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上的故事《The Goldfinch》

孩孩孩的妈眼睛里只有单位里的三分地和家里的炕头,国家大事世界和平就由您负责了。work&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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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开头,是“我”被困在阿姆斯特丹的一家旅馆,反思这些年来走过的路。十四年前,改变命运的那一天,“我”和妈妈出门,妈妈穿得很美,一袭白色的风衣,薄薄的粉红纱巾,脚下黑白相间的皮鞋,她这一身的形象,永远定格在“我”的记忆里。

这本是网上别人推荐的有声书,从图书馆借来,我匆匆看了一下盒底的介绍:古董、Park Ave,我以为是雾都孤儿年代的故事。高速公路上常常很吵,我听得断断续续,等故事里出现手机,让我搞不懂这是什么年代,听完第一张CD,还是稀里糊涂,就不想再听下去了。

谁料第二盘情节急转直下,我被吸进去,欲罢不能。有一次下班路上听得太入神,竟然忘了拐弯,错过了回家的路。这本书很长,一共26CD。如果尽量不剧透的话,情节大致是这样的:13岁的“我”,和妈妈一起住在曼哈顿,谁知命运多变,我不得不在同学Andy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去西部和爸爸及他的女朋友生活,最后“我”又逃回曼哈顿,和修复家具为生的Hobie生活,“我”一个人长大了,“我”帮Hobie做古董家具生意。多年来,“我”从小的生活已经再也找不回来,“我”唯一能紧紧抓住的,是一幅小小的画,画上是金色的鸟。而就是这幅画,让“我”一直担惊受怕,让“我”不得不和黑社会打交道,从此故事迭起。


听完了,我想,这本书好在哪里呢?

首先,作者非常会讲故事。“我”从13岁到27岁的曲折经历,包括吸毒,娓娓道来,好像真的是他/她自己的亲身体验,没有小说的痕迹,仿佛只是一段长长的自述。这说明作者非常能体验并抓住别人的感受,并且把它准确地用文字表达出来。记得有个细节,“我”从博物馆逃回家,心急万分等妈妈回来,“我”把妈妈早晨喝的咖啡杯洗干净,“我”知道妈妈回来时一定精疲力竭,这样她就会高兴了。有一段,我已经忘了,是半夜接到电话那一刻,还是有人敲门、两个衣着严肃的人站在门口的时候,“我”顿时领悟到了冰冷的现实,听到那里,泪水涌出来了。还记得,听到Andy的哥哥Platt回忆他爸爸在缅因的一个岛上,那天天气不好,而爸爸坚持要出海,我开车到了家门口,可是不想停下,于是过家门而不入,沿着小区又开了一圈,直到听完这段触目惊心的故事。

还有,几个主要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比如“我”的好朋友Boris,“我”的爸爸,爸爸的女朋友Sandra,比如同学AndyBoris是“我”在孤独之中的唯一好朋友,也许是没有温暖的家庭相似,两个人相依为命,看电视、偷超市的食物、吸毒。正是由于Boris,书后半部分的情节大起大落。有个细节我不太理解,当“我”匆匆逃离拉斯维加斯,和Boris分别时,Boris吻“我”一下,“我”默默地说,of course, I love you too

那么,这本书不够好的地方呢?

有几个人物刻画得不十分可信,最主要的是Pippa。她瘦瘦小小,完全是一副林黛玉的形象,“我”喜欢她喜欢得的要命,就是那种默默无语、爱死你又永远不告诉你那种。听到这儿我把CD盒子拿起来看了一下作者的名字,心想怎么跟《山楂树》一样的,一定是女作者吧。因为我发现只有女作者会想象男的把女孩子当女神,永远痴痴地无条件地爱着,一辈子。果然,作者叫Donna。书中不尽如人意的刻画,还有妈妈、“我”的未婚妻Kitsey等等。

总的来说,《The Goldfinch》是本好书,只是太长。有声书读得很好,很吸引人,我小心翼翼,主要故事情节没有透露,大家不妨听一听。还有谁读过的这本书的,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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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朱珠儿' 的评论 :

你真好,很受启发,跑步机上也可以戴蓝牙耳机听音乐、看电视。听说你要跑半马,太为你高兴了。半程既有挑战性,对身体的打击也不是太大,我最喜欢了。注意慢慢增加距离,不要受伤。等你的好消息!
朱珠儿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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