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当然是上法庭,我斗大的良民两个字印在脑门上,结果都是闹到上法庭。原因是常在河边走,总是会湿鞋。经常开车难免接罚单,就是技术再好,停车也难免!老婆大人去买菜,停了一回车,出门就有罚单,她左看右看前看后看怎么看也看不到禁停标志,逐大怒,入禀法院抗辩之。法院也好说话,约个时间,您来跟法官聊吧!我们会把上庭时间通过信件通知你。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过去了快一年,在我们快要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时,法庭的通知到了。这一天我们稍加修饰,因为儿子没人带,特地去学校提前接回来带在身边,一起准备出门见法官。由于我是车主,所以我也去帮衬一次。
跟去买菜一样很庸俗的到处找车位停车,去前台登记处报到。暗号一对上,和蔼的接待的老头手指一挥。我们就走进了法庭。
法庭不大,最多150平米。对门最高处坐的当然是法官。法官在法庭上地位也是无比的高。坐的比法官低一点的是坐他前面的书记员。再下来就是律师、控方和辩方的座位,这使我稍安,警察也跟我坐在一个水平线上。因为是小案件,我们可以自己辩护,不用律师,该杀的律师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一样,认钱不认人。进了门就有三个标志:关上你的相机,关上你的电话和关上你的嘴巴!
法庭里零零落落坐着五六个人,都是排队等候者。儿子被我们拿我弟弟送的手机和潘伯伯教的植物大战僵尸游戏哄着留在了大堂里。法庭里穿制服的是保安而不是警察,公、检、法在加拿大看来不是一回事。法庭的工作语言是法语,所以我跟傻子一样听不懂,只能仔细观察法官的表情,法官当然西装笔挺,没有想象中的假发(俺们这里也是英联邦)。他老人家很放松,表情丰富,并指手画脚。控方是个小伙,一脸络腮胡子半点表情也没有。法官和书记员是一直坐着,被告必须站着回话,控方跟法官说话时也得站起来。被告上台先对着法官举起右手发誓,然后自辩,我只能从法官说完他/她是喜形于色而或表情僵硬判断赢了或者输了。当我正在胡思乱想如果是个左撇子让他举右手发誓是否侵犯人权时,书记员突然提高嗓门说了句什么,大家都站了起来,我坐在哪里正纳闷,看着俺媳妇也站起来,也就毫不犹豫的站起来,这时只见法官也站起来一抖袍袖,推开后门出去了!
原来是休庭,没啥表情的络腮胡子赶紧叫名字一个一个把下面的资料收好,交给书记员。当我正犹豫是否出去查探一下僵尸和植物的战况时,我们又站起来坐下一次,法官回来了。第一个是个说英语的小伙,热泪盈眶啊,终于有个说人话的了,小伙子看来轻车熟路,不像第一回。罚单说他不系安全带。他自辩不可能,不系安全带总是报警,没人可以忍受那响动,而且警察跟在他车尾时他正准备转左弯,打方向盘还来不及,哪里有功夫搞安全带?络腮胡子问了几个问题他都予以否认。法官有点不耐烦了,对络腮胡子说,他说的有道理!于是告一段落。小伙子谢谢之后高高兴兴走了。接着可能是一对夫妇。老公跟我一样听不懂法语,老婆翻译。在下来又是一位说英语的。不过他是来申请延期的。法官拿起罚单乐了,“你这是第三次延期了,又没有提交新证据,你是不是不懂法语?我们可以给你安排翻译!”“不用。我能自己来,你英语就不错!”(废话,在魁北克读法律的都是双语一起来!)胡搅蛮缠了一阵,法官也帮他延到一月。接着有个西装友在辩方席上一顿猛说,原来他是律师,代表他的所有客户来延期的。接着就到我们了。
我的心脏还是很不争气的剧烈的多跳了很多下。走到台前,我媳妇解释了一下我是车主,她才是申辩人,法官客气的请我坐在辩方律师席上,告诉我有需要时我才可以发言。然后告诉我媳妇以为她是翻译。我媳妇显然比我强不到那里去,声音也发颤。手忙脚乱的告诉法官当天是星期六,停车标记只是星期一至五特定时间不准停,并出示了相片。法官瞅了一眼络腮胡子,见他耸耸肩膀,转过来对我媳妇笑笑,“你可以走了!”
僵尸和植物正在大堂里打的昏天黑地,并不太情愿移动他宝贵的屁股,要拽着往前走。如果我们输了,要付罚单和堂费,堂费大约是70块。罚单是45块。当然,如果算经济账,我们俩在法庭里各两个小时,直接付那45块停车费罚单是正途。警察也是抓住人们这个心理!我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警察是故意的。我也真心的尊重警察和他们的工作,但太阳带给我们光明,但同时也有照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