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长官必须爱国爱党吗?

 

一,《香港基本法》中对香港行政长官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对香港行政长官的主要要求在《香港基本法》的第四十七條中规定了: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

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度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二,中央政法对香港行政长官的额外要求是什么?

 

8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会议闭幕后举行的记者会上,英国金融时报记者就香港普选提问:“香港特首需要爱国,是否也需爱共产党?”

负责香港政制改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表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这是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是“双首长”、“双负责”。所谓双首长,就是行政长官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既要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也要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 李飞说,这决定了香港特区的行政长官必须拥护中央政府,必须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包括特别行政区在内。如果香港的行政长官与中央对抗,不爱国爱港,那么可以想像,在“一国”之下的“两制”就行不通,“一国两制”方针就要告吹。 李飞指出,从1949年以来,新中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60多年的艰苦奋斗,全体人民发挥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战胜了各个方面的艰难险阻,发展到今天。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地位。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得到了全中国各族人民的衷心爱戴和拥护。所以,拥护这样一个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首长来说,是不言而喻的。”

总结一下中央政法对香港行政长官的额外要求:香港行政長官必须“爱国、爱港”而且“爱党”是不言而喻的。即中央政府要将香港的资本主义选举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化。

 

三,对香港行政长官为什么只需“廉潔奉公、盡忠職守”?

 

在《基本法》里明确规定了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在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且五十年不變。其次规定了香港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而没有其他的如“爱国、爱港、爱党”的额外规定,这是资本主义的多党竞争制度所决定的。如在野党必须抨击执政党领导下的“国”、“港”和“党”,才有可能赢得选举。如有“爱国、爱港、爱党”的规定则在野党不可能有机会赢得选举。香港行政長官候选人谁能问鼎就变成了是谁更“爱国、爱港、爱党”的问题了,那么最后非共产党或亲共产党的候选人莫属了!所以仅要求香港行政長官“廉潔奉公、盡忠職守”贯彻实施保障了资本主义的选举制度。

“盡忠職守”里有“爱”吗?我认为有的,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爱”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爱”是有区别的:社会主义的“爱”主要是指“爱国”而资本主义的“爱”主要是指“爱民”由于香港是资本主义社会,“盡忠職守”应该是尽忠香港人民,即爱港民。如美国总统他一般会说他爱美国人民,但一般不会说他爱美国,但他会说“请求上帝保佑美国!”

 

四,最近行政长官的丑闻是什么?

 

108澳洲传媒Fairfax Media突然爆料,刊登一份协议本文,指特首梁振英2011年竞逐特首期间,与澳洲企业UGL达成协议,在出售戴德梁行控股公司DTZ业务时,收取400万英镑,约5000万港元,换取梁振英支持UGL在亚洲业务发展,及作为顾问,有关款项于20122013年分两期支付,当时梁振英已上任特首,但梁没有向港府申报。

如爆料如实,则香港行政长官违反了《香港基本法》的第四十七條中规定了:“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首度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


但是中国大陆的媒体却对这条消息集体保持沉默,大陆几大门户网站,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对这条在国际上引发广泛反响的重大新闻,没有进行报导。这显然是接到中共宣传部门的封口令。全国人大相关部门也没有对外表态。



五,中央政法做错了吗?

 

是的!中央政府对香港行政长官的额外要求是曲解了《基本法》、是干涉香港内政;中央政府对香港行政长官的丑闻保持沉默是不作为。

 


六,中央政法应该怎么做?

 

中央政府不能用大陆习惯的社会主义思维去处理香港问题,更不能用“党员”的标准去“严格”要求香港行政长官。对于香港行政长官的财产公布问题不能套用大陆的“条件还没有成熟”的说辞,应立即宣布对香港行政长官的财产公布问题进行调查。

 

三鞠请安

20141012
于美国新泽西

呆呆傻傻 发表评论于
回复 'thomas2013' 的评论 :
不是的,香港特首必须满足《香港基本法》中的第四十七條的要求,但不必一定要求“爱国、爱港、爱党”。
thomas2013 发表评论于
很有意思,你是不是想说一定要泛民的人上台做特首才算是香港有民主,中央是按基本法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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