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主权孰大?

人权与主权孰大?

        人权与主权孰大?有人说主权大于人权,有人说人权大于主权。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难以达成共识。

        什么是人权?简言之,人权就是个人或群体作为人类而应享有的权利。人权包含许多价值以强化人的能动性并以普世原则要求所有人应享有此基本权利。这一解释,我认为较为客观全面,容易被各方所接受。具体而言,人权可以细化到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工作(劳动)权、居住权、言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出版权、监督权等等。人权,作为社会形态的客体,客观上有着强调其外延的倾向,即尽可能地争取扩大其在社会生活中所有权利的空间。人权的这种要求是人性的欲望所决定的。当人权与人权没有产生交集时,人们的各自利益没有冲突,自由得以尽情发展。当人权之间产生了交集时,利益有所冲突,人权必然受到限制,彼此之间的自由空间于是产生了边缘。尊重人权不仅是尊重个人的自由意志,必然也应包含尊重他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在于,作为普世原则就应该是普惠于所有人、保障所有人都享有这一基本权利,而有人偏偏就将这一普世原则仅仅只惠及部分人、部分国家和地区,而不是普惠于全世界所有人;他们只强调自我的自由意志,却极端忽略他人的自由意志。这就使普世原则失去了其普世性和客观性,甚至使其成为了某些人侵害他人、侵占他人利益的挡箭牌和道德理由,从而使受害者难以认同其普世性。这就引致出到底存不存在普世价值的问题。尤其是当提出普世价值的正是加害于别人、别国的强权、强人的时候,受害人、受害国一旦从道德的高度认可、屈从这种价值观,就意味着自己被侵害、被抢夺、被分割、被盘剥的事实成为合理和合法行为,因此这个世界上就出现了强烈反对所谓普世价值的意识形态。如同中国旧时的一则笑话:“昔有孝子,遇其父病,闻股肉可疗,而自怕痛,执刀出门,执途人臂,悍然割之。途人惊拒,孝子谓曰:割股疗父,乃是大孝,汝竟惊拒,岂是人哉!”这位孝子是以“大孝”的普世之名,拔刀强割路人的屁股肉用以为其父治病。孝顺而为父治病当然是被普遍认可的价值观,但问题在于你不割自己的屁股而让路人代你受割尽孝,是何“孝道”?当以“人权”、“自由”、“民主”的名义对其他国家进行政治、军事、经济侵占时,我们就要看清楚主事者要谋取的是什么东西。看清楚之后,我们就不会惊异于当今世界涌入反对普世价值潮流的人数为什么会不在少数了。

        什么是主权?简言之,主权就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立法、司法、行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如果说,人权是一种个人性权利,反映着个人意志的话,那么主权则是一种集体性权力,反映着一个特定的国家意志,是众多个人利益、有时甚至是极大多数个人利益的集中体现。主权,作为社会形态的主体,客观上有着强调其内延的倾向,即尽可能地保障其管辖区域内所有人安全、有序、合理地发展,由此就不能不有所规定和限制。国家的法律、法规,实际上就是体现着主权对人权自由度的上限。从逻辑上说,主权包括了人权,没有主权的国家人权必然不会有保障;当然,有了主权的国家,人权不必然就有保障。所以,主权虽然不是人权的充分条件,但却是人权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可以毫无疑义地肯定:在主权和人权两者相衡之下,主权大于人权。或者换一个说法:主权是基础,人权属于更高层次的追求。现如今有些人为了所谓一己的人权,宁肯抛弃主权,以让外权干涉主权的方式达到一己的目的;实际上在外权干涉主权的时候,他的国人和同胞的人权就已经受到莫大的伤害了。我不能不说,当一国之主权沦丧之时,她的国民的人权也就荡然无存了。到那时候,你还会认为人权大于主权么?

        美国是一个非常强调人权,对于主权却极为惜墨的国家。美国的地理位置非常独特,东临大西洋,西濒太平洋,左右都是天然屏障;北有加拿大,南有墨西哥,这两个国家历史上对美国都没有野心,或者说即使有野心也没有能力觊觎美国的主权。借助于天然优势,建国二百余年来,美国从未受到来自外来势力的大规模侵占,即使受到像珍珠港事件那样的突然袭击,也只是本土之外的一时之痛,并没有形成对本土的威胁。历史上只有美国独自、纠集或随从他国侵占或进攻其他国家的记录,绝没有其他国家对美国侵占或进攻的记录。这就形成了美国对于主权意识缺乏切肤之痛的淡漠。由于没有强烈的主权意识,美国自然而然将其意识形态注意力转移到树立其人权价值观方面,成为美国一道亮眼的国家风景线,由此而形成了一种所谓人权大于主权的潜意识。特别是当别国的主权阻挡了美国在世界上我行我素、独来独往、为所欲为,或者美国得不到别国的资源、利益以满足维持美国国内人权的需求时,以人权打主权的理由就来得尤其顺理成章,在国际间把人权的普世价值喊得震天介响。

        话说中国古代有一位晋惠帝。一次全国闹饥荒,饿殍遍地,这位从未经历过饥饿之苦的皇帝居然问:那些老百姓“何不食肉糜”?天天花天酒地、脑满肠肥的皇帝,哪里知道民间疾苦、哪里体谅百姓需求呢?就像有人对那些连主权都无法获得的人,质问他们何不争取享受人权!如果问谁有评价主权的资格,那答案应该是历史上被侵略、被分割过多次的国家;最没有资格谈论主权的,是不仅没有被侵略过、而且反而多次侵犯别国的那个国家。

扬弃与本土化 发表评论于
当美国接纳所有想到它那里生活的各种移民(包括黑民)的那天,我才相信人权大于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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