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窝火!那边已经风花雪月了,这里还在苦恼着小孩的监护权!总是告诫自己犯不着生气,可是明明就是被人拿了一刀,跳跳地痛着,怎么就能突然间给忘了呢?!
不争气的女人!既然不乐意也随便找个人也玩玩,就得守得住这份窝火的日子。怨恨是无用的,骂人不如骂己,谁让自己当初找到就是他呢,如今不服输也是不行的。
一个月过去了,那个混蛋就真的连2分钟看看协议的时间都没有吗?中文版字都签了,就一英文翻译件,一共就不超过100 个字,怎么就这么难!!就算是24小时和炮友厮混也得把我这边处理完呀?!
还是要反悔了,不知道又要出什么岔子!天天祷告,快点结束吧!什么灾难总有个头吧,自己到底是做了什么缺德事情,落得如今下场!总不能就这样耗下去,不明不白的拖着,或者再花个一两万打官司?!
更让人崩溃的是,我不问,他还要说,还要一遍一遍地说和炮友断了,断了还去,去了就是整个周末。一听说要看儿子,炮友气得电话都追来了,吓得怂了,现在估计是连打开文件来看看的胆子都没有吧,那就老老实实的说,何苦要编!既然钱花了,床也上了, 就给人个名分呗。何苦呢,都离婚了,还要编!真以为我脑瘫啊!
再说既然是离婚协议,应该是越干脆越好,最好是连儿子也不要,从此生死两茫茫,各行各路,即和了新欢的口味,也是我所需。为什么就不能一举两得,作个顺水人情呢?!
唉,求求主耶稣,让他 最后在给我10 分钟,看看,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