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领中环: 香港高等法院颁布临时禁令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1020日)发布临时禁令,禁止示威者占领旺角和金钟的多条路段。

     占领人士则说他们不会撤离,并表示尊重法治,愿意承担被捕的风险。

     在这之前,三个的士和小巴业团体要求高等法院禁止继续占领亚皆老街、登打士街、通菜街和砵兰街的交界处。

     这里是旺角商业最集中的地区,也是的士和小巴做生意的重要地方。

     香港电台报道,高等法院法官潘兆初认为,堵塞道路对公众造成滋扰。

     高等法院还颁布临时禁令,禁止抗议者阻碍金钟附近的龙汇道及添美道3个出入口。

     在这之前,附近中信大厦业主向法院提出要求。他们认为占领行动妨碍了紧急车辆,构成危险。同时他们希望改善大厦的公司及商户的营运状况。

   学联回应
    
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法庭的决定。

     声明说,“但是我们不会主动撤出旺角的占领区。在运动结束后,我们会尊重法庭裁决, 承担法律责任,以维持法治。”

     “我们明白,即使法庭没有颁布禁制令,占领行动本身,已经可能触犯香港法例。长期佔领、瘫痪一些地区的交通,是一种非常手段。所以,即使我们认为公安条例某些规定,是不公义的恶法,但今次行动,的确影响了一部分市民的生活,对社会造成滋扰。因此,从法律角度,法庭颁布禁制令以恢复社会秩序,是合理的。”

     学联的声明表示,“雨伞运动的原意,就是透过公民抗命,向政权施压,并显示制度的不公不义。法律和社会制度,本是用以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但不义政权倒行逆施,玩弄制度,限制人民的参选权,我们就有义务对抗,毅然公民抗命。”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表示尊重法院决定,并表示他明白如果占领人士继续留守违反禁令,会犯下蔑视法庭罪,有可能被判罚款甚至入狱。

     但是他说,普通法有优良传统,为公民抗命而被检控,法官在判刑时会考虑公民抗命的因此。

     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说,占领人士尊重法治,无论有没有禁令,都会承担法律责任和被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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