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新公司——共党创建的第一个大型兵工联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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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新公司——我党创建的第一个大型兵工联合企业
 
何忠诚
摘 要 大连建新公司是1947~1950年,我党为争取和加速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利用旅大在苏军军管的特殊环境下,以民办公司的名义在大连组建的我党历史上规模最大,现代化成份最高的大型兵工联合企业。大连建新公司军工生产分为3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围绕着解放战场的需要而生产。它有力地支援了全国各战场,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充足的军火保证。大连建新公司在解放战争时期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关键词 共产党 解放战争 大连 建新公司 军工生产 贡献

  大连建新公司是我党在1947~1950年,为争取和加速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在苏军军事管制的旅顺、大连(简称“旅大”)地区,以民办公司的名义组建的一个大型兵工企业。它是我党历史上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大型兵工联合企业。大连建新公司生产的弹药,有力地支援了全国各战场。当年任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的粟裕将军,在总结淮海战役胜利的原因时说过:“华东战场,特别是淮海战役的胜利,离不开华东民工的小推车和大连制造的大炮弹。”(1)大连建新公司在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中,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一、大连建新公司的创建及其沿革

    1.解放初期的大连

    为了配合中国人民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苏联红军出兵东北,于1945年8月22日解放了旅大,并根据当时与国民党政府订立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有关协定,苏军享有在旅大地区驻兵权,而旅大地区民政权交由中国管理。我党在苏军的支持和帮助下,在旅大地区迅速地建立了民主政权,并成功地粉碎了国民党政府妄图接收旅大的阴谋。为了照顾苏联外交方面的影响,不授美蒋以柄,我党在旅大地区采取不公开挂牌的策略,旅大实际成为由苏军军管,由我党领导的一个特殊的解放区。
    日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大连的40年间,出于掠夺的需要,在大连建立了许多现代化的大型工厂和企业。日本投降时,这些日资工厂被苏军接管,除部分企业已被日方人员破坏外,保留下来的重要企业的大型机械设备大部分也被苏联拆卸下来运至苏联。当时大连的工业破败不堪,工厂停产,加上国民党军队从海陆两方面封锁旅大地区,致使大量的原材料运不进来,工厂无法开工。工厂缺少资金,缺少技术人员,要恢复生产困难重重。

    2.军工企业的筹建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军队在美国的支持下,向我各解放区发动了全面的进攻。为了坚决粉碎国民党的进攻,赢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党中央十分重视军队的后勤建设。1945年9月,我党发出《关于加强炮兵建设的指示》,要求凡是有条件的地区,争取用最快速度,建立现代化的重武器装备,特别是能打阵地战的野炮和所需的大量野炮炮弹,要把炮兵、工兵等特种兵建设作为“军事建设方面的中心任务”(2)。

    1946年9月,中共中央东北局派东北民主联军副司令员肖劲光来大连筹划后勤工作。当时旅大地委领导同志向他汇报了在大连建立军工生产基地的有利条件,即首先大连有港口,可以利用大连“自由港”的条件,可采购到各种原材料,解决军工生产问题。其次,大连为苏军管制,苏军对我们的工作是默认的、支持的。大连是由我党控制的一个隐蔽的后方,不直接受解放战争的影响。再次,大连是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基地,熟练技术工人多,有利于生产。肖劲光又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后,向党中央提出了在大连进行兵工生产的重要建议。

    不久,党中央即要求各解放区向大连“派出干部,携带一部分资本,前往该地,开办兵工厂”,(3)“大连设厂是为长久计”4的指示。中共中央华东局、华中分局、胶东兵工总厂和晋察冀中央局等都派出干部、技术人员到大连。

    1946年11月,中共旅大地委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中共中央东北局的批示,召集各解放区驻大连的负责同志筹议,成立了地委军工生产委员会,以公安总局工业科的名义开始对外工作。5根据党中央要求在大连生产炮弹和无烟药的指示,军工生产委员会带领各解放区干部、技术人员考察多家公、私营工厂,对炮弹和无烟药生产必备的原材料硝酸、硫酸、弹体钢等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1947年1月,东北局和华东局共同决定,利用大连原有的工业基础,建立军工生产基地,并责成旅大地委负责与苏军交涉,要求将重要工厂交由我方管理。

    1947年7月1日,苏军同意将“满洲”化学、大华炼钢、进和、金属制品、制罐及曹达等6家工厂移交我方。同时,我方投资建设的引信厂、弹药厂等也陆续建成。这批新旧工厂共同组建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联合企业,对外用民办企业的名义,称“大连建新公司”。我党、我军历史上第一个最大的现代化军工联合企业就这样诞生了。当时公司总经理由华东局派来的朱毅担任;副经理由晋察冀中央局派来的***担任;公司经费主要由华东局提供。

    3.建新公司建制沿革

    从1947年下半年起,国民党全面进攻解放区的战略受挫后,转而采取了重点进攻陕北和山东解放区的策略。大连与华东地区陆海交通受阻,建新公司经济上发生严重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华东局将建新公司交由东北局领导,所生产的炮弹仍运往华东战场。1948年1月建新公司被列为东北军区军工部第9办事处,对外仍称建新公司。

    1948年秋,中央军委电令:建新公司改属中央军委领导,委托东北军区军工部代管。1950年,建新公司改属工业部领导。5月,建新公司奉命停止军品生产,将无烟药分厂的设备和600多名技术骨干调往辽阳火药厂,公司机构实行精简,改部为处。

    朝鲜战争爆发后,7月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决定,将大连钢铁厂的特殊钢生产部门迁往湖北大冶,并有500多名干部、技术骨干随同前往。

    1950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的决定,撤销建新公司行政组织,将所属各厂划归东北工业部所属的专业局直接领导。1951年3月,中央重工业部决定,建新公司最后留下的200余名干部调往沈阳。5月中共旅大市委撤销建新公司党委的组织建制。至此,建新公司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

    建新公司撤销后,大连化工厂、八一工厂(由原宏昌工厂和裕华工厂合并)、钢厂等,仍为抗美援朝战争及以后的国防建设作出了贡献。

    二、建新公司所属主要工厂

    建新公司所属工厂主要有:

1.大连化学工厂:是建新公司的主要工厂之一,原为日本人建立的“满洲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简称“满化”,主要生产工业、民用和军工所需的化工原料。日本投降时,曾销毁和带走了工厂大量的设备图纸和技术资料。苏军进驻并接管“满化”后,将工厂60%以上的机器设备拆运回苏联,工厂几近停产。1947年7月,苏军将“满化”移交建新公司管理。大连化学工厂下设4分厂生产硝化棉;5分厂生产无烟药,另设硝酸、硫酸、乙醚、二硝基萘、本二胺、盐酸、活性炭和水玻璃等工场,主要生产弹药。

    2.大连钢铁工厂:是由原大华炼钢厂和金属制造厂合并而成的。大华炼钢厂原系日本人经营的大华矿业株式会社。金属制造厂是原进和商社。日本投降后,两厂一批电炉、轧钢等设备被拆,当时仅能生产汽车弹簧片、军用铁锹和面包炉。1947年6月,苏军将两厂交给我方,建新公司接管后将两厂合并为大连钢铁厂,主要生产制造炮弹体用的中炭钢及硬质合金。

    3.大连机械工厂:原系日本人经营的大连机械制作所。日本投降后,由我党以大连公安总局名义接管,并最早在大连地区组建加工生产日式七五山野炮弹弹体,形成月产3000发弹体的生产能力。1947年5月,该厂弹体生产部分迁至新建的裕华工厂,而大连机械厂以制造军工生产的各种机器、设备和工具为主。建新公司接管后,为了扩大制造军工生产设备的能力,先后将大连3家较大的长兴铁工厂、裕民机械工厂、大连铸造合并过来,成为建新公司所属的母机工厂。

    4.大连制罐工厂:是由苏军接管日本人经营的安川组铁工所和大连铁工所,并将两厂合并定名为大连汽锅工厂。苏军移交我方后,直属建新公司领导,是一所军工辅助生产工厂,主要制造炮弹箱,负责修理、安装公司所属各工厂的锅炉、锯条等。

    5.裕华工厂和宏昌工厂:是建新公司成立时新建的两个直属工厂。裕华工厂主要承担炮弹总装任务;宏昌工厂主要承担引信的研制生产任务。朝鲜战争爆发后,两厂合并为八一工厂。

    三、军工生产的发展过程

    建新公司发展军工生产,可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7年5月至1948年1月):
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建设3个军工专业厂,开展钢制炮弹试制工作。同时修复和新建若干与军品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线。1947年5月,制造炮弹的裕华厂、制造引信的宏昌厂和制造无烟药的大连化工厂5分厂3个兵工厂先后施工。建新公司的工人、技术人员及试验室分析员们冒着危险,经过多次试验,获得了确切的数据,至10月先后试制出合格的弹体、底火、雷管、引信等。到年底,形成了月产1万发炮弹、1万个引信和3吨无烟药的生产能力。1948年1月24日,试制成无烟药、药筒等全装炮弹零部件。为了纪念这个有意义的日子,建新公司将自行生产的全装炮弹命名为“一·二四”式炮弹。这种全装钢质后膛炮弹,比其他解放区生产的前膛炮弹在技术、工艺上更科学,杀伤威力更大。

    第二阶段(1948年2月至1948年12月):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迅速扩大弹药生产能力,全力支授解放战争。1948年,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阶段,前方急需大量炮弹。建新公司全力投入弹药生产,其规模不断扩大。1948年实际完成炮弹23万发,生产引信32万多个,无烟药110吨。(6)

     第三阶段(1949年1月至1950年12月):
此阶段炮弹生产任务减少,民品生产任务增多。

    1949年初,为渡江战役作准备。建新公司顺利地完成了任务。渡江战役的胜利标志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已成定局。1949年6月28日,中央军委批示兵工生产以“保留必要者,提高质量,节省经费,以利恢复发展人民经济”为原则,逐步减少弹药生产,积极发展民品生产。建新公司所属各厂,除弹药、引信、无烟药等厂生产军品外,其它工厂原先就是民品生产厂,民品生产车间基本保留。因此,由战时生产转向和平生产比较顺利。工厂先后增加了镀锌铁丝、铁钉、木螺丝、锉刀、耐酸泵、硬质合金、锅炉等民品生产。在1949年全年产值中,民品占53.7%,军品占46.3%,全年生产日式及美式七五山炮弹210000发,掷弹引信300000个,美式双用引信40000个,无烟药259吨(7)。

    1950年,建新公司用4个月时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军品生产任务,生产美式七五山炮弹60000发,掷弹引信250000个,美式引信5400个;修改短延期为瞬发引信1620000个,无烟药88.5吨。民品生产值60亿元(东北币)。(8)

     总之,大连建新公司从1947年5月开始建厂,至1950年12月撤销建制,前后经历了3.7年,而实际生产仅为2年半。为支援解放战争,建新公司全体职工竭尽全力,生产了大批炮弹及其它兵工材料,为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四、建新公司的成就和贡献

    大连建新公司在其存在的短短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第一,军工生产成绩卓著,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大连建新公司通过接收来的几家主要工厂,并自己创办一些工厂,建立起了自己的工业体系,成为我党、我军历史上第一个大型现代化的兵工联合企业。生产主要是其他解放区无法生产的、而在解放战争的阵地攻坚战中迫切需要的“七五”口径的炮弹。辽沈战役、淮海战役和著名的孟良崮战役中使用的炸药、炮弹,主要是建新公司生产的。

    建新公司成立近4年间,共生产日式三八、九四、一·二四和美式七五山炮弹545700发;药筒260000个;自配M式野山加引信95000个,改产掷弹引信556000个,修理旧引信162000个,合计813000个;生产日式、美式底火609000个;雷管240000只;六0迫击炮1430门;苏式冲锋枪563支;弹体钢3000多吨和各种型号的无烟药450多吨9,为解放战争提供了充足的炮弹。刘少奇在接见建新公司经理朱毅时说:“大连建新公司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工作做得很好,中央很满意。”(10)

     第二,为我国工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如沈阳兵工厂、大冶特殊钢厂、辽阳火药厂等一系列工厂企业,都是由建新公司派出的干部和技术骨干帮助恢复和建设的。在当时,“我们党的干部,熟悉现代工业的技术和管理的人不多,老解放区没有现代工业,没有锻炼干部的条件。大连建新公司是综合性企业,生产门类较多,是最好的工业管理干部的场所。”(11)

建新公司在充分发挥外来干部的作用的前提下,还十分重视培养大连本地干部的工作。公司规定:车间主任及股长级配备双套干部,做到1/2或3/4由本地干部充任,公司干部构成中做到2/5由本地干部充任(12)。1948年培养干部405人(13);1949年提拨干部125人(14)。公司还成立了职工研究学院,培养各类技术人员达230人。建新公司先后向全国各地输送干部和技术骨干上千人,有力地支援了全国新解放区的人才建设,为新中国的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贡献。

    第三,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为我国工业发展探索了经验。战争时期,我党领导的根据地工业,生活上实行供给制度,生产上以满足前方为需要,“只要产品,不顾成本。”而建新公司是大规模的、现代化的、工人上千的大型企业,继续沿用根据地工业管理方法显然不行。建新公司在学习苏联管理工业的经验基础上,依靠留用的部分日本技术人员,通过学中管、管中学,摸索出了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如建立经济核算制度;生产的定额管理和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民主管理,实行合同制;建立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新的工资制度,其内容是基本工资、各种配给物品、计件超额累计奖励等;注重将实践中获得的经验及时总结、编印出来。这些管理为新中国恢复、发展工业提供了经验,成为全国工业管理的成功模式。

    第四,转行民品生产,为国家重建和满足人民生活的需求作出了贡献。1949年建新公司开始民品生产,它们自行设计制造了包括200吨水压机、千吨油压机等成套的设备,生产出高压水泵、操纵活活门、矿山设备、蒸汽压路机、水泥搅拌机、锅炉、高速钢、硬质合金、弹簧钢、镀锌铁丝、硫酸、硝酸、盐酸、耐酸泵、耐火砖等一大批经济建设所急需的设备和产品,为新中国的发展壮大作出了贡献。

    总之,大连建新公司是在特殊的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规模最大的兵工联合企业。虽然其历史不长,但是建新公司的一系列成就是卓著的,其历史性的贡献将永载史册。

    (1) 中共大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编:《解放初期的大连》,第9页。
    (2)、(6)、(7)、(8) 葛玉广:《我党组建的第一个大型兵工联合企业》,中共大连市委党史征集办《大连建新公司史料选辑》,第2、17、18、19页。
    (3) 1946年11月13日《中央军委致黎张薄张邓聂的电报》,中央档案馆。
    (4) 1946年11月22日《中央军委致聂刘的电报》,中央档案馆。
    (5) 东北兵工局:《军工部三年来东北军事工业发展总结》,辽宁档案馆,1949年74卷。
    (9) 1950年建新工业公司计划处:《公营及公私合营厂矿企业调查表》普查类;裕字第1号、宏字第1号调查表及各厂厂史资料统计,国有五二三厂档案室存。
    (10)、(11) 叶英:《随朱毅同志到党中央汇报大连军工生产》,中共大连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编《解放初期的大连》,第135页。
    (12)、(14) 1948年11月7日建新公司组织工作会议文件:《今后半年内组织工作任务及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大连市档案馆藏。
    (13) 建新公司第一届党代会:《一年来生产工作报告》,大连市档案馆藏。
    (原载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6期作者:大连 辽宁师范大学 讲师)〔责任编辑 李 薇〕
东北各阶段军工生产统计,出自:《东北军区军工部三年半军工发展总结(1949.5)》,收于《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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