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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烟记事(93) 幽灵星

那天大家聊到很晚,酒干菜凉,意犹未尽。26年了,我从未与他们这样长谈过,倾听他们的人生悲喜。每个人脸上带着沧桑和疲惫,却又透着欢欣和满足。我们都是驴友,都用自己的双脚走过很长一段路,今天终于再次相遇,这是值得庆祝的。驴友并不在乎地位高下、财富多寡,见了面道一声珍重,然后在各自的旅途上继续跋涉。我喜欢这种单纯的友谊。

老板十分体贴,一个人在隔壁看电视,并不催促我们走。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江林和志峰明早还要上班,于是我提议买单。不料江林却说他已结过账,搞得我很难为情。大家送我回到楼下,我与他们逐一拥抱道别。在那一刻,我觉得与这些人就像我的兄姐。过去的岁月我早已抛弃,如今却从他们中间找了回来。离开西安这么久了,我第一次对它有了故乡的感情。

次日下午,我和清月带着妈妈奔赴北京。再过一个礼拜,我飞往非洲执行公务。一个月间,我基本上都在巴掌大的营地里生活。早饭前慢跑10圈,晚饭后慢走20圈,一圈366米——总部有专业测绘师,数据精度应该没问题。地面上尸骸横陈,都是乱穿马路的蟑螂、蜗牛、蝗虫、屎壳郎、鼻涕虫。这里位于南纬8度,气候炎热,所有活物(包括我的指甲和头发)都在疯长,蜗牛能有海螺般大,鼻涕虫长达10公分。当地黑人平均寿命不到40岁,就算没得爱滋病,大概也多活不了几年。

在一圈圈的遛弯生活中,我记住了营地里大大小小的事物,同时又有无数回忆从脑海中泛起。我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记性居然这么好,有时甚至连声、光、形都能重现。我在芬兰结识的那个美国牧师安东尼,经常信心百倍地对我说:“God has a mission for you.”(上帝造你是有目的的。)我以前将信将疑,现在倒觉得:上帝赐我这样一个垃圾筐脑袋,应该是别有深意的。《老烟记事》撂下两个月,写作欲望本已消失,现在却又蠢蠢欲动了。

2010年12月10日晚,我第一次在梦中见到老烟。梦很长,景象纷乱,似乎我带着他到很多地方办事。即使在梦中,我也心知有异: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最后一个镜头十分清晰:我要出门,向老烟道别。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十分疲惫的样子。我俯下身来轻抱他,对他说:“爸爸,你可千万别不回来呀!”这句话让我醒来后惆怅许久。

老烟临终前曾在电话中数度失控,泣不成声,让我感到十分费解:一个视死如归的人,怎会如此贪生怕死?现在终于明白,他是舍不得我,舍不得自己的亲人。他已能看到黑洞的入口,他知道只要一脚踏进去,便永无相见的可能。而我却相当麻木,不能体会那种死别的感情。此时我坐在南半球赤道附近的一只蚊帐里,徒然回味着梦中的每一个细节,痛苦就像钝刀似的一点一点割着我的心。我真后悔最后一刻未能守在他的身边,握着他的手,送他进入永恒的黑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忽然想起来,明天就是老烟过世一整月。下午要与同事们去旁边一个项目部会餐(在这儿算是隆重节目),我借口身体不适推辞掉了。整整一天,我都沉浸在对老烟的回忆中。他过世以后,我一直不敢想他,怕自己崩溃掉。现在身处异国他乡,他居然找上门来,所以我没有理由再搪塞下去。我曾经答应过他,要把他的故事写完。对于一个亡灵,我得保持最起码的诚信。于是,我开始了一生中最痛苦的写作经历,去重现他的死亡过程,其间经常流泪到不能自已。

现在,这一页终于翻过去了。我要继续沿着老烟当年的足迹,讲述他的故事。在这部书里,老烟永远不会真正死去,他将不断从各种场合冒出来,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死亡不过是宇宙间的一种存在方式而已。遥远星辰的光芒,要历经上百亿光年才能到达地球。我们看到它时,它的本体可能早已死亡,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依然能够感知一颗充满活力的恒星,跃动着,闪烁着,变幻着,展示着它的瑰丽故事。在接下的时间里,老烟就是这样一颗“幽灵星”。我会忘记他已经死亡,也请所有读者忘记他已经死亡。

2011-01-15

 

简丹儿 发表评论于
在茶坛中跟帖完,觉得在博客这留言才好。
简丹儿 发表评论于
从昨晚开始读《老烟记事》到此时,不觉中一整夜过去了,刚刚读完此篇,又一次落泪。
显然这是一部极具魅力,罕见厚实的作品,它的厚实源于写作的真实与自由。评论这部作品不易,对它最好的珍重就是认真去读。是的,它已经让我放不下了。因为从茶坛网
烟斗狼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还是阿江' 的评论 : 不谢,慢慢看吧,还长着呢。
还是阿江 发表评论于
在泪和笑中继续看,谢谢????
烟斗狼 发表评论于
没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溪水旁的树 发表评论于
对不起, 把老烟写成了老狼。
溪水旁的树 发表评论于
为你和老狼的父子情深感动。老狼的人生经历值得写下来。 谢谢你这样一直写下去。
烟斗狼 发表评论于
谢谢!
小金人的弟弟 发表评论于
写的很好。看的我在办公室里都差点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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