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后事

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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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后事

   

    木愉

   

   

有天到朋友家去作客,主人家說 最近正在忙一件事。人家既然在忙著一件事,作為朋友,我們當然要表示興趣的。就問什么事。他就說:“正在請律師寫遺囑。”并問我們是否已經寫了。我們早在 很多年前就寫了,自己寫的,沒有請律師,反正也沒有多少複雜的財產交待。遺囑即自己作古後的安排。按照現在的平均期望壽命,我們的大限之日還相當遙遠,似 乎正經去擬定具有法律意義的遺囑有些奇怪-要末是厭倦人生,要末是故弄玄虛。其實,真正負責任地想想,人有旦夕禍福,而我們有著子女,萬一我們有了不測,則沒有一個事先的安排,那局面將會如何地糟糕。獨自闖蕩異鄉,并無太多的社會關係,甚至沒有其他社會關係。一旦我們有難,可以期待誰挺身而出,為我們撫養未成年子女?憲法裏寫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是私有財產總是有擁有者的。我們去了,我們不多的私有財產如何安置和轉讓?所以,我們只有未雨綢繆, 雖然這有些不吉利的顧忌。

   

在西方生活,這樣不吉利的事情多了去了,如果當初還大驚小怪的話,現在則是處之泰然了。開始人 家到門上來推銷人壽保險,微笑著對你說:“如果你死了,保險公司將會理賠多少;如果是死于車禍,帶了安全帶,不帶安全帶,理賠額將有什么不同……”看人家 春風滿面地一樁樁告訴你你死亡的各種價格,心裏氣得直罵人家烏鴉嘴。這人壽保險當然也就避之惟恐不及。心裏畏懼的是,買了這人壽保險,怕就真的兌現了。後來,還是買了。那是聽多了凶信的結果。死亡不是善良愿望可以驅趕得開的,它的降臨往往無可預知。當你離開世界的時 候,你對未亡人的責任卻并沒有離開,于是買人壽保險就成了一個當然選擇。

   

擬定了遺囑,買了人壽保險,我已經對死亡可以坦然面對,可以構思我死去的佳境。

   

據說大象年邁的時候,是自己離開象群,自己到了密林深處自己了斷的。大象真象是睿智的哲學家,它們這種告別生命的方式正是我欣賞的方式。我熱愛生命,希望生命的每一頁篇章都洒滿了燦爛的陽光,希望生活的樂趣和世界的美好都可以 為我所享受,當然還希望這個享受的過程悠長。但生命的過程畢竟還是要結束,這樣,我們就遇到了一個如何結束的問題。死亡是一種 寂滅,不需要招搖,不應該帶有血腥和恐怖。所以跳樓、上吊、自戕、撞車和服毒都是不可取的。死亡是一個非常私人的事件,但前面那些死亡方式卻把死亡變成了一個社會事件。死亡不需要警示世人,不需要訛詐社會,所以死亡不應該張揚。正因為如此,我欣賞走向生命末途 的大象。

木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水沫' 的评论 :
这么说来,你是重现江湖了。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木愉' 的评论 : 不是你隐蔽,是你来的这几年,刚好是我淡出的几年。最近因为在家工作,又开始上WXC多一些了
木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水沫' 的评论 :
我隐蔽得太好了?辛辛苦苦在城里摆了这么多年摊,居然熟视无睹。
水沫 发表评论于
原来木大哲人在文学城已经写了这么多了。写遗嘱这事还真没考虑过,看你们这么一讨论,忽然觉得是不是也需要去研究一些。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不好意思,木愉兄,一直以为您是女性。这可是赞扬哈,说明您文笔细腻动人。

红脖老弟,找个notary,拉个朋友做证人,比找律师容易并省钱,这点麻烦不算麻烦,早点办妥了早安心哈。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俺们州需要notary 和 witness在场并签字,但俺听同事说,只有当事人签字的will 可能也具有法律效应。俺不是舍不得花那钱,就是怕麻烦。:-)

俺就一个女儿,心理承受能力比你想象的要强大。:-) 除了开始两次有点恐惧以外,以后就习惯了。俺和太太早就空巢了,现在俺们是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红脖老弟,你肯定有夫妻二人签字,不用公正的遗嘱能生效?还是这仅仅在你们居住的那个州?

离开家把夫妻二人签字的遗嘱放在桌子上,您真的这么做了?这是不是过于粗线条?这对小女孩是多大的精神压力呀,同情并心疼您的小女儿。您就不能花点钱,找律师啥的写个正式的,免去闺女的这份精神折磨?这老爸,太任性。
木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Armweak' 的评论 :
好的,有空会去找来看看。
木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Lauzi' 的评论 :
反过来,死亡是为了新生。循环往复。
木愉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哈哈,看你对我的称谓,把我给吓了一跳。咱可没变性啊。

谢谢建议,我还真得去查一下,看自己写的遗嘱算不算数。不然,真得找律师干。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回复 '颐和园' 的评论 :
圆姐: 俺觉得在俺这个年龄,俺和俺太太因疾病同时死去的可能性不大,也因为有点懒,所以永久性律师遗嘱还没有做。但如果一起外出因车祸或其它不确定的因素而同时死亡完全有可能。所以,每次外出以前,总有一张遗嘱摆在厨房餐桌上。有俺和太太双方签字的遗嘱法律上有效。

俺们很早以前就开始这么做。那时女儿很小感到很恐惧。有一次问俺,如果 Dad and Mom die了,剩下的遗产和保险能让她过几年? :-)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木愉妹妹,赞同您的生死观。俺也视死如归哈,为蒙主恩招的那一天做好了准备。

不过,我为您自己写的那份遗嘱有些担心,您最好咨询一下专业人士,你们那个州承认不承认自己写的遗嘱,公证过行不行。如果行,那您就省事了。如果不行,您就要找律师写遗嘱,否则,死这件极为私人的事就会变成政府的事。政府会把他们认为没有遗嘱的人的财产全部hold住,再去找继承人,然后把遗产拿走一份当手续费,据说是件费时,费力又费钱的麻烦事。

Armweak 发表评论于
如果作者真的从东方生死文化中解脱出来,能理性审视死亡,建议去看一纪录片“How to die in Oregon”,对俄勒冈州和华盛顿州的 doctor-assisted suicide(安乐死)法律有所了解。该纪录片 Amazon.com上有卖。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好文!好文!赞!
Lauzi 发表评论于
“生命的目的就是造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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