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深流》 第二章 少年不识愁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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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大学里流行着这么一句话,“一年土,二年洋,三年四年不认爹娘。”

升入大二的我,的确和大一时那个小姑娘不一样了。和入校的时候相比,我丰满了许多,旧时的衣服都穿不上了,妈妈照着时髦的服装杂志给我做了很多新的衣服。我妈妈心灵手巧,缝纫针织样样在行,我的大部分衣服都是妈妈的杰作。走在路上,我常会被一些阿姨拦住,仔细打量我的衣服,询问做法。

已经适应大学生活节奏的我开始寻一些新花样儿来玩了。

可以参加的社团很多,我选择了参加我们系的合唱团。

其实,我最想学的是打鼓。只要不下雨,物理系不仅每周都会在系里的院子里举办舞会,而且请了一个校外的乐队来演奏。我们二年级的三个班就轮流值班,卖门票,收门票,外带煮咖啡卖。我常常在闲着的时候守在鼓手旁边,听着那挥洒自如的鼓点,我觉得血液奔流,手脚都会跟着动起来。

我还真的提出拜那个鼓手为师,不过被人家拒绝了,说女孩子打鼓太累了,体力受不了。怕我不信,那个鼓手站起来让我看他的裤子。哎呀,真的不假,全湿透了。我自忖体力难支,不得不打消了学鼓的念头。

其实转念一想,合唱团也挺不错的,还有音乐系的专业老师来指导。

我们系是全校文艺社团和文艺活动搞得最多最好的一个系,因为有一个爱好文艺的系领导。系上每学期都有专门的经费划拨下来,到音乐系请专业老师来教学。领导说,这个系本来功课就重,要是业余生活再不丰富,学生们恐怕都要神经衰弱了。

同寝室的梅和静参加了舞蹈队,晓、蓉和我都参加了合唱团。我同梅开玩笑说,“懒人才参加合唱团,不用动身子,动动嘴就行了,嘴都不想动的时候,还可以出人不出力,滥竽充数呢。”

其实我从来没有干过滥竽充数的事,我本来就喜欢唱歌,属于越唱越来劲儿的主。可是我一见到梅一本正经的样子,就忍不住要调侃几句。梅是那种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认真的人,很少开玩笑,大概是从小受正统教育的缘故。

哎,我也从小受的正统教育啊,怎么我就老觉得自己身上有反骨呢?难道是天生的?

 

据说在两岁多的时候,我就有了叛逆行为。一天下午幼儿园放学的时候,爸爸还没有来接我,我借着其他小朋友的家长来接孩子的混乱时机,偷偷从大门溜了出去。我逛上了不远处的铁路,一直沿着铁路往远方走。幸好那时民风淳朴,一路人见我一个小孩子独自行走,就关心地问我家在哪里?我那么小,居然还能说出家的位置,就被那个好心人送回去了。我爸爸妈妈吓得不轻,从此放学都不敢晚接了。

小学低年级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伙同几个邻居家的男孩子一起逃学,最后因为一次在花丛中玩被蜜蜂给蛰了,导致东窗事发。那几个男孩子回去被家长一阵暴打,从此更加不好好读书。我还好,我妈当时只顾着给我治伤,没打我。一番对比之下,我对我妈心怀感激,从此改邪归正,不再逃课了。

从小学到中学,老师给我的评语都是:“聪明好学,成绩优异,个性强。”因为成绩好,老师喜欢,也就由着我的个性强了。我的独立自主和桀骜不驯就在这种宽容的氛围里被培养起来。我不像其他同学那么怕老师,只要我有不同看法,就敢于提出来。

记得初中的时候,班上一个男孩子顽皮,班主任老师很生气,就把全班同学都留下来陪罚。我认为老师这样做是不对的,谁犯了错就该罚谁,为什么要株连到全班呢?这是赏罚不明。于是我就当着全班的面站起来老师理论,弄得老师下不来台。后来老师召见了我妈,要她配合老师调教我的处事方式,意见可以提,但是发表意见不能这么不分场合,太过简单直接,人情世故还是要学学的。

然而,我好像天生缺乏世俗的智慧。道理我懂,可是再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我依然热血沸腾,非得畅所欲言而后快,属于孺子不可教的那种顽劣之人。

所以,到了高中,我还是没被改造过来,依然是率直,果敢,风风火火的个性。

高中时我当过一段时间劳动委员,负责安排值日和做清洁的同学,附带打考勤。每天早上早读的铃一打完,我就开始记迟到的同学,哪怕是晚几秒钟进来的,我都不放过。迟到的同学下午要被罚扫地的,所以迟到的就想来找我通融一下。无奈我刚直不阿,毫不动摇,绝不循私,迟到的只好认罚。那帮调皮的男生好像挺怕我,在我面前规规矩矩不敢造次。他们私下给我起了个“电线杆”的绰号,一者是因为我瘦,更重要的是因为我的性格——又直又硬。

那时候班上已经有些人早恋了,和我要好的莉就和班上一个男生偷偷在约会。她告诉我从男朋友那里得来的消息,说有几个男生喜欢我,她还想告诉我他们是谁。我不想听,也不许她告诉我。我说如果不是我喜欢的人喜欢我,大家在一起玩的时候,我会觉得不舒服。我宁愿什么也不知道,这样大家相处要自在点。

高三时,我因为是远视眼,所以个子虽然小,但还是高风亮节,把前面几排好位子让给了近视眼们,我坐到了最后一排。

“同排的他” 是一个儒雅的书生,有点儿玉树临风的气质。那时我们都住校,我和他隔着一个窄窄的过道,朝夕相处了整整一年。他说话的方式,他的小动作我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我特别喜欢的是他每天晚自习时吹的口哨,潜移默化之下,我也学会了吹口哨,很长的曲子都能吹得悠扬婉转。

我们曾经一道违反校规晚上偷偷出校去公园的英语角练口语,然后深更半夜潜回大门已关的宿舍,扒门缝把自己硬塞进去;我们曾经一道躲在乒乓球台下躲避来抓我们回去上晚自习的班主任。

虽然高考压力重重,但那些忙里偷闲的时光还是非常快乐的。

大一时,我们成了一对笔友,然后……。这算是我正式的初恋吧,嘿嘿。没有一个高中同学相信我喜欢的居然是他这一款的。后来想想,我对他更多的是崇拜吧,他有着我垫着梯子也够不着的聪明,学习上的事儿问他什么都不会无解。

不过,我们的恋爱关系没多久就惨遭夭折。他来信说,自从谈恋爱,那份内心的悸动让他无法安静读书。清华的竞争太激烈,学习压力太大,他不敢掉以轻心。家里对他的期望值很高,希望他以后出国留学,他也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必须全力以赴。他希望我能原谅他,长痛不如短痛,及时刹车对大家都好。虽然他曾说过让我们一起去追寻生命的绿洲,可现在我们得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绿洲了。

当然,我伤心难过了一阵。好在大学活动不断,不会让我长时间地陷入小女子的哀怨里去。

 

合唱团的人可真多。分声部时,我选择了高声部,因为我发现大部分时候,高声部都是一首歌的主旋律,容易唱。低声部呢,大部分时候是和声,配合着高声部唱,很容易被别人带着唱跑了调。

那时候合唱团最喜欢唱的就是革命歌曲,什么“黄河大合唱”、“红军不怕远征难”之类的豪迈激昂的歌,很合我们那帮时不时想要大吼大叫的热血青年的胃口。在上完晚自习的洗漱时间,我们的女生宿舍和对面的男生宿舍里都会传出高亢的歌声,唱得就像当年的革命战士一样斗志昂扬。

另外,我还发现J也参加了合唱团。我想,这个深沉的人也会参加集体活动,也来唱和他气质一点不配的革命歌曲,看来还不算太孤僻。

大二的时候,我曾经当过班上的团支部书记。我喜欢看报刊杂志,上大学后,为了及时方便地阅读,我自己订了《世界知识画报》、《小说月报》和《上海译文报》。有一次,我在《上海译文报》上看到篇报道,说国外很流行一种新的娱乐,叫“卡拉OK”,被人们称为勇敢者的舞台,就是有伴奏的情况下,勇敢的人自己上台唱歌,展示自己。

我觉得很有意思,就向辅导员申请元旦前夜我们班组织一个“卡拉OK”的晚会,辅导员同意了,并且批准我们使用小教室到午夜。这个小教室很特别,在门卫室的旁边,一个门朝物理系的大楼里开,一个门朝物理系的大楼外开,是对系里影响最小,使用起来最方便的一间教室。

那天晚上,我从系里借来了电子琴和音箱,并找了高年级一位擅长弹奏的同学来伴奏。

晚会开始的时候,同学们还有些扭扭捏捏,谁都不好意思主动去唱。我便怂恿一位通俗歌曲唱得很棒的女生上去亮亮嗓子。叮叮咚咚的琴声响起,优美的歌声缓缓加入,那些爱跳舞的舞棍们可就坐不住了,纷纷邀请女生们旋转起来,气氛顿时变得热烈。一曲终了,喜欢唱歌的同学开始上去抢话筒点歌唱,喜欢跳舞的悄悄溜到下一曲想要邀请的舞伴旁边,以防舞伴被人抢走。

欢声笑语飘出了教室,引来许多路过的同学加入。教室里越来越挤,我便与同寝室几个姐妹们溜出去透气。

我们跑到被戏称为总统府的院办公大楼前面的空地,冲着空旷的夜空大声地歌唱。我和梅手拉手,欢快地滑动,跳起了我俩最喜欢的华尔兹。

午夜终于来临,灰姑娘必须脱下水晶鞋了。我们跑回小教室,那里已经闹翻了天,门卫室的大爷正徒劳地往外赶那些意犹未尽的同学。哪里有人肯听,大家兀自忘我地唱着跳着,根本没有散场的意思。我赶紧让乐手停下来,并告诉大家我们的晚会只被允许到12点,要是超时的话,以后可能就没有机会再借教室来玩了。

同学们虽然不满地唏嘘,但还是停下了舞步。我招呼本年级的男女生帮着收拾小教室,把桌椅板凳拖回了位,然后大家打道回府。

这时候,女生宿舍大门已闭,怎么办呢?还是男生们有办法,几个男生踩着门道墙壁的小空洞爬上了二楼的平台,然后下面的男生托着女生,上面的男生拉着女生,很顺利地就把女孩子们运送回了宿舍楼。

何其快活的一个辞旧迎新之夜呀!

 

那时,我有一部华夏135手动相机。八十年代末,相机还是比较稀罕的东西,不那么普及。这部相机是我考上大学的时侯爸爸奖励给我的。为了不浪费这个奖品,我在大二的下学期,选修了摄影课。

由于有相机的同学不多,这课全校二年级有相机的同学都可以选修。最后,我们系只有两个人报了名,我和J

在摄影班上,J虽然是我唯一认识的一位同学,但他是那么地沉默不语,我也不是那么地需要社交,所以,一学期下来,两人是半句话也没有讲过。看起来很有意思,就像高中生有男女界限一样,明明认识,却互不理睬,形同陌路。

其实,我也不是那种自以为是或者自我封闭的女生。如果换成是其他的沉默男生,在这种情形下,我保不定会主动去搭讪,友好地邦交。

但是这个J,我怎么都觉得他是在装酷,学高仓健,做出一副深沉的样子来。虽然不说话,可是气焰嚣张,好像女生都会对他刮目相看一样。我虽然很想找人分享摄影的感受,但却在心里暗暗较上了劲儿,坚决地保持缄默。

摄影课的确很有意思,老师先给大家讲了凸透镜成像的原理,又教大家怎样根据天气情况调光圈和快门,接下来就该是实践了。

老师带着大家在校园里选景,拍摄一些花草、建筑。透过镜头,我才发现春天的校园有多么的美:大校门前的阶梯次级而上,衬托出阶梯尽头的“总统府”威严雄伟;两旁的虞美人娇艳怒放,薄如蝉翼,随风摇曳,妩媚动人;香樟树新发的嫩叶滴滴翠绿,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叶,被林中的微尘反射出道道柔美的光辉;林中斑驳的光影投射在地上,片片的落叶仿佛也有了温度;山坡上倒垂下来的迎春花黄灿灿的一大片,鲜艳夺目,肆无忌惮地昭示着春天的烂漫。

我感慨不已,难怪师大被B市大学生评为最美的园子,的确名不虚传啊。能住在这么又大又美的园子里,真是美哉幸哉!

我一边陶醉,一边忙着按快门,一卷胶卷很快就照完了。老师带大家去暗室,教大家如何冲底片。我按老师的指示把胶卷取出来放进显影盒里,过了几分钟,老师提醒大家看看显影的效果。在暗红的灯光下,周围的同学们发出欢快的叫声。可我却傻了眼,自己的底片黑乎乎的,什么影像都没有出现啊。

我赶忙请老师过来看是怎么回事。老师一看,立刻明白了,原来,我在照相的时候,根本没有卷动胶卷。这下,我只有哭笑不得的份儿了,看来是美丽的院子让我太激动,完全没有注意到卷片旋钮是松的,根本没有拉动胶卷。

闹了这种笑话之后,我每次开始卷片的时候都会细细去感觉是否挂上了胶卷,以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浪费表情。

春暖花开2014 发表评论于
Nice article!!! Miss the time when I was in university. It is so nice to be yo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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