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东最头痛的事情应该就算收不上房租了,对于低收入的家庭尤其如此。有Sec.8的还好些,政府帮交一些或者全交,虽然每年有房检,但也好应付,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搞定。
回想这些年撵房客的经历,细想想上法庭的全都是自己付房租的,而Sec.8的只有一个。自己交房租的几乎没什么好结果,不管住了多长时间,最后好像是都落个被撵走的下场。
投资回报和管理费用就是一对矛盾,好区的房子价高,回报率差,很多基本没有现金流(指有80%贷款的情况),一年再修点什么,空一个月,大概就得往里添钱了。而一般区的房子价位低,现金流大,但管理起来的烦恼就会增加许多,正可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有好回报,就需多付出。
今年诸事不顺,接连有好几个房客交不上房租,需要开庭撵人,有的还开了好几次庭。痛定思痛,还是自己把关不严,有时心太软,未能防患于未然,不能及时究正错误,有时得过且过,结果搞得后果严重。
要说美国的穷人真是穷,基本上一点存款都没有,都指望着Paycheck过日子,一旦工作出了点问题,马上就会有麻烦。也许是社会福利太好养成的毛病?哪像中国人民,谁家没有些存款,外表看不出来,可腰包里都是鼓鼓的。
为了避免以后租房的更多麻烦,以后应该做以下调整:
1)对于家庭出租房,应该以Sec.8为主,最好是孩子超过六岁。超过六岁会减少许多Lead paint的问题。最近有个朋友被以前的房客告了,因为孩子血液里铅含量高,房客就把以前所有的房东都告上了法庭。虽然只在她那住了两个月(当时房子刚过户,两个月后就搬走了),但还得请律师,也够烦人的了。
2)若是自己交房租的,除了压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外,增收最后一个月的房租。若能交得起,说明经济能力还不错。
对待Potential房客,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会避免法律上的麻烦,要不然很有可能被房客告上法庭。还有一些民间组织,也会派人来试探,尤其是广告做得不太对的,以前吃过这方面的亏,这事以后有时间再说吧。
3)对于要急着搬家的,没有房东信息,说是住在朋友家或是亲戚家的,一定要格外小心,能不租就不租。
4)不要急着把房子租出去,若真是好房客,值得多等一个月,好的房客都应该给房东30天通知。
5)不能再相信租客们乱七八糟的没钱交房租的理由,到时就给三天通知(Three Day Notice),交不上就撵人。
为了避免把关系搞得太僵,可以只以Manager的身份出现,说是房东要给的通知,可以在口头上表示同情,但该干啥就干啥。
6)清理潜在的Trouble Maker,争取在冬天到来之前把这些事情都解决。冬天空房子很讨厌,不仅要供暖,找房子的也少。
关键的问题是把好筛选房客的关,房子宁愿空着,也比事后产生许多麻烦的好。
老毛说: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丝毫感觉不到斗的乐趣,这类斗的事情还是越少越好。好在美国有严格的法律,有地方说理。以前我对此感觉很好,但最近的经历表明,不同的法官对问题的处理还是不太一样的,要是碰到个糊涂法官,也够受的。
有人说找人管理就会避免这些麻烦,我对此表示怀疑,还有谁对房子比自己还上心呢?只要是自己能形成一套有效的程序,就能避免或减少管理上的麻烦,套用一句老话:Run the system,let the system run the business. 以前说过百分之九十的精力用在了百分之十的麻烦事情上,怎样减少这百分之十的比例,就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还得不断地学习和提高啊,无论是心态还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