相应的提案一定会有!)

Green_sky 发表评论于
我觉得这个法案的逻辑有一些缺陷。
郁金香花园 发表评论于
同性恋有点儿给鼻子上脸了吧?不作死就不会死,非要逼的所有的人都讨厌它们吗?
加州老子 发表评论于
谢谢大家的评论。就像我反对SCA5不是反西裔一样,反同厕法也不是反同性恋。只是凡事要有个度不能过头了。这些极具争议的法案在加州出现,主要是因为加州民主党在参议院众议院都占有3:2多数。加州选民应该考虑打破这种一党垄断的情况。
过路人过路 发表评论于
这就是变相的鼓励同性恋。我本来对同性恋并不歧视,那是他们的自由。但是他们的嚣张让人非常反感。
nasastar 发表评论于
女厕所有什么好看的,进去了还不是什么都看不到。
星光燦爛 发表评论于
呵呵,顶好文!
whyneedsignin 发表评论于
同性恋这东西就是一种病,反正不致命,你不去治也没人歧视你。

可是非要大张旗鼓的说这个合情合理,结果影响了更多的人,这和明知道有艾滋病还要找人发生关系,从原理来说都是一样的。
whyneedsignin 发表评论于
另外,变性同学的比例到了2%?太恐怖了。
whyneedsignin 发表评论于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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