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美国的一条税务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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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过股票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 某一年如果你在股票上挣了钱,比如说十万,这十万就要计入你当年的收入,按相应的税率交税。 但是反过来, 如果某一年你炒股输了十万, 每年你只能用三千元抵税。 我有个朋友, 网络泡沫那几年炒股票, 开始时赚了不少钱, 也交了不少税。后来泡沫破裂, 他账面上有超过一百万的损失, 但是每年报税却只能抵扣三千。 十几年了, 也才抵扣了几万。 他感叹,  这样一条严重损害股民利益的不公平税务恶法, 怎么就没有人起来把它修改或取消了呢?  

昧名 发表评论于
因为致富除了仰仗于股票等投资的收益之外,利用税法合理避税是投资致富的重要一环。这两者相结合,是有钱人进行财富增长和积累的主要工具,股票不是让人们用来当彩票赌着玩儿的,税法也就自然起到这一相配合的作用了。
舌尖上的世界 发表评论于
炒股是种投机行为。赚了钱当然要纳税,亏了只能怪自己投机不成蚀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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